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打算出一本書,書名叫《國企改革再評論》。把十年間公開發表的國企改革評論文章集合呈現,再以現在的觀點與視角,對舊文所涉題材逐一進行二次評論。也許是因為批評味太濃,沒有出版社願意接單。在此連載,給聽得見、聽得進批評意見的人,留下值得深思的話題。
本篇金句:
讓我們保佑現存的國有企業好好經營吧!以免在未來的某個時刻,在突如其來的集中整治運動中,再次被冠以「殭屍企業」之惡名而橫遭屠戮。2016年3月,我在《國資報告》上發表了一篇評論文章,題目是:《如何準確定義和處置「殭屍企業」》。在關於國企改革的理論交鋒中,你經常不得不耐著性子,和對方討論學理邏輯,甚至基本常識。我曾經說過,我們的對手,其實漏洞百出。他們依次犯下立場錯誤、邏輯錯誤和常識錯誤。立場錯誤先不討論,因為你永遠也不要指望叫醒一個裝睡的人。如果他的政治立場站歪了,你跟他再怎樣辯論也沒有用。這一類人不多,卻極其頑固。但是,因為在邏輯和常識方面犯低級錯誤,進而強化自己的認知,最終徹底走向立場錯誤,或表現出立場錯誤的,不在少數。省內某位著名學者,不知道他是真不懂,還是裝傻,在一個論壇上公然指責省屬國企壟斷了省內的高速公路投資項目。那天我坐在臺下,頗為尷尬。因為,我跟他曾經是同事。身邊的一位政府官員氣得臉都歪了,側過身子向我抱怨:「這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嗎?」事實上,國家和地方早就放開了對該領域的投資限制,都必須經過公開的招拍掛程序。珠三角地區高速路網密織區域,不少民營資本賺得盆滿缽滿。投資一條優質高速路段,每天就像開著印鈔機。而往粵東西北的高速路,由於短期內難以收回成本,民營資本不願投資,但是又不得不做,最後只能是政府逼著國企幹,用其他區域掙的錢補貼虧損的路段,導致國資交通企業普遍資本回報率低,資產過重,負債居高不下(有關說法見《梁 軍:就國資國企問題與政府官員談談心 ——國企改革再評論之十七》)。在一次參加鳳凰衛視《 一虎一席談》節目錄製過程中,一位前兩年突然去世的著名民營經濟理論家(他自稱的),竟然說國企壟斷了房地產投資領域,導致民營資本外流。這一觀點,讓現場嘉賓和觀眾錯愕萬分。如果說國企壟斷了房地產投資領域,胡潤富豪榜上排名靠前的那批地產大老闆,其財富是怎麼來的?節目播出時,這一段被剪掉了。這樣的常識錯誤,就連不搞研究的編導都看得出來。而我們的一些理論家,還拿著這樣的常識錯誤所推導出來的荒謬結論到處走場子,是在令人汗顏啊!還有一些經常在媒體上露臉的經濟學家,至今依然開口閉口「國營企業」什麼的,你都沒法接他的話茬。除了常識錯誤以外,大量對國企的誤解與不實之詞,表現在邏輯方面的錯誤。在今天這篇發表於4年多前關於「殭屍企業」的文章裡,我一口氣提出了7個邏輯方面的質問。我知道這7個邏輯問題,在所謂的市場派那裡,是不需要仔細論證的。只要能給國企身上潑髒水,只要能就此讓輿論形成一邊倒之態勢,只要能對國企實施「牆倒眾人推」的功效,什麼邏輯都是不重要的。黨中央明明說的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說的是「去產能」,結果被一個「殭屍企業」的概念帶跑偏了,矛頭直指國資國企。有關「殭屍企業」的種種邏輯錯誤和政策疑點,似乎並不影響有關部門對以國資國企為主體的所謂「殭屍企業」動刀子的積極性。幾年時間裡,那些被冠以「殭屍企業」的國有企業,被批量化、運動戰、特事特辦地處置掉了。到了2020年,「殭屍企業」話題似乎已經銷聲匿跡了。或者說,是基本按照時間進度表完成了處置工作。我現在以「再評論」的形式,再次重申我對「去產能」演變成處置「殭屍企業」的一點保留意見,挺不合時宜的。估計也不會有太多的讀者產生共鳴,一點作用都沒有,連「馬後炮」都算不上。但是,我說過的話,我對此負責。
讓我們保佑現存的國有企業好好經營吧!以免在未來的某個時刻,在突如其來的集中整治運動中,再次被冠以「殭屍企業」之惡名而橫遭屠戮。
