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長侯伊莎(右)作客電臺《民心橋》欄目,暢談社會救助及養老問題
職業年金是否變相財政補貼?
深圳事業單位養老體制改革推出「社保+職業年金」之舉,引發市民質疑
深圳事業單位養老改革8月25日正式啟動,自8月25日以後新進入深圳市事業單位並受聘於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將告別「財政養老」,參照深圳企業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自掏腰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同時按照規定參加職業年金。
雖然這是深圳事業單位養老體制改革的「破冰之舉」,但也有多位市民提出質疑:職業年金的設立是否為變相的財政補貼?養老金「雙軌」是否真正變為「單軌」?
根據8月16日深圳市人社局和深圳市財委共同發布的《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深人社規〔2012〕12號),8月25日以後,深圳機關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將不再享受由財政發放的以在職工資為基數核定的退休費,而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其中,職業年金的月繳費基數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總額,包括全部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中獎勵性績效工資超出基礎性績效工資÷70%×30%的部分不計入職業年金繳費基數。月繳費基數在深圳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內的,繳費比例為8%;月繳費基數達到或超過深圳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繳費比例為9%。
這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職業年金的繳費標準一樣。根據2010年5月深圳市人社局和深圳市財委共同發布的《深圳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社會養老保障試行辦法》,聘任制公務員也實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養老制度。其中,聘任制公務員的職業年金繳費比例為:月工資總額在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內的,繳費比例為8%;月工資總額達到或超過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繳費比例為9%。
兩類職業年金不同的地方就在於,行政機關將本單位聘任制公務員職業年金繳費列入年度部門預算,由財政全額繳交;事業單位將新聘人員職業年金繳費列入事業單位年度預算,由單位全額繳交。
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繳交模式也不一樣。其中,財政核撥經費事業單位的單位繳交部分由同級財政保障;財政核撥補助、定向補助單位的單位繳交部分,根據不同公益事業單位的特點,按照財政核撥補助經費事業單位預算管理規定予以分類明確,相關規定由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經費自理事業單位的單位繳交部分按原經費渠道由單位自行解決。
記者了解到,在聘任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新聘人員養老體制改革之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不掏一分錢卻可以享受高規格的「財政養老」待遇,其中聘任制公務員退休後能領到工資替代率80%左右的養老金,事業單位職員的額度稍低。然而,企業員工退休後能領到的養老金工資替代率只有45%左右。
雖然深圳已經在全國率先對聘任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新聘人員進行養老「雙軌制」改革,但這樣的改革力度似乎還沒有達到市民的期望。「看起來職業年金的設置還是有些特殊性。如果哪一天,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和企業工作人員一樣,也沒有職業年金的特殊待遇,那才算是真正將養老『雙軌制』變『單軌制』了。」深圳福田區一家民營企業的員工周小姐很疑惑。
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劍昌表示,「養老『雙軌制』變『單軌制』的改革應該更加徹底,職業年金某種程度上來講的確體現了公職人員的特殊性,也對普通老百姓不公平,真正的『單軌制』應該和企業完全一致。」楊劍昌表示,深圳可以借鑑香港、新加坡的做法,實行年薪制購買公共服務,至於社保待遇則由個人和單位解決。
不過楊劍昌也指出,此次改革力度不算大,但畢竟是深圳事業單位養老體制改革的「破冰」之舉。「職業年金與工作獎懲掛鈎,從原先的吃大鍋飯,到如今的打破事業單位財政養老,可以激活事業單位的工作效率。之前老百姓對公職人員的退休待遇頗有微詞,改革也能減輕老百姓的一些不滿。」楊劍昌認為,改革沒有能夠一步到位也是可以理解的。
社保可續接 方便人才流動
《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還對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續接轉移作出規定:對於進入深圳事業單位之前已參加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的,可相應轉移接續;未參加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的,其在進入深圳事業單位之前工作的年限不計為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補繳年限。
網友聲音
追飛機的蜜蜂: @中國之聲 快點開展到全國,百姓養老金也能多分點!
盧溝瞧月:全國都該改! 事業單位,白拿不掏錢,卻說養老金虧空。
喜歡隨風飄流:試點,雖然遲了點,但還是有進步。取消雙軌制,才有利於消滅特權。
掠過海岸的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這樣比較好!
經典生活微語錄:職業年金是個啥?怎麼看起來還是財政養老?
跌落的瀑布:年金還是財政交的吧?交多少退休發多少啊,還是變相的雙軌制吧!(記者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