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普陀區通報了今年前10個月全區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案件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數據顯示,在今年前10個月中,各行政機關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71.2%,與去年同比增長率超一倍。絕大部分涉訴委辦局和街道鎮的出庭應訴率均達100%,其中包括城管執法局、規劃資源局等案件較為集中的單位。
多年來,在「民告官」訴訟中如何推動行政首長自覺出庭應訴,一直是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卻鮮見實效的一件難事。普陀區通過構建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高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能力和自覺性,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從而進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法治政府建設關鍵在幹部,法治社會建設關鍵也在幹部。要提升各級幹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抓好出庭應訴工作就是抓住了牛鼻子。」普陀區委副書記顧軍說,通過構建常態化的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機制,確保「告官能見官、出庭又出彩、出彩能出效」的良好工作效能,這既充分體現了對民聲民意的尊重,又很好地從源頭上解決行政爭議,不斷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為「中國之治上海實踐」增添了新樣本和新經驗。
不久前,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普陀區人民政府和區公安分局作為共同被告的治安行政處罰案。普陀區副區長、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姜堅和區司法局局長顧宇斌共同出庭應訴。這也是上鐵法院管轄範圍內首件由公安局局長出庭應訴的案件。
姜堅出庭照片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針對案件爭議焦點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針對原告提出的問題和質疑,兩位「一把手」分別逐一回應。
這令原告非常「意外」,他認為這份「尊重」難能可貴,體現了公平公正,這也強力推動了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
同樣讓人耳目一新的還有現場參與旁聽的20多名法制幹部和執法人員。他們在參加完現場「出庭、旁聽、講評三合一」活動後紛紛表示,這種「現場教育」衝擊力非常大,「怕當被告怕出庭」的擔心緩解了很多。
「行政應訴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政應訴工作的好壞直接反映廣大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近年來,我們高起點嚴要求,在法治政府建設中,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作出了可操作性極強的頂層設計,並逐年量化升級,構建了一個常態化的工作新機制。」普陀區司法局副局長章潔告訴《法治日報》記者。
據悉,今年9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上海市行政應訴工作規定》,將於明年作為政府規章正式實施。而早在2019年7月,普陀區就已率先出臺了《上海市普陀區行政應訴工作規定》,就如何提高和確保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作出了詳細規定,其中很多內容在《上海市行政應訴工作規定》中得到引用和固化。
記者注意到,《普陀區行政應訴工作規定》全文共二十五條,內容涵蓋指導監督、出庭義務、績效考核、「三合一」活動等方方面面,其中第二十條明文規定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比例不得低於該機關年度行政訴訟案件總數的80%,對出庭應訴率提出了剛性要求。
談到曾被區委組織部「亮燈」的經歷,普陀區規劃資源局局長彭波記憶猶新。
據彭波回憶,當天上午他剛打開辦公室的電腦,系統就自動彈出一條醒目的提示:區規劃資源局2019年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未達到80%,須引起重視。
「亮燈」機制是普陀區目前針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不達標單位採取的預警措施。據介紹,出庭應訴率不足80%的單位將受到黃燈預警;出庭應訴率特別低下的單位則會收到紅燈預警,受到紅燈預警的單位行政負責人必須接受組織部門的誡勉談話。
自從被「亮燈」後,普陀區規劃資源局迅速採取行動,細化機關規定、廣泛開展行政訴訟旁聽活動,最終有效扭轉了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過低的問題。今年1月至今,該局的出庭應訴率一直保持在100%。
為確保普陀區行政首長「能出庭必出庭」的常態,普陀區將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司法建議反饋、應訴能力建設等情況納入依法行政績效考核體系,並建立了一系列具體的考核措施。
今年10月1日,普陀區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請假制度」正式實行,行政首長如果遇到不能出庭應訴的情況,必須提前向分管副區長請假報備,並在庭審結束後形成報告。
此外,普陀區還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數據統計流程,各行政機關每個季度要向區司法局報送行政訴訟收案數、結案數、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數等數據,區司法局也會定期向上海鐵路法院調取相關數據,確保及時掌控全區各行政機關的出庭應訴狀況並按期公布。
截至目前,普陀區已有多位局級領導出庭應訴,形成很好的表率氛圍。
在普陀區公布的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中,記者注意到,區房管局2019年作為被告共參與了42起行政訴訟案件的審理,而截至目前該局僅9次坐上被告席,行政訴訟案件數量下降幅度名列全區第一。
該局局長張軍告訴記者,在對2019年度行政訴訟出庭應訴情況進行統計和梳理後,房管局內部針對行政執法中暴露出的問題和短板開展了一系列自查和整改工作,不斷完善行政程序、操作口徑,提高廣大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行政訴訟源於日常行政行為的不規範,要求行政首長出庭可以倒逼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這是狠抓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的真正目的。」顧宇斌說,在工作機制上,我們除了常態化開展行政首長出庭、旁聽、講評「三合一」工作以外,還同時推出了行政機關常態化自查、行政首長常態化述法等工作機制。
據介紹,自2018年以來,普陀區堅持組織行政訴訟案例研討班,由敗訴機關主要負責人上臺自我分析案件敗訴原因,並提出整改方案,由區領導和專業法律人士進行點評,以「紅紅臉、出出汗」的形式,提高各行政機關對行政訴訟,尤其是敗訴案件的重視。
此外,普陀區還與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開展司法行政良性互動,定期組織各機關單位負責人參加培訓活動,邀請法官對全區出庭應訴情況開展總結評析,並進行專題授課,有針對性地提高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機關單位人員對相關法律的了解。
府院聯動培訓
「從制度設計、深度推進,到考核監督、自我評查,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形成了一個從行政爭議出發,到行政能力提高的工作閉環,讓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工作實效成為法治政府建設的強大推動力,為『平安普陀』『法治普陀』建設貢獻力量。」顧宇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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