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設局
關於印發《深圳市建設工程類別
劃分標準》的通知
(2003年6月30日)
深建字〔2003〕55號
為貫徹執行《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部107號令)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3),更好地實施《深圳經濟特區招標投標條例》,進一步加強工程造價管理和規範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的管理,我局結合建設工程的專業、規模、技術難度等因素,制定了《深圳市建設工程類別劃分標準》,現予印發,自2003年7月1日起執行。
深圳市建設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深圳市建築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一、土石方工程
二類:挖或填土石方量≥50000m3,且挖或填深度≥10m的機械土石方工程。
三類:挖或填土石方量≥30000m3,且挖或填深度≥6m的機械土石方工程。
四類:(1)二、三類工程以外的機械土石方工程;
(2)人工土石方工程。
二、打樁工程
二類:(1)樁徑>480㎜沉管灌注樁或夯擴樁;
(2)鑽(衝)孔樁;
(3)地下連續牆;
(4)打預製方(管)樁。
三類:(1)樁徑≤480㎜沉管灌注樁或夯擴樁;
(2)人工挖孔樁;
(3)打鋼板樁。
三、軟基加固及支護工程
二類:(1)採用樁徑>480㎜沉管灌注樁或夯擴樁的支護工程;
(2)採用鑽(衝)孔樁的支護工程;
(3)採用地下連續牆的支護工程;
(4)採用打預製方(管)樁的支護工程。
三類:(1)採用樁徑≤480㎜沉管灌注樁或夯擴樁的支護工程;
(2)採用人工挖孔樁的支護工程;
(3)採用打鋼板樁施工的支護工程;
(4)錨杆及護坡;
(5)軟基加固或深井降水;
(6)旋噴樁或深層攪拌樁等其它支護工程。
四、住宅建築
一類:簷高≥70m,層數≥25層,面積≥25000m2;
二類:簷高≥40m,層數≥15層,面積≥15000m2;
三類:簷高≥21m,層數≥7層,面積≥4000m2;
四類:簷高<21m,層數<7層,面積<4000m2。
五、公共建築
一類:簷高≥85m,層數≥25層,面積≥20000m2;
二類:簷高≥50m,層數≥15層,面積≥12000m2;
三類:簷高≥25m,層數≥7層,面積≥5000m2;
四類:簷高<25m,層數<7層,面積<5000m2。
六、特殊建築
一類:跨度≥24m,面積≥5000m2;
二類:跨度≥18m,面積≥3000m2;
三類:跨度<18m,面積<3000m2。
七、工業建築
一類:(1)簷高≥15m,跨度≥24m,面積≥5000m2的單層廠房;
(2)簷高≥30m,跨度≥12m,面積≥10000m2的多層廠房;
二類:(1)簷高≥12m,跨度≥18m,面積≥3000m2的單層廠房;
(2)簷高≥24m,跨度≥9m,面積≥7000m2的多層廠房;
三類:(1)簷高≥9m,跨度≥12m,面積≥2000m2的單層廠房;
(2)簷高≥18m,跨度≥6m,面積≥4000m2的多層廠房;
四類:(1)簷高<9m,跨度<12m,面積<2000m2的單層廠房;
(2)簷高<18m,跨度<6m,面積<4000m2的多層廠房。
八、其他建築
一類:(1)層數≥5層,面積≥20000m2的車庫;
(2)層數≥3層,面積≥15000m2的單獨地下建築工程;
(3)容積≥5000m3的冷庫;
(4)單爐總蒸發量≥50噸/小時的鍋爐房;
二類:(1)層數≥3層,面積≥15000m2的車庫;
(2)層數≥2層,面積≥10000m2的單獨地下室建築工程;
(3)容積≥1000m3的冷庫;
(4)單爐總蒸發量≥10噸/小時的鍋爐房;
(5)變壓器總容量≥1000kVA的變電所。