一位知名學者在一篇批駁所謂主流經濟學家的網文中指出:沒有足夠的哲學功底,就不要妄言經濟學邏輯。同樣道理,沒有基本的經濟學邏輯,也不要妄言經濟政策建議。在定義和處置「殭屍企業」議題上,存在許多的邏輯錯誤,可能影響政府決策出現偏差。有那麼一批理論高人,總能在中央文件中,找到適用於他們所推崇的經濟乃至政治主張的片言隻語,然後偷換概念,做出完全反方向的政策解讀。中央關於加強供給側改革的提法出臺不久,這批理論高人就已經形成「共識」,並給出了推進路線圖:供給側改革=去產能=處置「殭屍企業」=清退一批國企央企。其邏輯關係是:當前經濟下行,主要是供給方面的問題——供給方面的問題出在產能過剩——產能過剩的主力是國企央企——原因是國企央企背離市場規律盲目擴張、壟斷經營所致——他們大而不倒、利益固化、垂而不死,形同殭屍——要激活市場動力,釋放供給側的活力,就要堅決處置這些「殭屍企業」——要打破壟斷,藉此機會讓更有活力的私企進入,實現動力轉換和轉型升級——因為國企央企由政府出資,所以要「壯士斷腕」,用行政化手段實行強制清退。至此,一場以去產能為名義,以處置「殭屍企業」為主題,實際上以圍剿國企央企為目標的戰役已然全面布局。
其一,經濟學常識告訴我們,在充分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下,總是會形成一定程度的市場飽和與產能過剩。而且一個行業的產能過剩,還帶有一定的市場周期波動規律性,不必大驚小怪。既然搞市場經濟,就要相信市場的力量,它總會用那隻看不見的手殘酷地懲罰盲目投入者和落後的產能,使之逐漸趨於平衡。而後,或因供給減少,技術進步,需求上升,價值低估,又驅使更多的資本投入,再次進入產能過剩的周期。循環往復,優勝劣汰,生生不息。而今,對於突然而至的產能過剩,我們卻視之如洪水猛獸,急於要乾淨、徹底地清除之,不是讓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充分發揮,而是要動用政府行政化的手段進行強制清退。事實上,中國市場已基本不存在產能不過剩的領域,卻偏偏針對國企央企較為集中的鋼鐵、煤炭等個別行業推行去產能。試問,這是什麼市場邏輯?
其二,假如要發揮政府的必要幹預作用,減少過度市場化導致的資源盲目浪費,進行局部性的調控,也並無不可。但是,必須以市場化手段為主,行政化手段為輔,同時還要一視同仁,公平競爭,弱汰強留,自由整合。而今,政府還沒有在產業政策上做好準備,就將去產能當作一項「壯士斷腕」性質的政治任務層層下壓。從當前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來講,政府以出資人的身份,拿自己的國企央企開刀,才是最順手、最沒有阻力、最容易出政績的。於是,我們看到各級政府都把完成政治任務的突破口聚焦在國企央企身上,而對私企外企如何去產能問題卻鮮有提及。試問,這是什麼幹預邏輯?
其三,如果認為沒有政府的不間斷輸血,國企央企早就該退出市場了,所以政府拿國企央企開刀屬於天經地義的話,那麼,政府有形無形、明裡暗裡附加在國企央企身上的各種社會責任成本,又該怎麼計算?或者說,政府從此放棄父愛主義,不再給予國企央企各種政策扶持,同時也不再給國企央企附加各種政府公共管理的分內之事,讓國企央企與私企外企同條件競爭,讓市場做公平的裁判,可不可以?衝鋒陷陣時,讓嫡系冒死打頭陣;裁減番號時,又拿子弟兵開刀。試問,這是什麼資本邏輯?
其四,這邊廂說要去國企央企的產能,那邊廂就迫不及待地主張讓私企外企來兼併重組,理由是私企外企的效率更高。那麼,賣矛賣盾的那個古人又向我們走來了——私企外企兼併重組被去掉產能的國企央企以後,產能是提高了還是減少了?如果如所臆想的那樣是大大提高了,那麼,去產能的目的就不是達到了,而是更嚴峻了。由此,去產能變成一個幌子,換老闆才是真目的。將國企央企全民所有的大老闆,換成私企外企少數人所有的大老闆。試問,這是什麼政治邏輯?
其五,有人用全員生產率、全要素生產率等經濟學指標的比較,來證明國企央企的效率低於私企外企的結論,以及這一次「換老闆」的合理成分。但是,得出上述被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斯蒂格利茨稱之為「傻瓜式經濟學暗示」的結論,本身就是一批經濟學家的裝傻行為。在做這樣的統計比較時,他們故意有選擇地忽略掉國企央企與私企外企不公平競爭的核心指標。就拿產能過剩明顯的鋼鐵、煤炭等傳統行業來說,國企央企所承擔的社會責任負擔,遠遠高於私企外企。比如在安全生產、環保投入方面的差距,比如在照章納稅、稅負高低方面的差距,比如嚴格按勞動法合理用工按時付薪方面的差距,比如這些傳統老企業離退休職工待遇與社保差距的企業兜底支出方面的差距,比如解決老廠礦職工安居問題即棚戶區改造支出方面的差距的,等等。知其一不知其二,只說其一不說其二。試問,這是什麼統計邏輯?
