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院長李德順教授
對「知識分子」的政治社會學傳統界定的局限
記者:時下,「知識分子」成了一個很值得玩味的概念,有的人以「知識分子」自居,有的人卻別出心裁地自稱「知道分子」。那麼,在我國的社會環境中,究竟該怎麼界定「知識分子」呢?
李德順:對於「知識分子」,歷來有各種不同的理解與對待方式。迄今我們看到的最典型的界定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政治社會學的界定。如《辭海》1989年版對知識分子的界定是:「有一定文化科學知識的腦力勞動者。如科技工作者、文藝工作者、教師、醫生、編輯、記者等。在社會出現剩餘產品和階級劃分的基礎上產生,……知識分子不是一個獨立的階級,而分屬不同的階級。」這種界定有幾個理論上的問題:
第一,它對概念內涵的表述,除了「一定文化科學知識」和「腦力勞動者」外,並沒有其他特殊的規定。就是說,凡是「有一定文化科學知識的腦力勞動者」都應該屬於「知識分子」。但是,在接下來的外延表述中,卻又做了特殊的限定,小心地略去了像有相當學歷的官員、職業政治家、管理者、企業家和商人等。他們算不算「腦力勞動者」?算不算「知識分子」?如果就這個問題追問下去,我們就會從下一點得到啟示。
第二,這種界定的最終落腳點,顯然在於確定知識分子的「政治對象」性質。它是從社會管理者的角度,來說明「知識分子」是一個怎樣的對象群體。正因為如此,它才不需要把這些管理者本身包括在內;而且在以階級和階級鬥爭為經緯的思維框架內,這種劃分也必然最終歸結為關於知識分子的階級屬性問題。顯然,這種界定具有很強的實際意義和實踐可操作性。
但這樣一來,概念的外延與內涵之間不對應就顯得很突出,關於知識分子的理解也就更複雜了。例如,對於「一定科學文化知識」應該掌握何種標準?我國上世紀五十年代,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人便可被稱之為「知識分子」;到了九十年代,一般人們心中的「知識分子」至少要有大專以上學歷。顯然,如果不這樣「水漲船高」,那麼在教育不斷普及提高的情況下,「知識分子」將因其隊伍不斷擴大,或因其概念泛化,而逐漸失去特殊意義。但是,如果「水漲船高」僅僅為了保持「知識分子」永遠只佔少數,那麼這種人為保持的根據和意義何在?再如,劃分的標準究竟是根據學歷還是根據職業,也必然出現矛盾。多年來,我國大批有一定學歷的人長年從事(科技、文藝等之外的)非專業技術職業,有的甚至在工廠農村成了直接的體力勞動者,但他們仍然被以各種方式單獨看待,繼續被稱作「知識分子」、甚至「知識分子幹部」等。這時「知識分子」概念雖然只剩下學歷出身的含義,但在心理和政策上,卻往往帶有某種特殊的政治歧視意味。
凡此種種都說明,這種界定方式的科學可靠性有待於檢驗和反思。
對「知識分子」的文化社會學界定的不足
記者:近年來,一些媒體把「知識分子」稱為「社會的良心」,還有媒體評選出「公共知識分子」。但從您剛才所講的界定中,顯然看不出這一種涵義來。那麼,這種界定又是怎樣的一種來歷呢?
李德順:這就是我說的第二種界定方式,其涵義屬於文化社會學的界定。它主要是來自西方、特別是歐洲的一種理解方式。《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指出:「『知識分子』一詞最早是指十九世紀俄國中產階級的一個階層。這樣一些人受現代教育及西方思潮的影響,對國家的落後狀況、沙皇的專制獨裁產生不滿,並在法律界、醫務界、教育界、工程技術界建立了自己的核心,也包括了一些官僚、地主和軍官。」「西方人常常稱知識分子為『社會的良心』,認為他們是人類基本價值(如理性、自由、公平等)的維護者。知識分子一方面根據這些基本價值來批判社會上一切不合理的現象。另一方面則努力推動這些價值的充分實現。……這種涵義的『知識分子』首先也必須是以某種知識技能為專業的人,……但是如果他的全部興趣始終限於職業範圍之內,那麼他仍然沒有具備『知識分子』的充分條件。根據西方學術界的一般理解,所謂『知識分子』除了獻身專業工作以外,同時還必須深切地關懷著國家、社會乃至世界上一切有關公共利害之事,而且這種關懷又必須是超越個人(包括個人所屬的小團體)的私利之上的。」
這種界定把知識分子理解為社會的「良知分子」,突破了「學歷加職業」的外在模式,而著眼於一部分人在文化和道德方面的特殊功能。它強調了知識分子作為社會理性階層和道義「良知」的積極作用。這種理解方式有些像我國過去的「社會賢達」和「革命知識分子」,以及時下流行的「社會精英」、「文化精英」等概念。這種界定雖然涵義很清晰,特徵很明顯,但它和我們要討論的概念已經不是一回事了。因為它就像是對「勞模」下定義而不是對「勞動者」下定義一樣,用一個比較特殊的概念取代了一個比較一般的概念。
關於「知識分子」概念的界定,還是應該回到對「知識生產」的理解上來
記者:那麼依你看,我們今天應該怎樣實事求是地理解「知識分子」呢?