三類:(1)層數<3層,面積<15000m2的車庫;
(2)層數<2層,面積<10000m2的單獨地下建築工程;
(3)容積<1000m3<>的冷庫;
(4)單爐總蒸發量<10噸/小時的鍋爐房;
(5)變壓器總容量<1000kVA的變電所。
四類:圍牆或擋土牆。
九、構築物
一類:(1)高度≥60m且容量≥100噸的水塔;
(2)高度≥100m的煙囪;
(3)容量≥1000噸的貯油(水)池;
(4)高度≥25m的貯倉;
(5)高度≥60m的電視塔。
二類:(1)高度≥40m且容量≥50噸的水塔;
(2)高度≥80m的煙囪;
(3)容量≥500噸的貯油(水)池;
(4)高度<25m的貯倉;
(5)高度<60m的電視塔。
三類:(1)高度<40m且容量<50噸的水塔;
(2)高度<80m的煙囪;
(3)容量<500噸的貯油(水)池。
說明:
1.住宅建築:指住宅、宿舍、商住樓等居民用來居住、生活的非生產性建築。
2.公共建築:指綜合樓(商業、辦公混合)、辦公樓、教學樓、賓館、酒店、圖書館等供人們進行各項社會活動的非生產性建築。
3.特殊建築:指影劇院、體育館、博物館、展覽館等造型特殊的公共建築。
4.工業建築:指用於從事工業生產的建築。
5.簷高:指建(構)築物設計室外地坪至簷口的高度。設計室外地坪如有不同標高時取平均標高;簷口如設計有挑簷者計至挑簷上皮的高度,無挑簷者計至屋頂板面的高度,單層建築物中如有女兒牆時高度計至女兒牆頂面;設計如有突出屋頂的水箱間、電梯間、樓梯間不超過建築物自然層兩層或7m時不計算簷高高度,超過兩層或7m時計算簷高高度。
6.層數:指設計的層數(含地下層)。面積小於標準層30%的頂層不計層數,層高2.2m以內的技術不計層數,附屬層也不計層數。
7.面積:指按《深圳市建築工程綜合價格》「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計算的建築面積。
8.跨度:指結構設計定向軸線的距離。多跨建築物按主跨的跨度劃分工程類別。
9.土石方工程、打樁工程、支護工程無論是否與其他主體工程一同發包,均單獨劃分工程類別。一個工程中同時出現人工土石方與機械土石方的,按機械土石方工程劃分類別。一個支護工程中同時出現不同類別情況時按各自類別標準單獨劃分。
10.單獨承發包地下室部分的基礎(打樁工程除外)、地下室工程按整個主體工程劃分類別。
11.一個單位工程有不同層數或多棟時,較高層部分各層水平投影建築面積之和佔單位工程總建築面積30%以上者,按較高層部分的層數、高度劃分工程類別;否則按較低層部分劃分工程類別。建築物基礎相連,內地臺以上分成兩棟或多棟時按一個單位工程劃分類別。
12.室外遊泳池根據其容量按貯水池工程劃分類別。
13.某分類工程有多種情況的,符合其中一種情況的,即為該類工程;某種情況有兩個以上條件的,符合所有條件,才為該類工程,直至四類。
14.改建、擴建工程按原工程類別標準劃分,拆除工程統一按三類工程標準劃分類別。
深圳市安裝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一、民用(住宅、公共)建築安裝工程
民用(住宅、公共)建築各專業安裝工程類別均與相應建築工程類別相同。
二、工業建築及其他建築安裝工程
(一)變配電設備安裝工程
一類:(1)系統電壓≥35kV、單臺容量≥1000kVA且總容量≥5000kVA;
(2)系統電壓≥35kV、總容量≥8000kVA;
(3)系統電壓10kV、總容量≥10000kVA。
二類:(1)系統電壓≥35kV、單臺容量<1000kVA且總容量<8000kVA;
(2)系統電壓10kV、總容量≥5000kVA。
三類:(1)系統電壓10kV、總容量<5000kVA;
(2)系統電壓≤1kV。
(二)送配電線路安裝工程
一類:(1)架空線路、系統電壓≥35kV、單回長度≥3000m;
(2)架空線路、系統電壓10kV、單回長度≥5000m。
二類:(1)架空線路、系統電壓≥35kV、單回長度<3000m;
(2)架空線路、系統電壓10kV、單回長度<5000m;