其六,有人會說,私企外企不僅僅是提高效率增加產能這麼簡單,他們還將實現動力轉換和轉型升級。那麼,為什麼現有的處在產能過剩領域的私企外企,不現在就自主完成動力轉換和轉型升級?那樣不就可以更痛快地用市場化手段「幹掉」國企央企了嗎?現實情況看,在國家重大科技創新領域,在國際舞臺與跨國公司進行全球競爭的,更多的是國企央企的身影。用行政化手段「幹掉」眼見的強者,再讓想像中的強者來進行市場化發展。試問,這是什麼競爭邏輯?
其七,有人又要說了,那都是國企央企壟斷的結果。什麼叫壟斷?壟斷就是能夠對市場價格進行操控以謀取超額利潤的行為。如果在產能過剩的領域存在國企央企的壟斷,經濟學常識告訴我們,那就根本不會發生產能過剩!如果能夠壟斷市場,很簡單,減少產量,抬高價格就可以了。當下所發生的產能過剩,恰恰從反面證明了國企央企在這些領域根本不存在壟斷行為!即使在某些領域清一色都是國企央企,那也說明不同出資人主體的國企央企之間,也存在著不亞於完全市場經濟環境的殘酷競爭。南車與北車的分分合合,就足以說明這一點。一方面批評國企央企虧損,一方面又指責國企央企壟斷。試問,這是什麼因果邏輯?!「殭屍企業」這個概念,顯然就是為配合對供給側改革的誤導而炮製出來的。至少,它的準確定義是被嚴重誤解和扭曲了的。從字面上分析,在語境下理解,「殭屍企業」至少應該具備以下幾個因素。一是長期虧損、扭虧無望;二是長期停工或間歇停工;三是在可預見的未來和既有條件下,基本不可能起死回生;四是人員、設備、資金可能已經被抽走,基本放棄了對企業的拯救。最後,是在出現上述這些非常情況之後,因為受制於某種因素的困擾,出資人不願(或不能)讓其徹底清退。這樣的企業,才與殭屍的形象掛上鉤,才算得上是「殭屍企業」。與此相對應,企業如果遇到暫時的、階段性的虧損,雖然壓縮了部分產能,但並沒有整體停工,在周期性行業虧損過後,有望迎來行業整體性復甦,企業職工與生產設備俱在且完好無損,尤其是企業管理層一直在努力扭虧自救,這樣的企業就不能被稱之為「殭屍企業」。否則的話,不僅中國,全世界範圍內大多數企業都可能被稱之為「殭屍企業」了。更直觀地說,中國絕大多數的出口加工型中小私營企業,都是「殭屍企業」無疑。國企央企中有沒有這樣的「殭屍企業」呢?答案是有的,而且還很多。這也就是為什麼一些人在國企央企的數量上不斷進行攻擊的原因。從中央到地方,國企央企大概還有幾十萬的戶數,但是確實有很多實質上已經處於「殭屍」狀態。為什麼還會有那麼多「殭屍企業」存在於國企央企的母體之中呢?據筆者調查,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這些企業原來都是全民所有制建制的企業,並沒有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改組成公司制企業,在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過程中,一直沒有理順註冊資本金和企業所得稅歷史欠帳問題。按照現行的工商稅務管理要求,這些企業必須補齊一大筆稅費,才能辦理企業註銷手續,這導致企業寧願將之「殭屍」化擱置,也不願意去徹底清退。二是這些老企業一般都背負著相當數量的在職和退休職工,而企業出資人歸屬問題幾經變更,十分複雜。社保繳納問題也是五花八門,糾纏不清。在職工安置問題上,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與當事方企業的上級集團公司之間互相踢皮球。在這些棘手問題沒有解決之前,企業不敢觸碰這個馬蜂窩。三是一些企業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與政府部門、銀行和其他企業上下左右之間,形成了錯綜複雜的債務關係。還有一些是在位的政府領導或前任拍板上馬的項目,責任不知該如何追究。企業還在,問題就被長期擱置在那裡。一旦要清退,老問題又都被牽扯出來,剪不斷理還亂,所以就任由它「殭屍」化擺在一邊。等等。儘管如此,這些續存的「殭屍企業」,絕對不是國企央企產能過剩的主要原因。相反,這些「殭屍企業」反而拖累了國企央企動力轉換和轉型升級。因此,我們首先要準確定義和仔細甄別「殭屍企業」,不能將產能過剩的國企央企當成「殭屍企業」,更不能良莠不分地進行一鍋端處置掉。其次才是以行政化手段處置真正的「殭屍企業」。對此,政府必須要精準發力,有所作為,不能一再拖延,貽誤時機。至於解決行業性產能過剩問題,還是交給市場吧!而且應該是交給一個健康、公平、有序、規範的市場。而後者的建設成型,才是政府要致力打造的,才是有效化解產能過剩的永久性體制保障。(作者系廣東省國有資本研究會會長、崑崙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來源:崑崙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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