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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英語表達:備受爭議的「安樂死」
新東方網>英語>英語學習>語法詞彙>流行語>正文實用英語表達:備受爭議的「安樂死」 2006-11-21 18:10 來源:中國日報網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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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安樂死全程:從清醒到死亡僅4分鐘,遺言讓人心痛
"安樂死"自出現就是備受爭議的詞,備受爭議的事,自願放棄生命,選擇無痛苦的離開這個世界,便是安樂死的釋意。生命對每個人都是唯一的,寶貴的,無可替代的,安樂死是否就是對於生命的不尊重,是否違反了人道主義,一直是人們熱議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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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羅點點:「尊嚴死」與「安樂死」,爭議的焦點是什麼?
談爭議困惑、疑慮和爭論在很長時間就存在,所以需要溝通交流政事兒:前不久全國兩會期間,圍繞「安樂死與尊嚴死」,你與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沈德詠有過交流。你發表了《尊嚴死不是安樂死》商榷文,沈德詠作出了回復,你怎麼看回覆中的觀點?羅點點:沈先生的回覆有非常良好的溝通意願,表現了很好的寬容心。就我們商榷的最核心的內容,沈主任回復,他們現在有一個專題組,就安樂死的立法進行各方面的學術研究。他認為,他們會在安樂死的立法過程中創立出一個新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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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將允許12歲以下絕症兒童安樂死,引發爭議
據今日俄羅斯電視臺(RT) 14日報導,荷蘭政府將允許醫生對1至12歲的絕症兒童實施安樂死,使荷蘭成為世界上第二個允許對兒童實施安樂死的國家。這一決定引發極大爭議。這一改變不需要修改目前的法律,預計將在幾個月內實施,如果醫生在徵得父母同意的情況下對兒童實施了安樂死,將免於被起訴。荷蘭衛生部長雨果·德容格在規則做出改變後,荷蘭允許對年齡在1至12歲的未成年人實施安樂死,此前只允許新生嬰兒和青少年被實施安樂死,而且要在父母的同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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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設計安樂死過山車惹爭議 三分鐘可致死
「安樂死過山車」設計圖。車廂首先會緩慢地向上「爬」,最後把人帶到1600多英尺的高空,之後就是一個猛墜加整整七個迴環。最近,英國一個研究者設計出一種「安樂死過山車」,並稱這是一臺「理想的安樂死機器」。但如今在大多數國家安樂死仍未被接受,這種死法合不合法、能不能付諸實踐仍是個問題,也引發了較大的倫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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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允許12歲以下絕症兒童安樂死,爭議四起:界限是什麼?
圖源:Getty 海外網10月15日電 荷蘭政府已批准計劃,允許對1至12歲的絕症兒童實施安樂死。這一決定引發極大爭議,反對者質問「界限在哪裡?」 據英國廣播公司14日報導,荷蘭衛生部長雨果·德容格(Hugo de Jonge)13日對此表示,這一規則的改變將幫助一些兒童「免遭絕望和無法忍受的痛苦」。 據悉,目前在荷蘭,12歲以上的患病兒童在本人及其父母的同意下,安樂死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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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評丨「安樂死」合法化被重提,網友為何針鋒相對-安樂死,合法化...
新聞報導稱,4月2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分組審議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時,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李傑、馬一德建議,「安樂死」寫入民法典人格權編。「經醫學界定,無法救治且無法減輕病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實施安樂死,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欺詐、利誘、脅迫自然人實施安樂死……」 「安樂死」這個敏感詞再次觸動了公眾的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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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一個安樂死的人
「安樂死」在中國一直頗具爭議,情理上看,「安樂死」可以減少無可挽救病重病人的痛苦,但法律上看,「安樂死」又容易帶來很多模糊不清的糾紛。安樂死到底合不合理,我們最後再說,先看看中國第一位安樂死的病人,他的例子或許可以讓我們找到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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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例"安樂死":為母安樂死被抓,19年後自己安樂死被拒!
」事件備受社會各界關注,事件的當事人是陝西省漢中市人王明成。當時他的媽媽夏素文因為身患絕症,痛苦不堪,被醫生實施「安樂死」,成為全國第一例「安樂死」事件。隨後,他和執行「安樂死」的醫生蒲連升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逮捕。王明成被關押了1年零3個月。2000年11月,王明成被查出患有胃癌並做了手術,2002年11月,癌細胞擴散到身體其他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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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為什麼不能實行安樂死?