李德順:理解知識分子的關鍵,在於深入揭示這一社會群體及其社會功能產生和存在的根本基礎。這就是「知識」本身的社會性質和社會功能。知識分子的本質恰恰在於「知識」(即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知識、理性),在於其創造活動的過程和結果。知識分子只是作為知識的主要社會承載者,才有其特殊的存在基礎。否則他們只是一些同所有人一樣的現實的、社會的個人,有和其他人一樣的民族和階級歸屬、一樣的生活和情感,一樣的個性和弱點。一般說來,是知識本身的狀況、現實社會對知識的需要和依賴情況,決定了知識在社會生活實際中所佔的地位和應發揮的作用,進而決定了各個時期知識分子的地位和命運。一個社會如果缺少對知識,包括知識的存在方式、知識產生和發展的特殊規律、知識的社會功能的正確認識,就是說離開了對知識的充分理解和尊重,那麼無論把知識分子當作「政治人」 、「道德人」 ,還是「經濟人」,無論是把知識分子看作楷模精英還是看作簡單工具,都不可能真正了解知識分子的本來面目,至多只能是對某些現象的膚淺描述。
記者:作為長期研究價值論的學者,您本人是怎麼界定「知識分子」的?
李德順:我認為,關於知識分子概念的界定,還是應該回到對「知識生產」的理解上來。不妨這樣說:「知識分子是掌握並運用人類已有的精神文化成果從事精神生產的人」。這個簡單定義包含以下幾方面:
首先是對「知識」概念的廣義解釋。在這裡用「精神文化成果」來表述「知識」,意味著不再把知識僅僅等同於對外部對象的認識,如自然科學的成果;而且把人類關於自身生活的精神成果,如道德、藝術、哲學等人文科學的成果和文化精神本身也包括在內。
其次是用「精神生產」取代「腦力勞動」。僅僅用腦並不是知識分子的特殊標誌,致力於(廣義)知識的發展、積累和傳播,即從事精神生產活動,才是其本質。這種理解一方面有助於把知識分子與同樣進行腦力勞動、但僅限於應用知識成果從事實際事務的人區別開來;另一方面也可以把那些雖無一定學歷和專業身份,但卻為社會提供著精神產品,從而推進精神文化發展的人,計入知識分子行列。
最後,這個定義把對知識分子社會地位和作用的理解,落腳於對「精神生產」的性質和意義的理解。如果人們重視當代人類社會發展現實的啟示,那麼就會知道,對「精神生產」的重要意義,無論怎樣估計都不會過高。精神文化生產,包括科學技術、思想理論、文學藝術、倫理道德、社會心理等各個方面的生產和再生產。科學技術的現代化在當代顯得尤為重要,但只重視這一方面是不夠的。一個民族要走向現代化,實現文化心理的現代化是更深層次的要求。這種文化心理狀態表現在價值觀念、思維方式、民族性格和生活方式等各個方面。
當今世界各國的發展騰飛,無不同時依賴發達的科學技術與奮進和民族精神。轉型期的中國一方面要大力發展生產力,另一方面也急需為價值失落中的人們找到有力的精神支撐。所以我的結論是:知識分子憑藉知識而更具有獨立思考的能力,正應該在這些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和貢獻。(記者 李慶英 原題:關於「知識分子」概念的界定)
李德順現任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人文學院院長,中國辯證唯物主義研究會副會長、法人代表,《中國社會科學》等多家雜誌編委。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主要研究領域為馬克思主義哲學,重點是哲學原理改革和發展研究、價值論和價值觀念研究、當代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