(3)電纜線路、系統電壓≥35kV、長度≥5000m;
(4)電纜線路、系統電壓10kV、長度≥8000m。
三類:(1)電纜線路、系統電壓≥35kV、長度<5000m;
(2)電纜線路、系統電壓10kV、長度<8000m;
(3)電纜線路、系統電壓≤1kV。
(三)電梯安裝工程
一類:電扶梯和運行速度在1.0m/s及以上電梯分部安裝工程;
二類:一類工程以外的電梯、小型雜物電梯分部安裝工程。
(四)室外管網安裝工程
一類:(1)最大管徑600㎜、且管徑≥600㎜的管道總長度≥400m的室外給水管網安裝工程;
(2)最大管徑1000㎜、且管徑≥1000㎜的管道總長度≥500m的室外排水管網安裝工程;
(3)最大管徑400㎜、且管徑≥400㎜的管道總長度≥300m的室外燃氣管網安裝工程。
二類:(1)最大管徑300㎜、且管徑≥300㎜的管道總長度≥300m的室外給水管網安裝工程;
(2)最大管徑800㎜、且管徑≥800㎜的管道總長度≥400m的室外排水管網安裝工程;
(3)最大管徑200㎜、且管徑≥200㎜的管道總長度≥200m的室外燃氣管網安裝工程。
三類:(1)最大管徑150㎜、且管徑≥150㎜的管道總長度≥250m的室外給水管網安裝工程;
(2)最大管徑500㎜、且管徑≥500㎜的管道總長度≥300m的室外排水管網安裝工程;
(3)一、二類以外的室外燃氣管網安裝工程。
四類:一、二、三類以外的室外給水、排水管網安裝工程。
(五)空調通風安裝工程
一類:製冷量在100萬大卡(1163.0kW·h)及以上,中央空調分部安裝工程;
二類:製冷量在20萬大卡(231.6kW·h)及以上,中央空調分部安裝工程;
三類:一、二類工程以外的中央空調分部安裝工程。
(六)消防安裝工程
一類:同時具備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水滅火系統(自動噴水安裝和室內消火栓安裝)防排煙系統和氣體滅火系統(或泡沫滅火系統)的消防安裝工程;
二類:具備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水滅火系統(自動噴水安裝和室內消火栓安裝)、防排煙系統和氣體滅火系統(或泡沫滅火系統)中任意三個系統的消防安裝工程;
三類:具備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水滅火系統(自動噴水安裝和室內消火栓安裝)、防排煙系統和氣體滅火系統(或泡沫滅火系統)中任意兩個系統的消防安裝工程;
四類:一、二、三類工程以外的其他消防安裝工程。
(七)自動化控制設備安裝工程
一類:(1)具備檢測、控制、執行功能的成套生產設備自控系統;
(2)20臺攝像機及以上閉路電視監視系統;
(3)40門及以上工廠通訊系統。
二類:(1)僅具備檢測、監控功能的成套生產設備自控系統;
(2)20臺攝像機以下閉路電視監視系統;
(3)40門以下工廠通訊系統。
三類:一、二類工程以外的其他自動化控制設備安裝工程。
(八)鍋爐安裝工程
一類:單爐蒸發量在10噸/h及以上的散裝鍋爐安裝及其相配套的設備、管道、電氣、儀表工程;
二類:單爐蒸發量在4噸/h及以上的鍋爐安裝及其相配套的設備、管道、電氣、儀表工程;
三類:單爐蒸發量在4噸/h以下的鍋爐安裝及其相配套的設備、管道、電氣、儀表工程。
(九)起重設備安裝工程
一類:1000kN·m以上起重設備、100噸以上起重機或龍門吊安裝工程;
二類:800kN·m以上起重設備、50噸以上起重機或龍門吊安裝工程;
三類:630kN·m以上起重設備、30噸以上起重機或龍門吊安裝工程;
四類:一、二、三類以外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
(十)各類工業設備安裝、車間工藝設備安裝及其相配套的安裝工程
一類:(1)成套裝置或成套生產線。
(2)Ⅲ類以上工業管道工程(GBJ—235工業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管道工程(GB5044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4)全面積防爆電氣安裝工程。
