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論文的摘要,是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獻重要內容的短文,通常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要素。有些作者由於思想重視不夠和缺乏相關知識,以至於科技論文摘要寫作中錯誤屢見不鮮。針對科技論文摘要寫作中常見錯誤,達晉編譯結合工作實踐歸納認為,在撰寫科技論文摘要時,應注意以下七個方面的錯誤。
一、字少錯選類型。科技論文摘要的類型可根據論文的類型、內容和發表方式及摘要寫作的目的,分為指示性摘要、報導性摘要、指示-報導性摘要。不同類型的摘要,構成要素側重點不盡相同,寫作時應適當選取。科技論文摘要寫作中較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就是傾向於寫字少類型的摘要,如本該選取報導性摘要的,卻選取指示性摘要。而摘要字數偏少,提供的信息不足,起不到摘要的作用。還有的作者不注意區分摘要類型,缺乏摘要寫作知識,盲目地按「長文長摘、短文短摘」的想法去寫摘要。
二、結構要素殘缺。一般來說,科技論文文摘寫作中,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要素,可根據文摘類型各有所側重。對於報導性文摘,方法和結果部分宜寫得詳細,目的部分可以寫得簡單,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以省略;對於指示性文摘,目的部分宜寫得詳細,方法、結果和結論部分可以寫得簡單,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以省略。然而,許多作者所寫的摘要,本應該側重的結構要素卻殘缺,嚴重影響了摘要作用的發揮。
三、喪失摘要特點。一篇寫得較好的摘要,可以使讀者迅速而正確地判斷文獻的基本內容是否與自己的興趣相關,從而確定是否有必要閱讀全文。因此,科技論文摘要應具備獨立性與自含性、準確性與完整性、學術性與通用性、簡練性與概括性的特點。但是,許多作者的科技論文摘要,卻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喪失摘要特點的錯誤。
1.喪失獨立性與自含性。摘要是可以單獨發表的,因而必須是獨立的,無須依賴其他任何補充而自明其義,即摘要中不應出現要依賴正文或參考文獻才能理解的代碼和符號。只有在以往的有關文獻成為本研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時,才有必要提及,並在圓括號內給出必要的注釋。同時,不應旁徵博引,不應包括參考文獻、插圖、公式或其序號及其他非公知公用的名詞術語或略語。
2.喪失準確性與完整性。摘要是對原文獻準確而完整的濃縮,嚴肅而忠實的表述,是原文獻的精華與真諦,因而,不得誇大或縮小,切忌提及原文獻中未及的信息和成果,切忌妄加評論、隨意引申或自我評價。
3.喪失學術性與通用性。摘要的內容應注重學術性,表達應使用通用的科學語言,儘可能不使用「行話」。「行話」是一種專門語言,特殊語言,往往只有小圈子裡的當事人才能理解其意義,在不得不用時,也應在下定義或解釋後才能使用。
4.喪失簡練性與概括性。摘要必須立意明確、詞語精煉、概括性強,側重於應詳細的要素上。一些冗長的摘要,毛病往往出在語言含糊不清,著墨於無關緊要的細節和不必要的詞句上。
四、開頭冠以「本文」。有些作者在摘要的開頭或敘述中都習慣冠以「本文」、「本實驗」、「本研究」、「筆者」、「作者」等主語,這都是畫蛇添足的表現。因為讀者閱讀時已經知道是哪篇文章、是誰的文章,摘要中再寫出已沒有信息價值。
五、未用第三人稱。有些作者在摘要寫作中出現「我(們)」如何如何,如「我們得出……」等詞語,而不是以第三人稱客觀地進行敘述,這不符合摘要寫作要求。
六、與標題、引言雷同。有些作者所寫的摘要內容與文題或文中小標題雷同,信息價值低、可讀性差,毛病出在簡單重複文題已有信息或將小標題堆砌,而丟失了論文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也有些作者所寫摘要與正文的引言雷同,偏重於對研究背景及研究過程介紹,或照搬研究過程中採用的一些與主要結果關係不大的公知公用的公式、定理、定義,可讀性差,抓不住要害,顯得喧賓奪主。
七、分段敘述。科技論文摘要有固定的格式和要求,應當篇幅簡短,直接緊扣主題,用第三人稱一氣哈成,一般不必再分段敘述。出現文字多,分段敘述的情況並不多,除非在會議發言或論文摘要文集中,很少有較長的摘要。當然,對於結構式摘要,需分段敘述並列出各段名稱是另當別論的。
科技論文摘要寫作中常見的錯誤主要是由於思想重視不夠和有關知識欠缺所致。相信,只要在撰寫摘要時嚴格區分摘要類型,遵守寫作規範,吃透原文,反覆推敲論文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定能提高摘要的質量,更好地發揮出摘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