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財務:「我都離職半年了,為什麼還要承擔原公司法律責任?!」

2020-12-17 會計學堂

說走就走的離職,對於財會人來說,可沒有那麼簡單。財會人一不小心可是要背鍋的


01

莫名其妙的背鍋俠


事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

一位新手會計從公司離職,她在現單位工作了半年,原想著在這個小公司好好幹。然而,在公司更換主要負責人之後,財務部門的日子逐漸不好過了,老闆刻薄,跟不上時代,對財務工作瞎幹預,財務人員壓力很大,於是,憤然離職.....

然而,不久之後,原公司倒閉,帳務出現了問題,她卻背上了莫名其妙的鍋.....

為什麼要我賠償??

以下是一名財務人員的自述:

我是一名出納會計,幾個月前在原本的公司遞交了離職申請,並已局部清點無誤後由總監籤字了。但最近,原公司發現系統了少了一筆錢,把責任推到我身上了,要求我負責任進行賠償,但是我覺得我已經沒有責任了呀!

02

工作交接十分重要

必須要認真對待!

財會人員離職,沒有進行工作交接,或者交接工作沒有完成,將來風險可是非常大的!

離職後,甚至離職幾年後,原來就職的公司帳務出現問題,你肯定也跑不了。都怪你,離職的時候,沒有好好做完工作交接!


交接重點一:

變更稅務信息

案例:

王女士之前為A公司財務負責人,後來因個人原因,辭職到了B公司擔任財務負責人。在給B公司辦理相關涉稅業務的時候,王女士被告知辦理業務受限,並且會影響當前企業的納稅信用評級!

原因就出在:A公司因長期不申報轉為了非正常戶,而王女士辭職時沒有在稅務機關辦理更換財務負責人程序,這導致王女士在稅務系統中一直顯示為A公司的財務負責人。變更財務負責人,需要攜帶A單位的相關資料,但是隔了那麼久,A公司早已不知蹤影……

為什麼??

企業上了稅收黑名單,會計人員都會被連累。一旦上了國稅系統的黑名單,會計去稅局辦稅時就會被拒絕,還會影響下家企業的納稅信用評級;萬一該企業涉嫌偷稅漏稅,原來經手的財務人員都會受到影響……這些都會直接影響你的整個職業前途。因此離職時,千萬要記得去稅局變更財務負責人的信息。

怎麼做??

財會人員在辦理離職時,要督促單位負責人和現任財會人員,到稅務局辦理財務人員變更登記。變更財務人員需要提供公司公章、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和新會計人員身份證、從業資格證。

交接重點二:

所有的交接單必須籤字確認:

財會人員的工作內容交接,要比其他崗位的工作交接更加嚴格,所有的交接都必須做好交接單,並且必須要有第三人在場,作為監交人。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核對所有的資料後,在交接單上簽字,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依據。

必要時,找個會計師事務所來做個稅審,老闆不願意出錢做審計的話,自己出錢做一份,沒多少錢,但是未雨綢繆,審計沒問題,將來公司財務要是出了差錯,你就能撇清干係了。交接過程中,有條件的話,最好帶上錄音筆。

03

財會人員交接工作內容

1、會計資料交接: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交接單中加以說明,由交接人員負責。各類總帳、明細帳核對後填寫交接報告,交接雙方、單位負責人、監交人籤字。

2、科目餘額交接:所有帳本的科目餘額應與總帳的科目餘額持平,並清楚地記錄下科目餘額的金額。

3、所交帳簿交接: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明細分類帳等 。

4、交接現金:並對現金日記帳及銀行存款日記帳收支進行核對。

5、印章票據的交接: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核對數量。

6、納稅資料交接:記帳憑證(註明起止日期); 抵扣聯扣稅憑證(註明起止日期);納稅申報表,(註明起止日期); 發票專用章、發票使用登記簿、稅控IC卡等; 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等;其他事項,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填寫。

