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官要見官,上海這個區規定「官員」出庭應訴率不得低於80%

2021-02-10 法治長三角

近日,上海市普陀區通報了今年前10個月全區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案件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數據顯示,在今年前10個月中,各行政機關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71.2%,與去年同比增長率超一倍。絕大部分涉訴委辦局和街道鎮的出庭應訴率均達100%,其中包括城管執法局、規劃資源局等案件較為集中的單位。

多年來,在「民告官」訴訟中如何推動行政首長自覺出庭應訴,一直是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卻鮮見實效的一件難事。普陀區通過構建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高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能力和自覺性,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從而進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法治政府建設關鍵在幹部,法治社會建設關鍵也在幹部。要提升各級幹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抓好出庭應訴工作就是抓住了牛鼻子。」普陀區委副書記顧軍說,通過構建常態化的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機制,確保「告官能見官、出庭又出彩、出彩能出效」的良好工作效能,這既充分體現了對民聲民意的尊重,又很好地從源頭上解決行政爭議,不斷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為「中國之治上海實踐」增添了新樣本和新經驗。 

不久前,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普陀區人民政府和區公安分局作為共同被告的治安行政處罰案。普陀區副區長、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姜堅和區司法局局長顧宇斌共同出庭應訴。這也是上鐵法院管轄範圍內首件由公安局局長出庭應訴的案件。

姜堅出庭照片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針對案件爭議焦點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針對原告提出的問題和質疑,兩位「一把手」分別逐一回應。

這令原告非常「意外」,他認為這份「尊重」難能可貴,體現了公平公正,這也強力推動了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

同樣讓人耳目一新的還有現場參與旁聽的20多名法制幹部和執法人員。他們在參加完現場「出庭、旁聽、講評三合一」活動後紛紛表示,這種「現場教育」衝擊力非常大,「怕當被告怕出庭」的擔心緩解了很多。

「行政應訴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政應訴工作的好壞直接反映廣大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近年來,我們高起點嚴要求,在法治政府建設中,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作出了可操作性極強的頂層設計,並逐年量化升級,構建了一個常態化的工作新機制。」普陀區司法局副局長章潔告訴《法治日報》記者。

據悉,今年9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上海市行政應訴工作規定》,將於明年作為政府規章正式實施。而早在2019年7月,普陀區就已率先出臺了《上海市普陀區行政應訴工作規定》,就如何提高和確保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作出了詳細規定,其中很多內容在《上海市行政應訴工作規定》中得到引用和固化。

記者注意到,《普陀區行政應訴工作規定》全文共二十五條,內容涵蓋指導監督、出庭義務、績效考核、「三合一」活動等方方面面,其中第二十條明文規定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比例不得低於該機關年度行政訴訟案件總數的80%,對出庭應訴率提出了剛性要求。

談到曾被區委組織部「亮燈」的經歷,普陀區規劃資源局局長彭波記憶猶新。

據彭波回憶,當天上午他剛打開辦公室的電腦,系統就自動彈出一條醒目的提示:區規劃資源局2019年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未達到80%,須引起重視。

「亮燈」機制是普陀區目前針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不達標單位採取的預警措施。據介紹,出庭應訴率不足80%的單位將受到黃燈預警;出庭應訴率特別低下的單位則會收到紅燈預警,受到紅燈預警的單位行政負責人必須接受組織部門的誡勉談話。

自從被「亮燈」後,普陀區規劃資源局迅速採取行動,細化機關規定、廣泛開展行政訴訟旁聽活動,最終有效扭轉了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過低的問題。今年1月至今,該局的出庭應訴率一直保持在100%。

為確保普陀區行政首長「能出庭必出庭」的常態,普陀區將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司法建議反饋、應訴能力建設等情況納入依法行政績效考核體系,並建立了一系列具體的考核措施。

今年10月1日,普陀區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請假制度」正式實行,行政首長如果遇到不能出庭應訴的情況,必須提前向分管副區長請假報備,並在庭審結束後形成報告。

此外,普陀區還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數據統計流程,各行政機關每個季度要向區司法局報送行政訴訟收案數、結案數、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數等數據,區司法局也會定期向上海鐵路法院調取相關數據,確保及時掌控全區各行政機關的出庭應訴狀況並按期公布。

截至目前,普陀區已有多位局級領導出庭應訴,形成很好的表率氛圍。

在普陀區公布的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中,記者注意到,區房管局2019年作為被告共參與了42起行政訴訟案件的審理,而截至目前該局僅9次坐上被告席,行政訴訟案件數量下降幅度名列全區第一。

