為擺脫拘禁拉扯司機釀事故,是正當防衛還是緊急避險過當?

2020-10-28 正義網

「我不認為我是犯罪。」法庭上,面對大量證據的李某,直到最後的被告人陳述環節仍對案發經過矢口否認,「交通事故是司機與我拉扯導致的,我只是有錯,我也沒有想過後果會這麼嚴重。」

9月25日,由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審宣判,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七年。

案發路段及受損車輛

為擺脫拘禁拉扯司機釀事故

2018年9月下旬,購買六合彩的「李哥」(身份未查明)在江蘇省蘇州市找到了經營六合彩業務的蘇某、莊某,委託二人墊資下注六合彩,雙方約定了墊資報酬,「李哥」還將李某作為保證人。

2018年9月25日,蘇、莊二人受「李哥」委託下注購買六合彩,「李哥」中獎後,按照約定支付了墊付款和報酬。9月29日晚,蘇、莊二人再次按「李哥」的要求下注六合彩,但未中獎,「李哥」爽約,蘇、莊二人要求李某聯繫「李哥」,李某敷衍搪塞,並伺機準備逃跑。

為了要回約定支付的墊資款,蘇某、莊某和前來幫忙的蘇某祥見狀,將李某強行帶上轎車,欲帶至福建省繼續逼債。途中,三人對李某實施了捆綁、打耳光等暴力行為。

歷經9小時的非法拘禁,李某一直在尋求機會逃離。9月30日晚,當車輛途經杭金衢高速公路時,李某見坐在他左右兩側的蘇某和莊某都已入睡,而車輛右側正行駛著一輛貨車。為擺脫拘禁,李某用手拉拽蘇某祥握方向盤的右手,導致轎車與貨車相撞,造成蘇某死亡、貨車司機輕傷、兩車損毀共計損失366879元的後果。

經鑑定,蘇某符合道路交通事故中鈍性外力作用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經測算,事故發生路段事發時單向車流量每分鐘約16輛。

召開專家論證會審慎定性

案發後,高速交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勘查。「起初,我們以為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後經過對轎車司機和被告人的調查,發現是一起人為製造的刑事案件。」

2018年10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立案,2019年2月以李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移送衢江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莊某和蘇某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同時移送審查起訴。

受理案件後,承辦檢察官對全案證據進行了梳理,認為案件起因是否基於六合彩所引發的債務糾紛,直接關係蘇、莊二人的行為定性和李某的案件定性。

為查明真相,檢察官對涉案人的手機進行數據恢復,引導偵查機關有針對性的調取相關書證和證人證言,確認蘇、莊二人與李某存在債務關係。

此後,莊某和蘇某祥被法院分別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與此同時,考慮到李某案定性分歧較大,並涉及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的法律適用,衢江區檢察院邀請高校刑法學教授和浙江省檢察院、衢州市檢察院等業務專家召開專家論證會,力求對案件準確定性。

專家論證會後,案件定性仍存在分歧,衢江區檢察院逐級向省、市檢察院請示。2019年12月,浙江省檢察院召開檢委會,對該案處理作出批覆:本案屬於緊急避險過當,應認定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並適用減輕處罰。

多維度還原案發經過

經衢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8月12日,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檢察官祝小利、毛穎曦出庭支持公訴。

「我沒拉扯司機的方向盤,是我在呼救過程中,駕駛員與我發生拉扯導致的事故。」法庭上,針對李某的辯解,檢察官通過訊問李某拉扯行為發生時的周邊環境、人員、拉扯經過等,揭示李某供述明顯違背常理,並結合李某的多次供述、證人證言及駕駛員的駕駛時長等因素,綜合論證李某供述的客觀真實性。

關於李某主張其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的意見,祝小利當庭反駁,並對他進行釋法說理:正當防衛對象僅是針對不法侵害人所實施的,並不包括無辜第三人。

「綜上,檢察官認為該案系索要債務引發的非法拘禁,李某試圖通過製造事故來擺脫不法侵害,並實施了在高速公路這一特定場所拉扯高速行駛中的轎車司機的行為,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且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輕傷、兩車損毀的嚴重後果,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考慮到李某實施該行為是基於緊急避險的意識且具備避險的緊迫性,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應當評價為緊急避險過當,並適用減輕處罰。」祝小利在法庭上說。

最終,一審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檢察官提醒,如李某這般為擺脫困境而罔顧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自救」行為不可取。刑法設置「正當防衛」「緊急避險」條款,旨在保障公民面臨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或危險時,能通過制止不法侵害,或犧牲較小法益的方式,捍衛自己的權利。我們既要懂得捍衛自身權益,對不法侵害說不,也要敬畏法律的底線,尊重他人權益。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範躍紅 柴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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