在生活中,我們見過太多太多因病痛的折磨而生不如死的人了。安樂死對於那些苦不堪言的人來說,可能是一個非常體面的歸宿。但是在中國,甚至是全世界範圍內對於安樂死的爭議都是非常大的。目前為止,只有少數的歐美國家才可以實行安樂死,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都對於安樂死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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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智人生|生命倫理學:關於安樂死的倫理爭議
在史前時代就有加速死亡的措施,如遊牧部落在遷移時常常把病人、老人留下來,加速他們的死亡。在古希臘羅馬,允許病人結束他們自己的生命,有時有外人幫助。在中世紀,基督教絕對禁止結束病人的生命,而另一方面,鍊金術追求延長生命。13世紀的羅吉爾·培根主張戰勝衰老。17世紀以前,euthanasia是指「從容」死亡的任何方法,如生活要有調節、培養對死亡的正確態度等,並不一定與延長生命相對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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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在我國的立法探討
2006-08-07 17:02:22 |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張瑩 [摘要]安樂死是一個爭議已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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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在我國合法嗎?回顧中國安樂死第一案
01什麼是安樂死?安樂死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安樂死分為積極(主動地)安樂死和消極(被動的)安樂死。總的來說,王明成和醫生無罪釋放的理由有兩點:一是安樂死並非其母死亡的直接原因;第二是根據刑法規定,對社會危害小的行為雖違法但不構成犯罪,不適用刑罰。也就是說,該案的無罪釋放具有一定的偶發性。在當今實施安樂死,除非同時滿足了安樂死並非直接死因和社會危害極小兩點,否則極有可能犯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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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中國法律不允許安樂死?
發生在安徽的這一新聞事件再次引發輿論對於「安樂死」的關注。「安樂死」究竟帶來哪些焦點的爭論?生命的權利與生命的尊嚴,究竟該如何取捨?在法律、倫理、現實之間,「安樂死」是否將是個永遠的「禁區」? 而在1938年,希特勒藉口實施安樂死,建立了安樂死中心,殺死20多萬人,這使安樂死籠罩上恐怖的陰影,阻礙了安樂死的發展。 而最近一些實行安樂死的國家的調查則表明,即便患者自身頭腦清醒,在決定「自己是否去死」這件事上也可能會產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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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是否合法?
安樂死安樂死(英文:Euthanasia)這一名詞自出現以後關於它的合法性就一直被世界各國所議論。到目前為止,除極少數國家外,世界上很多國家都還沒有把實施安樂死作為一種合法的醫療行為。什麼是安樂死?顧名思義,就是相對於自然狀態下痛苦的死去,選擇在安樂的狀態下結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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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生命自由的悖論
加拿大的司法體系由此展開了對安樂死的討論進程。許多慢性病患者和他們的親人在一些社會組織的協助下開始爭取安樂死的權利。終於,在2015年2月5日,加拿大公民Cater Lee訴加拿大政府案(Cater的母親於2010年決定在瑞士接受安樂死)由最高法院全票勝訴。加拿大正式成為一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這就是從「羅德裡格茲 訴 卑詩省政府」案(Rodriguez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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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安樂死半途,突然反悔不想死,醫生強行注射藥劑
安樂死在國外是合法的,國外某些醫生有資格執行安樂死。不過安樂死程序繁瑣,不會輕易執行,荷蘭安樂死合法化已經有16年了,一直以來都沒有出現過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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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院判決對嬰兒實施安樂死 父母強烈反對(圖)
英法院讓9月大嬰兒「安樂死」 父母強烈反對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梁小逸報導3月22日,英國首都倫敦各大報紙都在醒目位置刊登了倫敦法院的一紙判決,其內容是給一個9個月大的患兒實施「安樂死「。這一請求是該患兒主治醫生提出的,但遭到了嬰兒父母的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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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安樂死,難以實行?2個問題給你解釋
他不願意過被藥物包圍的人生,決定花掉畢生積蓄(大約65萬新臺幣),去瑞士實施安樂死(瑞士是目前唯一接受外籍人士安樂死的國家)。何謂安樂死?安樂死是指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在瀕死狀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尊重患者或家屬合理要求下,經過醫生鑑定認可後,用人為的醫學方式讓患者在無痛苦的狀態下離開世界。另外,安樂死也分為兩種方式:主動安樂死和被動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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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104歲的科學家,正在直播自己安樂死的過程
1995年5月25日,澳大利亞北部地區議會以15票比13票通過了《晚期病人權利法》,使安樂死在該地區合法,這也是全球第一部安樂死法案。由於強大的反對勢力,這部法案生效後只有4人獲得了安樂死的權利,兩年後這部法案被推翻。尤其是戴維·古德爾想要得到的屬於安樂死範圍內的協助自殺,在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