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會說,體制內的工作,朝九晚五,上班坐辦公室,喝喝茶,看看報紙,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和印象。這樣的單位,有;這樣的人,也有,尤其是一些老同志,馬上面臨退休,不思進取的念頭的作法都會有,但絕大多數人不是這樣的。他們有自己的工作職責,有自己的工作任務,每個行業都不容易,沒有人會躺著賺錢,王大公子也需要開公司,儘管最後賠了。即使可以偷懶,我想對於大多數人來講,都不會甘願浪費生命吧。
黨政機關的一些部門,比如兩辦、組織、財政、住建、教育、農業農村等部門,加班是常事。事業單位承擔的是公益服務職能,或者專業技術服務職能,最典型的莫過於教師和醫生,這些人身邊都有,有閒的嗎?醫生護士三班倒,醫院成為最繁忙的場所。學校教師也就小學低年級看著輕鬆一點,初中、高中,無不忙得團團轉,更不用說畢業班了,初三、高三老師周末、假期都沒有休息的時間,不是在上課,就是在上課的路上。即使是疫情期間,還要上網課,這對許多上了年紀的教師而言,更是新的考驗。除此而外,比較農業技術人員,開春了就開始天天下鄉,指導農業生產,當然還有其他部門,都一樣忙碌。
公務員、事業人員單位加班,就只有服從。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單位,這是天然的原則。機關事業單位不是一年四季天天在忙,除了兩辦這類綜合單位,其他單位加班都是階段性的,有需要才加班,有臨時安排的工作才加班,有需要限期完成的任務才加班,有突發情況才加班,等等。單位領導會逐級安排工作任務,主管領導會根據工作任務情況、人員業務熟練度等,綜合考慮,安排最合適的人參與加班,個人要做的,只有服從工作安排,努力工作,沒有別的選擇。即使是不合理的要求,只要是為了工作,也要儘量克服,不能以任何藉口,耽誤工作。比如不是自己的分工範圍,或者自己天天加班、其他人天天閒著等。有意見可以保留,等工作完成後,再找適當的機會,向自己的主管領導,或者分工管理的領導匯報、溝通。但領導決定的事情,安排的事情,就只有無條件服從,優先把工作做好。
新《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也可以有加班費,但實際上,機關事業單位加班,從來沒有人見過加班費是什麼,儘管有法律規定,是法定可以享受的權利。可能以後會有吧,但不管有沒有,先把班加了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