該局局長張軍告訴記者,在對2019年度行政訴訟出庭應訴情況進行統計和梳理後,房管局內部針對行政執法中暴露出的問題和短板開展了一系列自查和整改工作,不斷完善行政程序、操作口徑,提高廣大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行政訴訟源於日常行政行為的不規範,要求行政首長出庭可以倒逼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這是狠抓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的真正目的。」顧宇斌說,在工作機制上,我們除了常態化開展行政首長出庭、旁聽、講評「三合一」工作以外,還同時推出了行政機關常態化自查、行政首長常態化述法等工作機制。

據介紹,自2018年以來,普陀區堅持組織行政訴訟案例研討班,由敗訴機關主要負責人上臺自我分析案件敗訴原因,並提出整改方案,由區領導和專業法律人士進行點評,以「紅紅臉、出出汗」的形式,提高各行政機關對行政訴訟,尤其是敗訴案件的重視。

此外,普陀區還與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開展司法行政良性互動,定期組織各機關單位負責人參加培訓活動,邀請法官對全區出庭應訴情況開展總結評析,並進行專題授課,有針對性地提高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機關單位人員對相關法律的了解。

府院聯動培訓

「從制度設計、深度推進,到考核監督、自我評查,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形成了一個從行政爭議出發,到行政能力提高的工作閉環,讓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工作實效成為法治政府建設的強大推動力,為『平安普陀』『法治普陀』建設貢獻力量。」顧宇斌說。

「法治長三角」(原「三江總督」)是《法治日報》立足長三角推出的新媒體平臺,由本報上海記者站具體負責運營。

督君初心: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如需轉載請與本公號聯繫,並標明來源和作者姓名,否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相關焦點

