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於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其中,城市公交、長途客運的兒童優惠乘車政策將從「量身高」轉為「看年齡」,6歲以下兒童可免費乘車,6歲到14歲的半價。(7月12日《中國新聞網》)。
一個人是不是兒童,是否應該享受兒童優惠票,主要看年齡,與身高無關,只要年齡小,即便個子比較高,仍然是兒童,這是基本常識。從醫學角度說,醫學界將兒童規定為14歲以下作為醫學觀察年齡段。從法律角度說,根據我國批准生效的《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界定為「18歲以下的任何人」。
但長期以來,很多行業銷售兒童票往往不是「看年齡」而是「量身高」,以身高作為衡量是否屬於兒童的唯一標準。而且不同地方、不同行業對兒童身高標準設置不一樣,有的是1.3m,有的是1.4m,有的是1.5m,有的是脫鞋後身高,有的是穿鞋身高。
很顯然,兒童票只「量身高」不「看年齡」,不管身高標準多高,都會造成高個子的兒童享受不到購買兒童優惠票的權利,直接損害高個子兒童的合法權益。特別是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兒童平均身高越來越高,兒童票身高標準越發滯後於兒童實際身高狀況。有調查數據顯示,早在2005年,我國6歲至7歲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已達1.2米;在2014年,我國10周歲男女兒童平均身高均超過了1.4m,13周歲男性兒童平均身高超過1.6cm。按照這個身高標準,絕大多數10周歲以上兒童出行乘車失去了購買半價車票的資格。所以兒童票「量身高」的做法飽受詬病,大眾一直呼籲改為「看年齡」。
《關於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擬定將兒童優惠乘車政策從一直以來的「量身高」轉為「看年齡」,這無疑順應大眾長久以來的呼籲和訴求,實質上是回歸常識,回歸到保障兒童合法權益的正確軌道上來。而且,為保障兒童購買兒童優惠票權益開了一個好頭,值得肯定。
當然,切實保障兒童的合法權益,讓兒童都能順利購買到兒童優惠票,不能只是交通運輸領域的兒童票由「量身高」轉為「看年齡」,而應當是所有領域、所有行業的兒童票都要由「量身高」轉為「看年齡」,不能只是靠一紙紅頭文件來推動。
再者,要配套嚴厲的處罰機制,對銷售兒童票只「量身高」或者拒不銷售兒童票的經營者,要重罰,不能總是責令改正或者罰款幾千元了之。否則,兒童票「看年齡」規定將淪為一紙空文,這有前車之鑑。《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落實青少年門票價格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各地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遊覽參觀點,對青少年門票價格政策標準:對6周歲(含6周歲)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兒童實行免票;對6周歲(不含6周歲)~18周歲(含18周歲)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學生實行半票」。但時至今日,仍然有不少景區只「量身高」不「看年齡」。比如,在今年年初,長隆集團因賣兒童票只「量身高」被廣東省消委會提起公益訴訟。
作者 何勇
編輯 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