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如果是可以協商調解的糾紛,那麼就完全沒有必要請律師,但是如果需要進行訴訟的話,那麼請律師則需要酌情考慮需不需要的問題了。
因此接下來將由田麗絲律師為您介紹關於商品房糾紛是否請律師的等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商品房糾紛是否請律師
請不請律師是根據本人的意願,就算沒有請也是可以立案的;
符合民事訴訟法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該給予立案。即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商品房糾紛律師怎麼收費
各個地方的律師收費各有不同,一般而言,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律師費10000元起步,案件價值500萬元以上的按照3-5%收取律師費。
1、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 200-3000元/小時。
2、按計件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
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含10萬元):8%
10萬-50萬(含50萬元):5%
50萬-100萬(含100萬元):4%
100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2%
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三、出現商品房買賣糾紛應該如何維權
糾紛雙方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包括房地產糾紛的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公民可以根據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仲裁裁決,解決房地產糾紛。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
1、認購定金能否退回
一些項目在具備銷售法定條件前,往往搞認購,讓購房者交一定金額的定金。當購房者不能與開發商籤訂合同或購房者改變主意後,因收取的定金是否應返還就往往爭執不下,形成糾紛。對於定金是否應收取,收取以後是否能退?各方也是各執一詞,尚無定論,而且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對這一問題也不一致,因此,尚需立法或法律解釋予以明確。
2、面積問題總是難以說清
交房時,業主經常發現面積有問題:一是產權登記的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誤差;二是業主自己測算了面積與合同面積有誤差。前一種情況,業主依合同的約定及法律規定,即可找到依據與開發商論理或依法解決;後一種情況,則很難解決。一是產權證未辦,開發商往往推辭應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待產權證辦後再行處理;另一方面,業主也不能拿出權威的測量結果作為依據,據以與開發商理論,因此,使得面積糾紛難以說清也就無從解決。
3、變更設計規劃很無奈
一些小區將原規劃的綠地,社區配套設施及公建改建成其它營利性建築或辦公用房,或者擴建、插建,改變小區容積率及樓間距。規劃的改變不僅影響到業主的居住環境和質量,嚴重的會影響其通風、採光,而對開發商而言,會造成不講誠信的不良影響。因此,對於規劃的變更,開發商更應慎重為之。
4、滲漏裂縫問題堪憂
房屋質量糾紛仍是各種糾紛中的重點,而且與往年不同的是,由於開發和銷售總量的加大以及小區規模的增大,滲漏、裂縫、裝修不合約定等糾紛往往在一個小區是普遍性的,因而形成團體糾紛。某小區就因滲漏問題形成數百業主與開發商的糾紛,影響很大。類似這種群體性糾紛在西安為數不少。
5、物業管理缺乏監管
物業管理糾紛無疑是今年糾紛的一個熱點,由於其涉及收費、服務質量、安保、業主委員會的相關權益等方方面面,因而物業管理糾紛複雜而又涉及面廣,牽扯人數眾多。究其根源,源於缺乏立法的規範和大眾法律意識的淡漠,造成物業管理混亂。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請不請律師是根據本人的意願,就算沒有請也是可以立案的,但是請律師可以解決很多程序上的問題。
以上便是田麗絲律師為您帶來的關於商品房糾紛是否請律師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