7、上述交接資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籤字並人手一份。




相關焦點

  • 財務遭遇詐騙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被詐騙造成公司損失個人要不要承擔賠償責任呢?30%的責任。但是,魏某接到詐騙分子的電話後,在未核實對方身份及轉帳指令真實與否的情況下,通過其所掌握的法定代表人私人帳戶,以及沒有權限使用的公司帳戶進行了轉帳,缺乏最基本的注意義務,也違反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應當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 公司做假帳,老闆、法人、財務,誰承擔法律責任?
    雖然現在稅務檢查更嚴了,但依然有企業還在做假帳,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一旦東窗事發,企業老闆和會計到底誰來承擔?假帳即虛假財務會計記錄。假帳沒有真實反映企業的各項交易或事項,沒有如實地反映企業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及沒有按照會計準則處理業務的帳。從特徵上體現了當事人的主觀故意行為。當事人及可能是法人,也可能是財務人員。
  • 公司做假帳,老闆、法人與財務,誰要承擔法律責任?
    雖然現在稅務檢查更嚴了,但依然有企業還在做假帳,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一旦東窗事發,企業老闆和會計到底誰來承擔?假帳即虛假財務會計記錄。假帳沒有真實反映企業的各項交易或事項,沒有如實地反映企業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及沒有按照會計準則處理業務的帳。從特徵上體現了當事人的主觀故意行為。
  • 創業乾貨:公司做假帳,老闆、法人、財務,誰承擔法律責任?
    雖然現在稅務檢查更嚴了,但依然有企業還在做假帳,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一旦東窗事發,企業老闆和會計到底誰來承擔?假帳即虛假財務會計記錄。假帳沒有真實反映企業的各項交易或事項,沒有如實地反映企業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及沒有按照會計準則處理業務的帳。從特徵上體現了當事人的主觀故意行為。當事人既可能是法人,也可能是財務人員。
  • 財務遭詐騙致公司受損36.8萬元,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仲裁委員會認定,財務員魏某應對36.8萬元的經濟損失承擔30%的責任。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應當恪盡職守、謹慎履職。在當前電話詐騙案件頻發,公安部門加強防詐騙宣傳力度的大環境下,魏某作為具有從業經歷的財務人員,應當具備較之普通人更為敏感的風險意識。
  • 公司法人變更後,還要承擔以前的責任嗎?
    那麼今天卡神小組就來和朋友們聊一聊公司法人變更後,還要承擔以前的責任嗎?朋友們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吧。 一、公司法人代表變更了還能追究責任嗎?卡神小組告訴朋友們,法人代表簡單來說就是其在職權範圍內代表公司對外從事經營活動,因此產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歸屬於公司。也就是說,法人代表在職權範圍內,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的行為就是公司的行為。
  • 提醒:員工離職時刪除公司文件,被判刑了!
    是不是無奈聘請專業的電腦公司解除密碼、恢復被刪除的數據,要求該員工承擔密碼解鎖及數據恢復費用? 如果員工表示她離職時完成了工作電腦及物品的移交,公司從未禁止刪除電腦中的文件,他沒有義務進行賠償。 那麼,員工離職時刪除自用工作電腦中的工作文件,要不要承擔賠償責任?
  • 用人單位不給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案情介紹】蔡某於2014年2月24日入職金中建公司,雙方於當日籤訂勞動合同一份,該份合同約定合同期限自2014年2月24日起至2019年2月23日止。2015年4月28日,蔡某與金中建公司籤訂解除勞動關係協議一份,協議載明雙方決定自2015年4月28日起解除勞動關係,金中建公司應付蔡某的工資報酬已結清,蔡某對金中建公司不存在任何爭議。
  • 財務人員被騙轉帳打款,會承擔什麼責任?
    燃氣公司稱,張姍在既未按財務制度進行審批,又未向領導匯報核實的情況下,未核實指令付款的人員身份,便輕率地將85.7萬元打給別人,存在重大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事發當日上午8點半左右,會計李姒手機提示有一條來自「董勇」(燃氣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名董勇)的QQ郵件,會計李姒讓我看了一下,並讓我加入QQ群,我按照要求打款,向會計匯報,會計同意打款,我張姍無任何過錯;且本案是刑事案件,公司的損失是由他人詐騙導致,與張姍個人無關。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姍具有重大過錯,但並無主觀惡意;燃氣公司執行制度不嚴格,在管理上也應負一定責任。