  • 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不得低於八成
    多年來,在「民告官」訴訟中如何推動行政首長自覺出庭應訴,一直是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卻鮮見實效的一件難事。普陀區委副書記顧軍說,通過構建常態化的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機制,確保「告官能見官、出庭又出彩、出彩能出效」的良好工作效能,這既充分體現了對民聲民意的尊重,   下轉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又很好地從源頭上解決行政爭議,不斷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為「中國之治上海實踐」增添了新樣本和新經驗。
  • 區長出庭應訴,「民告官」不再難
    像這種現象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民告官。民告官這種事情自古就有,但是最後能告成功的則少之又少。放到現在,這種事情最後能成功的也不多。為什麼成功的機率這麼小呢?首先民和官,兩者在身份上就有著巨大的懸殊。以至於在真正的訴訟,審判等環節很容易出現偏袒的現象。還有就是有些官身份和權力都很大,這也造成許多審判人員會有一定的顧忌。因此,這種種原因造成了民告官很難成功的事實!
  • 東昌府區代區長出庭應訴!讓「民告官」不再「難見官」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趙志鵬 通訊員 王希玉 高世寧 聊城報導  區長出庭應訴,讓告官者見官。9月28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付某某等21人訴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政府履行房屋徵收職責案,東昌府區代區長巴海峰代表區政府出庭應訴。  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圍繞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辯論,巴海峰代區長全程參與庭審活動。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該案將擇日宣判。
  • 告官要見官 出庭又出聲
    現實中,老百姓「告官不見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不出聲」,成為行政訴訟中的常態。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意見》,成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全國首份省級層面府院會籤的有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規範性文件。誰來應訴?
  • 告「官」還要見「官」!遼寧省自然資源廳負責人出庭應訴了!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人出庭應訴並積極答辯。△庭審現場2020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實施。按照該《規定》,和平區法院依法向省自然資源廳發出首份《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通知書》。
  • 告官要見官,出庭又出聲!江西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有新規
    現實中,老百姓「告官不見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不出聲」,成為行政訴訟中的常態。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意見》,成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全國首份省級層面府院會籤的有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規範性文件。
  • 破解「民告官不見官」難題,多地明確負責人不出庭需請假報告
    「民告官要見官,官不來員來見」。此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高、老百姓「告官不見官」是行政訴訟中的常態。新行政訴訟法實施後,這一現象已有所改觀。為進一步推進負責人出庭應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行政機關負責人」範圍適度擴大。
  • 洛陽:「民告官」不再「難見官」,行政機關負責人既要出庭又要出聲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曉波 通訊員 王雨瀟 文圖告官能見官、出庭又出聲。近日,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印發《全面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意見》要求,在行政訴訟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並做好充分準備,杜絕「告官不見官」、「出庭不出聲」等現象。在洛陽,「告官能見官」漸成新常態。
  • 「告官能見官」——杭錦旗人民政府副旗長積極出庭應訴
    「告官能見官」——杭錦旗人民政府副旗長積極出庭應訴 2020-07-23 19: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法律規定:在這些情況下,「民告官」,官必須出庭應訴
    這種情況就屬於「官大一級壓死人」的情況。這種情況自古以來都是老百姓比較頭疼的問題,特別是對做生意的商家來說,更是深有體會。沒辦法,這是現實存在的問題。雖然說現在是法制社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畢竟一方是官,這身份還是有著很大作用的。就算是法院或者其他執法部門,在沒有確切證據下,也不敢隨意對一個官員展開調查。
  • 告「官」還要見「官」!副區長出庭應訴出聲出效果
    該案合議庭由浦東新區法院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包曄弘擔任審判長,寶山區政府副區長陳雲彬,寶山區人社局局長黃雅萍作為被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線上、線下「零距離」觀摩庭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應當就實質性解決行政爭議發表意見。
  • 張澤斌:「告官能見官、見管事的官」將成為行政訴訟新常態
    就武漢市而言,在地方政府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近幾年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斷提升,近三年基本保持在85%以上,位居全國前列,群眾反映良好。副市長在公開開庭中出庭出聲,輿論給予充分肯定,武漢市還獲得第五屆「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但同時我們也看到,實踐中也存在負責人範圍、權利義務不明,出庭不出聲等問題。
  • 雲南破解「告官不見官」逐年提高官員出庭比例
    該決定明確,逐年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比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鍾靈介紹,決定共十六條,對形成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的良好司法環境、推進非訴行政案件執行新機制、推進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的內容等作了規定,並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長效工作聯繫機制,構建合力化解行政爭議機制的主要框架。
  • 民告官!市長黃偉出庭應訴,說了這些話
    黃偉在最後陳述中表示,作為市長出庭應訴,是履行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也是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制止違法佔用土地,是政府義不容辭必須堅決行使的權力和義務。依法履行政府職責 切實維護司法權威 庭審結束後,黃偉隨即召開行政應訴座談會,就履行行政訴訟案件出庭應訴法定職責、推動政府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提出要求
  • 民告官能見官——巴中市副市長出庭應訴
    民告官,百姓最怕的是見不著官。可是,日前在巴中中院開庭的這起行政案件可就不同啦,咱們巴中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嶽劍出庭應訴了!趕緊跟小編去現場看看,到底是咋回事吧!巴中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嶽劍作為負責人出庭應訴。
  • 民告官!遵義市長出庭應訴 • 3位副市長旁聽
    當地兩名村民因不服行政處罰,將遵義市政府告上法庭。當天,遵義市政府市長黃偉代表市政府出庭應訴,遵義市副市長劉曉傑、李蓮娜、劉承東參加旁聽。在最後陳述階段,代表遵義市政府出庭的遵義市長黃偉表示,作為市長出庭應訴,既是履行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也是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制止違法佔用土地,是政府義不容辭必須堅決行使的權力和義務。對本次案件中反映出來的其他歷史遺留問題,各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法院查清事實。在工作中既要嚴格執法,也要充分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經過兩小時的庭審後,審判長宣布擇期宣判。
  • 告「官」還要見「官」!副區長、人社局局長出庭應訴出聲出效果
    該案合議庭由浦東新區法院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包曄弘擔任審判長,寶山區政府副區長陳雲彬,寶山區人社局局長黃雅萍作為被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線上、線下「零距離」觀摩庭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應當就實質性解決行政爭議發表意見。
  •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規破解「告官不見官」
    2019年,在全市兩級法院審結的1149件一審行政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為27.15%,低於全省平均出庭應訴率3個百分點應訴率不高,「告官不見官」據了解,2019年全市兩級法院共審結一審行政案件1149件,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或參與行政爭議協調化解312件,出庭率27.15%,低於全省平均出庭應訴率3個百分點。而按照省委、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應達80%以上,其中行政首長(一把手)出庭應訴率要達15%以上。
  • 民告官!貴州遵義市政府市長黃偉出庭應訴 • 3位副市長旁聽
    9月22日,遵義市中院開庭審理一起「民告官」案件。當地兩名村民因不服行政處罰,將遵義市政府告上法庭。當天,遵義市政府市長黃偉代表市政府出庭應訴,遵義市副市長劉曉傑、李蓮娜、劉承東參加旁聽。在最後陳述階段,代表遵義市政府出庭的遵義市長黃偉表示,作為市長出庭應訴,既是履行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也是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制止違法佔用土地,是政府義不容辭必須堅決行使的權力和義務。對本次案件中反映出來的其他歷史遺留問題,各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法院查清事實。在工作中既要嚴格執法,也要充分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經過兩小時的庭審後,審判長宣布擇期宣判。
  • 「民告官」不再難見官
    行政訴訟案件中「民告官不見官」的難題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被明確並具體作出規定以後將被進一步破解✊✊✊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進行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