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覺現象學》前言【上】

2021-03-02 現象學

注釋:

[1]《知覺現象學》一書本為梅洛-龐蒂的博士論文。論文正文完成後,L. 布蘭史維克(Léon Brunschwicg, 1869-1944)教授請梅洛-龐蒂解釋書中所謂的現象學是什麼意思。正是應此邀請,梅洛-龐蒂寫作了這篇前言。——中譯註

[2] 本譯文中,我們循學界慣例將「perception」統一譯作「知覺」。然知覺並非僅僅指知覺行為的結果,而通常連帶著指知覺行為之動作本身、之過程、之事實等等。如此看來,譯成「感知」經常會更加活潑、更加貼近原文意思。——中譯註

[3] 原則上,我們把「existence」譯為實存,把「être」譯為「存在」,當作者不嚴格區分二者時,我們也依據上下文比如將個別地方的「existence」譯成了「存在」。——中譯註

[4] 關於「實際性」,請參考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中文修訂第二版,陳嘉映、王慶節譯,商務印書館,2015年);海德格爾《宗教生活的現象學》(《海德格爾全集》德文版第60卷,1985年出版)及《形式顯示的現象學:海德格爾早期弗賴堡文選》(孫周興編譯,同濟大學出版社,2004年)等書。——中譯註

[5] 原文是「vécu」,法文哲學界慣用「monde vécu」來翻譯胡塞爾的「Lebenswelt」(生活世界)。——中譯註

[6]《笛卡爾式的沉思》,第120頁及以下。——作者原注。作者此處指的是1931年在法國由Colin出版社以Méditations cartésiennes為標題出版的法譯本的《笛卡爾式的沉思》,法譯者為加布麗埃勒·佩費(Gabrielle Peiffer)女士和伊曼努爾·列維納斯(Emmanuel Levinas)。中譯文請參考《笛卡爾式的沉思》(胡塞爾著,張廷國譯,中國城市出版社,2001年)第193頁及以下。——中譯註

[7] 參見《第六笛卡爾沉思》,歐根·芬克編,未出版,承蒙G. Berger惠允使用。——作者原注。此書已於1988年作為Husserliana-Dokumente叢書之第二卷出版,法譯本也已於1994年由法國Millon出版社出版。——中譯註

[8] 原文為德文時,中譯文中會在圓括號中附上德文。下同。——中譯註

[9] 「意義」原文作「sens」,在一些關鍵段落中,可能翻譯成具有「原發性意謂」的「意味」會更合適,但我們感覺為求個別地方更通順一點而犧牲一詞一譯這一原則有點得不償失,所以,本文中,我們把sens統一譯作「意義」。——中譯註

[10] 在1958年法蘭西公學院講課稿中,梅洛-龐蒂如此解說現象學這個著名的格言:「回到實事本身:回到具體的意謂著的核心。」(Zu den Sachen selbst: retour à un noyau de signification concret)請參考:《1959-1961課程筆記》(Notes de cours 1959-1961),Gallimard出版社,巴黎,第66頁。——中譯註

[11] 請參考《眼與心》一文中梅洛-龐蒂對本段核心意思的精彩複述:「應該把科學的思維——凌越式的思維、將對象安放到種類中去的思維——放回到那預先本就存在的『已有』(「il y a」)之中、放回到具體場所(site)中、放回到感性之世界及人為之世界這一大地之上去,也就是說放回到在我們的生活中、對我們的身體而言的這一感性之世界及人為之世界這一大地之上去;當然,這裡所說的身體並非那可被當作是信息機器的作為可能性的身體,而是這被我稱作『我的』的當下現實之身體,是這默默地為我的言行所指揮的哨兵般的身體。必須是:通過我的身體、會和我的身體一道,『與我身相關的其他身體』、進而,他人,會醒過來;這裡的『他人』(les 「autres」)並非如動物學所說的那樣是我的同類,他人縈繞著我,我縈繞著他人,我與他人共同縈繞著這同一個當下在場的現實存在;這樣一種縈繞是動物們所不會有的、所做不到的——無論是對其同類、對其領地、還是對其環境。在這樣一個原初的歷史性中,科學這種輕浮隨意的思維就會學會穩重地貼近實事本身和自己本身,就會變回哲學……」(l』Œil et l』Esprit,Gallimard出版社,1964年,第12-13頁;中譯本請參考《眼與心》,楊大春譯,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32-33頁。譯文有改動。)——中譯註

[12] 即我們通常所謂的「哥白尼革命」,Donald A. Landes英譯本(Phenomenolgy of perception,Routledge出版社,2012年)此處即徑作「Copernican Revolution」。——中譯註

[13] 《邏輯研究》,第一卷:《純粹邏輯學導論》,第93頁。——作者原注。胡塞爾原文是:「Psychologismus der Seelenvermögen」,中譯文請參見《邏輯研究》,第一卷,倪梁康譯,商務印書館,2015年,第99頁。——中譯註

