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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門沒關好就開動女乘客殞命站臺,司機因交通肇事罪獲刑
公交車門沒關好就開動女乘客殞命站臺,司機因交通肇事罪獲刑 半島晨報、海力網 2018-07-2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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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該案談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分?
[分歧]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被告人胡某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過失致人死亡罪還是僅僅屬於交通事故? 第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胡某拒絕停車接受輔警人員檢查,在駕車逃跑過程中將攀上該車的輔警王某某摔下車致死,而被告人胡某明知車壓到人後未採取任何措施,繼續逃跑,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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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丨非駕駛員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認定規則
實踐中,非駕駛員的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在何種情況下會構成交通肇事罪呢?裁判規則1.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構成交通肇事罪——郭健、馮成全交通肇事案案例要旨:在交通肇事犯罪中,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指使人與肇事人是混合罪過形式的犯罪,共同構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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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此案是交通肇事罪or過失致人死亡罪?
理由是黃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過程中,未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行,致使乘車人袁某死亡,並且交警部門認定黃某在該事故中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黃某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第二種意見認為:黃某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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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2大學生醉駕致人一死一傷,被判處交通肇事罪,要賠近130萬元!
近日,香洲區法院審理的一起兩名大學生醉酒駕車致人一死一傷的案件塵埃落定,無證開車的鄭某和乘車人何某分別被判處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並要承擔近130萬元的民事賠償責任。何某、鄭某立即下車並分別撥打122報警及120急救電話,何某馬上為三輪車上的乘客周某某做心肺復甦、查看三輪車駕駛員周某的傷情。救護車到來後將兩名傷者送醫治療,兩人向交警報告後留在現場等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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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街頭發生車禍,駕駛員劉某甲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訴
揚州街頭發生車禍,致一人受傷並死亡。近日,該駕駛員劉某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由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網絡配圖2019年11月3日7時15分左右,被告人劉某甲駕駛蘇K6****號輕型廂式貨車,由東向西行駛至103縣道揚州市邗江區楊廟鎮蘇果超市門口路段(揚冶線1KM+200M),與在道路南側由東向西步行的被害人丁某某及路邊車輛、電線桿等物發生碰撞,致被害人丁某某受傷並死亡,路邊車輛等不同程度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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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法院: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一審獲刑八個月
10月29日,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佘某甲交通肇事一案。法庭認定被告人佘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經審理查明:2020年7月18日15時58分,被告人佘某甲駕駛無牌三輪摩託車沿安慶市錫麟街由北向南行駛至該街與孝肅路交叉口右拐彎時,與途經人行橫道線的陳某乙發生碰撞,造成被害人陳某乙當場受傷的交通事故。案發後,佘某甲對陳某乙予以救助並在現場等待公安機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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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將人軋死,構成交通肇事罪還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重慶淼海律師事務所袁曉波律師解答:過失致人死亡罪與交通肇事罪之間存在法條競合關係,最高法《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在實行公共運輸管理的範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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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重型貨車肇事 致朝陽一人死亡司機獲刑
來源:燕都晨報 重型貨車司機超載駕駛,拐彎時與一輛兩輪電動車相撞,導致電動車駕駛人當場死亡。9月24日下午,朝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王某某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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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公交司機帶病開車致2死5傷 檢方以交通肇事罪起訴司機
因為工作中突發昏厥,他駕駛的公交車與11輛車發生碰撞,致2死5傷。張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公訴,檢方建議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緩期三年執行。被告人張某某是漢中市一名公交車駕駛員,2018年11月4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漢中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刑事拘留,並於2019年10月29日向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經查,2018年11月3日14時43分,被告人張某某駕駛陝F××××1號大型客車沿漢中市漢臺區××路××十字環島時出現咳嗽性暈厥,導致該車失控並先後與環島內11輛普通客車發生碰撞,事故導致2人死亡、5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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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開門時一個疏忽 騎電動車的男子倒地身亡!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
後來,電動車駕駛人洪某被送往醫院,因為嚴重顱腦損傷,最終沒有搶救過來。事發後,交警認定,汽車駕駛員鄧某負事故全部責任,電動車駕駛員洪某不負責任。檢察官當庭出示了一系列證據,包括鄧某在醫院做的檢測,證實其不存在酒駕情節;洪某妻子的證言,證實洪某此前身體健康,沒有病症或缺陷;還有交警的鑑定報告,證實事發時電動車右前方與小汽車左前門處均有碰撞痕跡。因為事發地在錢塘江堤,不屬於道路,所以鄧某不涉及交通肇事罪,他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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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機可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而非「交通肇事罪」
(1)本案肇事者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而非「交通肇事罪」 就「學生上廁所被外來車撞死」本案來講,目前因不清楚責任認定,如果責任認定機動車一方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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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概念與犯罪構成
基於同樣的理由,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以為被害人已經死亡,為了隱匿罪跡,將被害人沉入河流中,導致被害人溺死的,應將後行為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而不能認定為因逃逸致人死亡;如果前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則應實行數罪併罰。最後,因不救助被害人導致被害人死亡的行為,可能同時觸犯遺棄罪、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對此,應按照想像競合犯從一重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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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為低頭看了一眼手機 一駕駛員撞向兩車致一人死亡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李立紅 濟南報導12月2日是第九個全國交通安全日,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駕駛員楊某因駕車時低頭看手機引發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新聞發布會現場2016年10月15日7時許,楊某駕駛一輛轎車沿濟南高新區機場北路由南向北行駛,快行駛至省道321線路口時,看到綠燈還有十幾秒就變紅燈,感覺過不去路口,就低頭看了看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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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定罪量刑
審查起訴階段:公訴人認為李某某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且符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情節,應當處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為了夯實證據基礎,公訴人圍繞兩個爭議點覆核關鍵證據。一是認定李某某逃逸的證據。李某某供述顯示,事故發生後其將車輛駛離現場100米處並給車隊隊長王某打電話,央求王某幫助其逃避責任。二是認定李某某逃逸致人死亡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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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開車門致人傷殘甚至死亡 開車門造成交通事故怎樣劃分責任?
2、因開車門致騎行者身亡 屬過失犯罪 獲刑一年2017年8月,北京市通州區,司機楊某開車門前,未觀察車後情況,導致一輛電動自行車撞上車門,騎車人劉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次年3月,楊某被北京通州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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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分交通肇事罪與危險駕駛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從概念我們可以分析得出: 1.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回憶之前犯罪構成要件知識點,即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侵犯了交通運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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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開車致一人重傷,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
請問:王老闆構成交通肇事罪嗎?答案:構成。讓我們來一起看看為什麼構成交通肇事罪。王老闆酒駕撞人一、交通肇事罪的構成條件根據《刑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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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管處副科長毒駕致人死亡,被控交通肇事罪,死者家屬:執法犯法危害...
湖南株洲某局公路運輸管理處客運科副科長陳某涉嫌毒駕超速闖紅燈致人死亡,被控交通肇事罪。2020年6月17日,陳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目前該案已由當地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現在還沒有談到賠償,什麼時間開庭現在也不知道,法院也沒有給一個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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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就懂: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會坐牢嗎?
交通事故已然成為居民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那麼,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會承擔刑事責任嗎?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構成交通肇事罪,而非故意殺人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而故意殺人罪是故意殺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