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古代史的人都知道,中國古代社會分為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很好理解,但封建社會卻讓很多人迷惑,「封建」一詞是何意?劃分封建社會的理論依據是什麼?中國古代的封建社會從何時開始?
「封建」一詞為何由「本地貨」變成了「舶來品」?
命於下國,封建厥福。——《詩經·商頌·殷武》
「封建」一詞,本是正宗的本地貨。漢語中的「封建」一詞,源於《詩經·商頌·殷武》,意思是指封邦建國,西周初期(公元前11世紀中後期)成為一種政治制度的體現,可以描述為「基於父系血緣的宗法制的分封體系構成的國家聯盟」。西周滅商後,便大規模地以封地連同百姓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在其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賦稅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是中國古代皇帝分封諸侯的制度。從此「封建」一詞指一種政治制度,而不是一種社會形態,直到二十世紀初。
「封建社會」英文為「feudal society」,對應於中世紀的西歐社會,馬克思在研究西方歷史時很喜歡用生產力、生產關係的概念,他認為地主階級剝削農民階級的社會就是「feudal society」,二十世紀以後,馬克思主義傳到到中國,那些接受馬克思主義思想的人一看,舊社會不一直是地主階級剝削農民階級嗎?把「feudal society」翻譯過來,那就是封建社會。
新中國成立後,歷史唯物主義指導史學研究,按卡爾·馬克思的人類社會發展史觀,「封建社會」的基本特徵是統治者(地主階級)以佔有土地的方式剝削農民的勞動,農民依附於地主階級所擁有的土地,但農民本身,是具有人格的,理論上屬於「自由民」。這個觀點本是馬克思分析歐洲社會歷史得出的結論,但在近代中國史學界用唯物史觀指導歷史研究後,「封建社會」一詞便成為中國古代史的分期問題上分量不輕的專有名詞。
綜上,「封建」一詞本是正宗的本地貨,卻在中國古代史的分期問題上,與「社會」組成一個詞組,專指「封建社會」這樣一種社會形態,變成了所謂的「舶來品」。
古代封建社會從何時開始?
中國封建社會從何時開始?史學界主要有西周封建說、戰國封建說、秦漢封建說和魏晉封建說四種觀點。
一、西周封建說。
首倡者是范文瀾,認為區別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關鍵是「剝削方法的變化」和「所有制的不同」,主要論點是:
(一)《詩經》中「命我眾人,庤乃錢鎛,奄觀銍艾」和「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的記載表明,生產者有自己的勞動工具和土地。「或來瞻女,載筐及筥,其饟伊黍」和《孟子》中農人「死徙無出鄉」的記載表明,生產者被牢固地束縛在土地上。這些生產特徵說明西周的生產者是農奴而不是奴隸。
(二)周初推行分封制,逐漸形成了農民對土地所有者的人身隸屬關係和統治階級內部嚴密的等級制度。基於分封制之上的宗法制度,以宗子為中心,按血統關係遠近區別親疏貴賤,從而規定出無可改變的等級制度。宗法制度是封建統治的重要支柱。
(三)因大分封而產生的大小土地所有者,向農奴和自由民身份的農民徵收地租,這種農民對土地所有者的人身隸屬關係,便是封建生產關係。由於周初的封建制度沒有立即發揮出優越性,因而就沒有理由一定要根據鐵器的有無來判斷封建社會是否存在。
二、戰國封建說。
首倡者是郭沫若,認為判斷一個社會是否是封建社會,關鍵在於是否出現「嚴密意義的地主階級」。主要論點是:
(一)據《國語·齊語》中「美金」、「惡金(鐵)」及將「惡金」「試諸壤土」的記載說明,自春秋開始,鐵器已使用於農業生產。至戰國,鐵器的推廣,提高了墾殖土地的能力,使得私田數量與日俱增,從而破壞了井田制,促使奴隸制崩潰。