[14] 原文是pas être réalisés,或可譯為:沒有其現實性。——中譯註

[15] In te redi; in interiore homine habitat veritas. -Saint Augustin——作者原注。「回到你自己,真理在於人的內心之中」。語出奧古斯丁《論真宗教》,請參考bibliothèque augustinienne 叢書œuvres de saint augustin系列之第8卷la foi chrétienne, desclée de brouwer出版社,1982年版,第130頁。——中譯註

[16] 梅洛-龐蒂這裡用的「être au monde」和「être dans monde」還不一樣。正如《知覺現象學》德譯者Rudolf Boehm早在1966年就曾明確提出的:嚴格說來,「est au monde」應該翻譯為「ist zur Welt」,跟海德格爾意義上的「In-der-Welt-Sein」有區別。Donald A. Landes英譯本注釋中也明確強調了其中的實存論意味(第493頁注釋22)。——中譯註

[17] 此處引號為中譯者所加。法語詞「sujet」字面意思是「被拋置在……之下的,臣屬於……的,附屬(性)的」,這也是「sujet」一詞早期僅有的意思,和今天流行的(尤其是在德語及英語中)「主體,主動」這樣一個意思可謂正相反。一直等到十九、二十世紀康德「主體」哲學傳入法國,法語的「sujet」一詞才有了「主體」這樣一個主動的意味。對於這樣一個極重要的思想史事實,《知覺現象學》的德譯者Rudolf Boehm曾有清晰的說明(德譯本第7頁,注釋e)。我們可以說全部的梅洛-龐蒂哲學都旨在「恢復」「sujet」的這個意義上的本來面目。值得注意的是,列維納斯也一直致力於恢復「sujet」的本來意謂,只是二人眼中的這個「本來意謂」迥異:梅洛-龐蒂的「sujet」是「assujetti au monde」(「投身於此世的」),而在列維納斯那裡,「sujet」之所以成為「sujet」則是因為它是「assujetti à l』autrui」(「獻身予他人的」)。——中譯註

[18] 這裡對「太一」的批評矛頭所指正是布蘭士維克。梅洛-龐蒂視其為理智主義的代表人物而大加批評並明確指出《知覺現象學》一書的主要任務就是通過批評貌似相對立的兩股思潮——經驗主義和理智主義——來重新發掘出知覺的世界。可參考梅洛-龐蒂在1959年寫作的《存在哲學》(La philosophie de l』existence)一文中的闡述:Parcours deux, 1951-1961,Verdier出版社,2000年,第251頁。——中譯註

[19] en droit,徳譯本翻譯為de jure,有康德先驗證明之意味。——中譯註

[20] 此處原文並未斷開,中譯選擇另起一段,是因為內容發生了很大轉折。英譯本亦在此處斷開。——中譯註

[21] 請參考梅洛-龐蒂1948年寫作的廣播稿《知覺的世界》(Causeries 1948,Seuil出版社,2002年,第44-45頁):「他人對我來說從來就不是純粹的精神:我只能通過他們的目光、他們的姿勢、他們的言語,也就是說只能通過他們的身體來認識他們……對我們來說,他人是寄居身體的靈魂。」——中譯註

[22]《歐洲科學的危機與先驗的現象學》,第三卷,(未出版)。——作者原注。此書已於1954年作為胡塞爾全集第六卷出版;法譯本請參考La crise des sciences européennes et la phénoménologie transcendantale,Gallimard出版社,1976年(需要說明的是,《危機》德文版附錄中的《論幾何學的起源》一文1962年即已由德希達翻譯為法文出版,中譯本請參考《胡塞爾〈幾何學的起源〉引論》,方向紅譯,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中譯本請參考《歐洲科學的危機與先驗的現象學》,王炳文譯,商務印書館,2001年。——中譯註

[23]《當代批評中的埃德蒙德·胡塞爾的現象學哲學》(Die phänomenologische Philosophie Edmund Husserls in der gegenwärtigen Kritik)第331頁及以後。——作者原注。此文最初發表於Kant-Studien, XXXVIII (1933), S. 321-383。後收錄於Studien zur Phänomenologie 1930-1939(PHAENOMENOLOGICA叢書第21卷,海牙:Martinus Nijhoff出版社,1966年)一書。——中譯註

[24] 此處的「無端的」(immotivé)和上句中的「原動力」(moteur)是對應的。moteur作為哲學術語最早見於亞里斯多德,亞氏將那本身不動卻促成了一切的運動的原因稱為第一推動力(le premier moteur)。——中譯註

[25] 海德格爾那裡有existenzial和existenziell之區分,分別對應於ontologisch和ontisch,也可以分別對應於海德格爾與梅洛-龐蒂不同的旨趣。——中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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