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城市國家到中華》體現著一種新的視角即「文化地域」。平勢說傳統觀念認為夏商周三代曾經都是統治天下的王朝不符合事實,是後世的虛構。夏商周三代王朝統治的疆土只能算是一個文化地域而已。
《從城市國家到中華》 平勢隆郎著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本文摘自《從城市國家到中華》,作者:平勢隆郎,譯者:周潔,出版社: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時間:2014年1月
新石器時代的文化地域歷來是眾所周知的,但是這些文化地域擁有怎樣的歷史特性,還沒有多少人注意到。經歷了幻影般的夏王朝、商王朝和周王朝,戰國時代的領土國家都是在新石器時代以來的文化地域母體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一般認為幻影般的夏王朝及商王朝、周王朝是「天下」的王朝。這個「天下」是新石器時代以來的多個文化地域的集合體。然而實際上,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統治的疆土基本上也只能算是一個文化地域而已。雖然也有通過陪都之類的方式將統治區域擴張到其他文化地域的情況,但是基本上一個王朝統治的是一個文化地域。因此,戰國時代的領土國家是在文化領域的基礎上成立的這一點,自然而然就引出了這樣一個結果,即這些領土國家都是以歷來存在爭議的領域為基礎建立的。
戰國時代的領土國家各有各的中央政權,並在各自的中央政權下開始了官吏統治。支撐這一官吏統治制度的是文書行政制度,而文書行政制度的背後則是作為法律制度的律令制度(之後不斷得到完善)。秦始皇將秦律施行於天下,在唯一的皇帝、即唯一的中央政權之下開始了官吏統治制度。秦始皇的這一統一舉措與文化地域之間的關係,並沒有太多人注意到。
由於這一關係被忽視,導致了歷史觀開始出現扭曲。
在商王朝或周王朝所統治的範圍,在大國商與周之下,還有許多附屬小國存在。而戰國時代以後的國家體制是大國將吞併的小國改設為郡縣,並在中央政權的主導下派遣官吏至地方實施統治。這和商周時期的國家體制在本質上有著天壤之別。而這也是眾所周知的事實。
但是,大國統治小國的體制到底覆蓋了多大範圍?當我試著弄清楚這一問題時,發現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新石器時代以來的文化地域範圍的制約。這一範圍並沒有秦始皇統一的天下那麼大。
戰國時代的諸國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觀之下,對之前的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進行了論述。而關於戰國時代的諸國所論及的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問題就在於這三個朝代都統治過新石器時代以來的文化地域。對於這點,如果我們查閱戰國時代成書的史書,只需確認史書內容,就能立刻明白「事實」。這一「事實」雖然不可否認,但卻鮮為人知。
我們傳統觀念中的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曾經都是統治天下的王朝,而這一「天下」等同於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所統一的領域。導致這個觀念形成的原因在於漢王朝繼承了秦朝的天下,之後有《史記》的成書,而《史記》的記載給我們一個觀念,即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是天下的王朝。這也是《史記》中所記載的「事實」。然而這一「事實」與戰國時代史書所示的「事實」卻明顯不同。而令人吃驚的是,這一點卻也鮮為人知。
「天下」包括若干的新石器時代以來的文化地域。雖然每個文化地域的範圍隨著時代變化也多少有些擴大或縮小,但是基本的範圍是固定的。並且這一文化地域從面積而言,基本相當於現在的日本那麼大;而從直線距離而言,則足足能將從關東到九州的空間含入其中。
因此,從新石器時代以來到戰國時代的中國歷史,與日本歷史的展開有著非常相似的地方。即:
(1)地域內存在多個農村的時代。
(2)形成帶有城牆的城市(小國),農村附屬於這些城市而存在的時代。
(3)在小國中出現小國不得不依附大國的時代。
(4)大國的中央政權吞併小國,並開始派遣官吏、施行文書行政的時代。
在經歷了以上這四個時代後,秦始皇吞併了各地,統一了天下。天下統一則意味著將若干與日本國土差不多大的地區統一置於一個中央政權之下。秦始皇的天下之大,可以與現在的歐盟媲美了。
而統一後的歷史都可見於本書以外的論著,但是即使在這樣的時代,新石器時代以來的文化地域也作為軍事區或監察區,發揮著一定的功能。秦始皇將天下分為三十六郡,在郡下設置許多縣,而這些縣就相當於以前的那些小國。從戰國時代天下有七個大國可知,郡是對新石器時代以來的文化地域進行分割後形成的行政單位。
郡下所設的縣,皆為過去所滅的小的城市國家的後裔。要是在日本尋找這類後裔,則有江戶時代的大小藩,或律令時代的國、郡等。半徑20公裡左右的面積是個問題。日本以前雖然沒有帶有城牆的城市,但卻有集若干聚落而成的小國。也有人認為環有溝濠的聚落是國的中心。我們暫且將其作為比較對象。
本書所涉及的就是前文中(3)和(4)的時代。邪馬臺國與大和朝廷統治日本國內諸國的時代相當於(3)的時代,而到制定自己的律令為止的時代相當於(4)的時代。因此,把日本的時代作為比較對象來閱讀本書更有益於對內容的理解。
從商到周的時代也是漢字在商或周王朝的中央地區廣泛使用的時代。當時地方諸國的事情尚不清楚,我們似乎很難斷言漢字已經紮根於商周以外的各國。
在日本,律令時代撰寫的書籍總會對過去的時代有所記載。中國也一樣。戰國時代各國所著的書籍都有對先朝的記載。而描述前朝的態度和立場則受到成書時代的制約。不僅在記錄上受制約,這些書中甚至會添加一些子虛烏有的內容。哪些是被後世添油加醋虛構出的歷史?而哪些又是如實記錄的事實?
到了這個時代,曾經被口頭傳承的一些簡單的歷史已經可以用漢字來記錄;而這些文字記錄中有後世添加的內容。原本簡單的事實是怎樣變得「豐滿」的?作為原型的簡單歷史中所不曾有過的虛構的世界究竟是什麼樣的?
我們在提及日本歷史時,中國史書能給我們提供很多幫助。對照中國史書,我們能細緻地研究、甄別日本史書傳承內容的真偽。然而說到中國歷史,當我們回溯到傳承內容的真偽被質疑的時代後,我們卻無從尋找可作為參照物的外國史書文獻。
我們以外國史書作為參照物,對本國後世史書所記錄的「事實」真偽進行鑑別。對日本學者而言,這是理所當然的研究方法。而在研究中國史時,我們應該如何來實踐這一方法呢?
在中國也有以批判的眼光來研究歷史的悠久傳統。然而,對於我們用這個方法來做研究,即把新石器時代以來的文化地域作為重點來研究的這一方法,至少目前還沒有人用其來研究戰國時代以前的歷史。
而本書的重點將放在新石器時代以來的文化地域上,試圖對秦始皇之前的中國史進行分析和研究。
正如日本也有若干勢力相互對峙的時代,中國在(3)(4)的時代,其文化地域上也有若干勢力相互對峙。此外,中國也有像(3)的周朝這樣若干文化地域臣服於一個王朝受其統治的時代。
大國的中心城市在其統治領域內被賦予獨特的地位。包含了這種特殊城市的領域在其文化地域中被看做是畿內。如果在同一個文化地域中的多個大國相互對峙的話,那麼這個文化地域中也存在多個畿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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