(5)單個容積在3000m3及以上的氣罐、不鏽鋼及有色金屬貯罐、碳鋼貯罐。
(6)壓力容器現場組裝焊接。
(7)設備單重10噸/臺或組裝設備總重50噸/臺(其中最大單件重量10噸/件)及以上的工程。
(8)超限設備的運輸和安裝。
(9)設備基礎面標高12m和設備淨重2噸及以上的工程。
(10)金屬重量100噸/臺及以上的容器、工業爐、冶金爐、冶煉爐現場製作及安裝工程。
二類:一類工程以外的各類工業設備安裝、車間工藝設備安裝及其相配套的安裝工程。
三類:一、二類工程以外的工業項目輔助設施安裝工程。
三、其他工程
二類:裝飾工程使用安裝綜合價格者。
三類:(1)拆除工程;
(2)通用廠房的給排水、電氣安裝工程。
四類:一般構築物給排水、電氣安裝工程;
說明:
1.住宅建築:指住宅、宿舍、商住樓等居民用來居住、生活的建築物。
2.公共建築:指綜合樓(商業、辦公混合)、辦公樓、教學樓、賓館、酒店、圖書館、獨立車庫等作為公共活動的建築物。
3.工業建築:指用於從事工業生產的建築。
4.通用廠房:指一般的標準廠房,廠房設施比較簡單,僅提供一般的給排水和常規的電氣設施的廠房。
5.安裝工程類別由民用(住宅、公共)建築安裝工程、工業建築及其他建築安裝工程等專業組成。
6.工程類別劃分均以單位工程為準。單位工程是施工企業的產品,民用建築物或構築物的建築工程連同安裝工程一起稱為一個單位工程,工業建築物或構築物的建築工程是一個單位工程,而安裝工程又是一個單位工程。
7.安裝工程中,有幾個分部(專業)工程類別時,以最高分部(專業)類別為單位工程類別。
8.改建工程使用安裝綜合價格者:
(1)對於民用建築安裝工程僅發生安裝工程時可以參照相應工業建築安裝工程類別標準執行;
(2)對於民用建築安裝工程如同時發生建築工程則其工程類別均與建築工程相同類別;
(3)對於工業建築安裝工程則參照相應工業建築安裝工程類別標準執行。
9.園林綠化工程使用安裝工程綜合價格者按園林綠化專業類別執行。
10.獨立變配電所內安裝工程類別按工業建築安裝工程類別標準執行。小區內室外配電裝置及線路類別按其出線裝置類別標準執行。
11.民用(住宅、公共)建築室外管網安裝工程類別按工業建築及其他建築安裝工程中的相應類別標準執行。
12.本類別劃分標準不適合專業安裝工程分包。
深圳市市政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一、土石方工程
二類:挖填土石方量≥50000m3、且挖填深度≥10m的機械土石方工程。
三類:(1)挖填土石方量≥30000m3、且挖填深度≥6m的機械土石方工程;
(2)軟基加固工程;
(3)深井降水工程。
四類:(1)二、三類工程以外的機械土石方工程;
(2)人工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
一類:(1)機動車道總寬度≥22.5m的高級路面工程;
(2)機動車道總寬度≥15.0m,且有非機動車道的高級路面工程。
二類:機動車道總寬度≥15.0m的高級路面工程。
三類:機動車道總寬度≥7.5m的混凝土、瀝青混路面的工程。
四類:(1)機動車道總寬度<7.5m的道路工程;
(2)單獨的人行道工程。
三、橋涵工程
一類:(1)層數≥3層的立交橋;
(2)橋面距地面的最高高度≥18.0m的立交橋;
(3)單孔跨徑≥40m的橋涵;
(4)總長≥100m的橋涵。
二類:(1)除一類工程外的其他立交橋;
(2)人行天橋、人行地道;
(3)單孔跨徑≥20m的橋涵;
(4)總長≥70m的橋涵。
三類:(1)單孔跨徑≥10m的橋涵;
(2)總長≥30m的橋涵。
四類:(1)單孔跨徑<10m的橋涵;
(2)總長<30m的橋涵。
四、隧道工程
一類:截面淨寬度≥9.0m,且長度≥500m的隧道。
二類:截面淨寬度≥7.0m,且長度≥100m的隧道。
三類:截面淨寬度<7.0m的隧道。
五、給水工程
一類:(1)日生產能力≥20萬噸的自來水廠;