(二)《詩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記載說明殷、商時代是土地國有制(即井田制),勞動力(奴隸)也隨土地同為國有。隨著私田數量的增加,國王為了增加收入,規定公田和私田一律按畝收稅,從而確認了土地私有制。魯宣公十五年的「初稅畝」,表明魯國正式廢除井田制,確立了地主制度。
(三)至春秋末年,私門與公室之間矛盾日趨尖銳。為了取得民眾支持,私門想方設法提高「庶人」身份,竭力把他們從奴隸地位解放出來,使之成為半自由人。社會主要生產者「庶人」身份的改變,是奴隸制崩潰的另一鮮明標誌。
(四)戰國時期各國的變革(如田氏代齊,韓、趙、魏三家分晉等)不單是改朝換代,而是使社會發生質變的革命。儘管變革手段、形式不一,但各國的新政大體上具有同一的傾向,都在不同程度上鞏固了封建制。
三、秦漢封建說。
首倡者是侯外廬,認為確定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的分界線,「應該從固定形式的法典來著手分析」。主要論點是:
(一)封建生產方式的法典化。封建社會的主要生產方式——「男耕女織」在商鞅變法時已有萌芽,其法典化的表現是漢代對「食貨」(即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的結合的定義)及「租調」的規定。租調製的法律化起源於秦漢,並在漢代得到了固定。
(二)土地所有制的法典化。秦漢時代是土地國有制,皇帝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秦已有「六合之內,皇帝之土」的法律規定。在漢代,握有土地佔有權的是封建貴族與豪強地主,他們的土地佔有權是在法律上受限制的。漢代「專地盜土」的科條和戶口組織的法令即意味著這一形式的法典化。
(三)小農身份的法典化。秦漢的直接生產者主要是編戶的小農,奴婢僅是殘餘。秦時土斷人戶、緣人居土的郡縣制的推廣,意味著小農經濟逐漸形成。秦漢社會的領民戶口制的確立,更意味著農民對領主的封建隸屬,漢代的「戶律」即為此種封建隸屬的更進一步的法典化。
四、魏晉封建說。
首倡者是尚鉞,系統論述者是王仲犖。認為主要的生產關係必須適合生產力的發展,「農奴階級的確立過程,也就是封建制度形成的過程」。主要論點是:
(一)從夏至戰國,農村公社和原始奴隸制同時並存,農村公社在社會經濟生活中佔重要地位。由於生產力水平較低下,私有財產和私有奴隸很不發達,奴隸勞動還未成為整個經濟的基礎。從戰國初到東漢末,較發展的奴隸制開始佔統治地位,並在較大程度上保證了商品生產的可能性。統一的帝國又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培育了商人階級和高利貸資本。至兩漢,在農業、手工業領域中普遍使用奴隸勞動。
(二)自漢武帝時期開始,因「流民」的大量出現,使奴隸制面臨著危機。東漢末,「流民」的空前增加引發了黃巾起義等,引起了封建關係的急劇發展。新的依附農民(實際上是農奴)與封建主的生產關係得以確立。至魏晉,出現了封建制。這一時期的基本矛盾是封建土地所有者同依附農民之間的階級矛盾。
(三)魏晉之際,封建制度的優越性並未立刻顯露出來,而是到南北朝才顯露出來,即南朝於晉宋之際,北朝於東魏北齊之際。封建生產方式中的生產力獲得充分發展以後,才出現了國力鼎盛的隋唐帝國。
結語
「封建」一詞是地道的「本地貨」,原意為「封邦建國」。在近代以後,與「社會」組成詞組,專指「封建社會」這樣一種特殊的社會形態,變成一個「舶來品」。在中國古代史的分期上,封建社會開始於何時,主要有西周封建說、戰國封建說、秦漢封建說和魏晉封建說四種觀點。四種觀點各自都缺乏一種令人折服的氣質,誰也很難說服誰,所以中國封建社會何時開始至今尚無定論,但在史學界比較流行「西周封建說」。
參考資料:
1. 高亨.詩經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2. [德] 卡爾·馬克思 / [德] 弗裡德裡希·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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