  • 公司刻意為難不出具離職證明被判賠65萬
    這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單方解除權,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人身自由和擇業自由。對此,任何人、任何單位附加任何限制性條件都是違法的。然而,蕭莉莎(化名)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申請離職時,其所在公司竟然以她未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她本人還要進行離任審計等為由,拒不為她出具離職證明,進而導致她無法到新單位任職。
  • 公司不開離職證明?一招讓公司賠到破產
    很多離職員工遭遇過新公司要離職證明,原單位卻不給辦的鬧心事,公司的理由很多,比如沒有招到人,沒有完成工作交接,還沒有對員工完成離職清算等,總之以拖延的態度來敷衍員工,嚴重的造成了員工無法正常就業,失業在家承受經濟損失。
  • 為何員工離職需要原單位出具離職證明書?
    最近,朋友小李從原公司離職了,為了一份 「 離職證明 」,已和原單位鬧得不可開交,而更讓她煩躁的是,因為遲遲拿不到 「 離職證明 」,新公司已經給他下了最後通牒
  • 只因離職證明上的一句話,他被新公司拒絕錄用了……
    其實小戴也沒有想到自己會這麼容易就拿到了離職證明,雖然在這家公司待了半年,但是公司的辦公環境太差,而且一直都不給員工買公積金,而且工作量也特別大,小戴其實早就不想幹了。只是沒想到自己能夠這麼輕鬆就辭職,所以小戴還是很開心的,但是他沒想到是,新公司會因為這份離職證明而決絕了他。
  • 公司不肯出具離職證明的這些後果,你必須要知道!
    周末的時候,我在深圳某招聘會碰到了一個非常特別的求職者,這名求職者是個小夥子,在面試的過程中,我們發現他有長達半年的空窗期,在詢問這半年期間在做什麼的時候,他主動表明自己有過申請勞動仲裁的經驗,在我們的要求下,他從容淡定的說出了大致的情況。
  • 高管未離職到其他公司上班,公司申請勞動仲裁能贏嗎?
    案例:高某是上海某環保公司的財務總監。 2019年1月,高某認為公司的年終獎發少了,於是私下應聘某臺資企業財務總監,並被順利錄用。同時,高某給原公司提供了醫院的檢查證明,稱自己脊椎受傷,要求休病假 6 個月。在病假期間可以拿到自己全額工資的 70% 。2019年2-3月份,公司考慮到高某是公司中高層人員,家庭條件也一般,就足額發放了工資。
  • 我是公司財務,因失誤,誤轉錯一筆款,公司可以要求我來賠償嗎?
    最近,在會計頭條APP的論壇上看到問:我是A公司財務,去年由於工作失誤,誤轉給B公司一筆款,B公司耍賴,不給退,我以A公司的名義對B公司進行了起訴,法院判我們勝訴了,但是B公司名下沒有資產,所以法院沒法強制執行
  • 勞動者在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殊不知,開具離職證明對勞資雙方都有莫大的利害,影響到各自的利益。一、開具離職證明的原因。離職證明是實務中的一種通俗說法,在勞動法律中稱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為什麼要出具離職證明,主要是基於便於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而考慮的。
  • ...走私帳」≈財產混同,股東需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實例詳解)
    股東的資產與公司資產難分你我,互為所用,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難以分辨,屬於財產混同,公司已經喪失了獨立性,……判決其承擔連帶責任,適用法律並無不當。本案中,金遠公司與亞之羽公司籤訂合同後,應亞之羽公司的要求將前期費用500萬元打入了公司股東劉浩宇個人帳戶,劉浩宇收到款項後並未將全部款項轉入公司帳戶,在劉浩宇個人帳戶的款項,劉浩宇主張亦用於公司支出,可見劉浩宇作為股東的資產與公司資產難分你我,互為所用,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難以分辨,屬於財產混同,公司已經喪失了獨立性,原判決從保護債權人利益的角度出發,認定劉浩宇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並判決其承擔連帶責任
  • 公司拖欠工資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般情況中,公司拖欠工資屬於勞動糾紛,員工要採取勞動爭議處理辦法拿到工資。不過,公司拖欠工資違反合同約定,並且違反勞動法律規定,嚴重的還可能違反刑事法律,所以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實踐中,公司拖欠工資,根據不同的情況可能要承擔以下的法律責任:
  • 離職兩個月之後接到公司函件,要求回去進行工作交接
    最近一個學妹在微信上跟我諮詢一件事情,說是她離職已經兩個多月了,居然收到公司發過來一份正式的函件,說她工作交接不清楚,讓她回去補辦工作交接程序,否則將要追究她的相關責任。問我她該怎麼辦?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後,我給她的建議是「不要怕,發函不算什麼,你離職交接程序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