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不支付土地補償費,老百姓怎麼辦?

2020-10-10 沈玉潮律師

村委會不支付土地補償費,老百姓怎麼辦?

某村村民老李頭承包地的山頭前不久前被政府徵收,相應的補償款也及時劃給了老李頭所在村村委會。隨後,村委會召開了分配補償款的會議,確定了分配原則和標準,但是因為村委會不久後就進行了換屆選舉,所以分配補償款一事在此之後就沒了動靜,被新成立的村委會以各種藉口為由擱置了起來。老李頭等的非常著急,於是向小編諮詢他是否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下面小編就此案分析一下集體土地被徵收後,村民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支付土地補償費。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土地補償費的補償對象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收到土地補償費之後應當召開村民會議進行合理分配。當然有些地方也對此做了規定,比如海南省政府印發的《海南省徵地補償費分配使用管理暫行辦法》,這也為解決本案例所涉及的問題提供了借鑑和參考,該辦法對徵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分配使用作出了規定。該辦法第14條規定徵地補償費的使用應當經過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2/3以上的代表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而第15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自治組織應當建立健全徵地補償費使用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理財。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對徵地補償費的使用情況例行檢查、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每年度徵地補償費的收支狀況張榜公布,並接受村民監督。


根據上述規定,小編認為村民如果要起訴村委會請求支付土地補償費需要滿足兩個條件:(1)村委會確實已經收到了徵地單位支付的土地補償費;(2)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對土地補償費的安置按照民主程序作出了分配。如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還沒有收到補償款,或者收到補償款後沒有經過合法程序進行分配,村民就無權直接起訴。只有在集體組織按照合法程序對土地補償費進行了分配,但集體組織找藉口不予支付的情況下村民才可以直接起訴村委會要求其支付相應的土地補償費。

再回到本案中,根據上述內容可見老李頭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老李頭所在村委會已經拿到了土地補償費,且村委會已經召開會議對土地補償費作出了分配,新的村委會成員找藉口不予發放,因此老李頭可以直接起訴。小編預測如果老李頭直接起訴法院也會支持老李頭的訴訟請求。

以上就是關於村民是否可以直接起訴村委會要求土地補償費的相關規定,小編提醒廣大農民朋友注意,如果您的土地補償費被扣在村委會且符合上述條件時您可以直接起訴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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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因恆大養生谷項目建設徵收了永紅組的部分土地。2018年12月18日,就此次徵收獲得的徵收補償費如何分配,永紅組召開村民大會,制定了分配方案,其中與本案相關的內容為:此次分配按本組在冊農業戶口,且享有組集體分配待遇人員為準。永紅組三分之二以上的戶主均在該分配方案上簽名。永紅組支付給其認為有分配權的村民此次土地徵收補償費為每人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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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代理過的諸多案件中,有關農村徵地拆遷類的案件數量居高不下,對於補償標準不滿意、未補償先拆遷等問題的諮詢也很頻繁。其中,村委會代替村民籤訂拆遷補償協議是否有效的問題值得我們研究一下。因此,村委會並非政府部門,在拆遷徵收過程中,村委會可以協同徵收辦協調徵收拆遷相關工作,但並沒有權力代表政府和村民籤訂拆遷補償協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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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遇到村委會非法截留怎麼維權
    一、遇到村委會非法截留怎麼維權  村委會非法截留土地徵收補償款的,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村民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讓公安機關介入調查,也可以到信訪辦進行信訪。  第四十九條 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禁止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第七十九條 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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