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問題,實際上就是再婚家庭的財富傳承問題。再婚家庭在我們的家庭組合中並不鮮見,由於組合的基礎不同,再婚家庭的財富傳承問題比原生家庭要更加複雜,人都是有私心的,各人的財富傳承意圖和想法不同,就會有不同的傳承需求。這類家庭,如果沒有提前的傳承安排,發生家人爭產糾紛的概率會更高。
法妞網友諮詢:
再婚夫妻雙方財產如何分配與繼承?
黃學先律師解答:
婚前財產屬於去世一方的遺產,而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在已故者沒有遺囑的前提下,配偶有權依法繼承已故者的婚前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4條第1款明確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作為專門調整繼承關係的法律規範,第10條更是將配偶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現在的年輕人很多都是獨生子女,婚前財產大多來源於父母贈予。一旦遭遇意外,已故者的另一半僅因為配偶這個身份就要分走已故者婚前財產的1/3或者1/4,而老人不僅要承受心理上的痛苦,更要面臨失獨後養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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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學先律師補充:
我國現行的家事法律規範明確肯定了配偶對去世夫或妻婚前財產的繼承權,在夫妻一方先於另一方去世的情況下,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辦理,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這就導致實踐中經常出現,即使是在夫妻雙方分居、離婚訴訟期間,只要雙方沒有正式依法離婚,那麼夫妻之間仍可以行使繼承權,進而出現了不少讓人甚至主審法官意難平的繼承案件。
再婚夫妻,只要辦理婚姻登記,取得結婚證,就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彼此有權成為對方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
再婚夫妻,如果與對方的子女形成了實際的撫養關係,那麼繼父母和與其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有權相互繼承遺產。
黃學先律師結語:
再婚家庭的父母一定要有財富傳承風險意識,及早籌劃安排財富傳承事宜,防範家人爭產,維繫家人親情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