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帖:
延吉市哪裡可以收養孩子(孤兒、殘疾兒童等)?收養人需要滿足什麼條件、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去哪辦理?
延吉市民政局回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可以收養延邊社會福利院撫養的棄嬰或兒童,在延邊社會福利院同意送養的情況下,收養關係當事人應親自到延吉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相關收養登記手續。 收養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無子女(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不受此限);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周歲。 收養人應提交的證件、證明: 1.收養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社區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