(2)最大管徑≥1000mm、且管徑≥1000mm的管道總長度≥400m的給水管道工程。
二類:(1)日生產能力≥8萬噸的自來水廠;
(2)最大管徑≥600mm、且管徑≥600mm的管道總長度≥300m的給水管道工程。
三類:(1)日生產能力≥2000噸的自來水廠;
(2)最大管徑≥300mm、且管徑≥300mm的管道總長度≥200m的給水管道工程。
四類:(1)日生產能力<2000噸的自來水廠;
(2)一、二、三類工程以外的給水管道工程。
六、排水工程
一類:(1)日處理能力≥20萬噸的汙水處理廠;
(2)日處理能力≥10萬噸的單獨的排水泵站;
(3)最大管徑≥1200mm、且管徑≥1200mm的管道總長度≥600m的排水管
道工程;
(4)箱體最大結構寬度≥8.0m的渠箱工程。
二類:(1)日處理能力≥10萬噸的汙水處理廠;
(2)日處理能力≥5萬噸的單獨的排水泵站;
(3)最大管徑≥1000mm、且管徑≥1000mm的管道總長度≥500m的排水管
道工程;
(4)箱體最大結構寬度≥4.0m的渠箱工程。
三類:(1)日處理能力≥3萬噸的汙水處理廠;
(2)日處理能力≥2萬噸的單獨的排水泵站;
(3)最大管徑≥600mm、且管徑≥600mm的管道總長度≥300m的排水管道工程;
(4)箱體最大結構寬度<4.0m的渠箱工程。
四類:(1)日處理能力<3萬噸的汙水處理廠;
(2)日處理能力<2萬噸的單獨的排水泵站;
(3)一、二、三類工程以外的排水管道工程。
七、燃氣工程
一類:最大管徑≥500mm、且管徑≥500mm的管道總長度≥400m的燃氣管道工程。
二類:最大管徑≥300mm、且管徑≥300mm的管道總長度≥200m的燃氣管道工程。
三類:一、二類工程以外的其他燃氣管道工程。
八、路燈工程
一類:(1)包含10kV變配電裝置安裝的路燈工程;
(2)路燈安裝≥120根的工程;
(3)路燈安裝≥80根,且包含20.0m及以上的高杆燈安裝≥8根的工程。
二類:(1)路燈安裝≥80根的工程;
(2)路燈安裝≥60根,且包含20.0m及以上的高杆燈安裝≥5根的工程。
三類:路燈安裝≥40根的工程。
四類:一、二、三類工程以外的路燈工程。
九、地鐵工程
地鐵工程均屬一類工程。
十、其他
二類:(1)具備明渠、暗渠及截洪溝等的單獨排洪工程;
(2)通信保護管或電纜保護管總長≥20000m的工程。
(3)單獨發包的交通設施工程。
三類:(1)截面淨空≥4m2的砌築溝渠工程(包括電纜溝等);
(2)通信保護管或電纜保護管總長≥12000m的工程;
(3)拆除工程。
四類:(1)截面淨空<4m2的砌築溝渠工程(包括電纜溝等);
(2)通信保護管或電纜保護管總長<12000m的工程;
(3)單獨的擋土牆、護坡、圍堰等零星工程。
說明:
1.通用冊中的土石方工程無論是否與其他專業工程一同發包,均單獨劃分工程類別,一個工程中同時出現人工土石方與機械土石方的,以機械土石方為準劃分工程類別;打樁工程均以主體工程類別為準,不單獨劃分工程類別。
2.高級路面:指混凝土路面、瀝青混凝土路面、整齊石塊路面。
3.小區內的道路工程套用本綜合價格,工程類別按相應規定降低一類標準執行,直至四類工程。
4.道路或橋涵工程附屬的人行道、擋土牆、護坡、圍堰等工程按道路或橋涵工程分類。
5.隧道截面淨寬度指隧道內截面的寬度。隧道內的道路、排水、路燈、交通設施工程等,按隧道工程分類。
6.附屬於給水或排水管道工程的構築物施工及設備安裝,按給水或排水管道工程分類。
7.附屬於燃氣管道工程的構築物施工及設備安裝,按燃氣管道工程分類。
8.除地鐵和隧道內的相關工程外,與其他專業工程一同發包的路燈、交通設施、通信保護管工程要單獨劃分工程類別。
9.交通設施工程包括交通標誌、標線、護欄、信號燈、交通監控工程等。
10.給水工程、燃氣工程要單獨劃分工程類別。
11.某專業工程有多種情況的,符合其中一種情況,即為該類工程;某種情況中有兩個以上條件的,符合所有條件,才為該類工程,直至四類工程。
12.除另有說明者外,多個專業工程一同發包時,按專業工程類別最高者作為該工程的類別。
深圳市園林建築綠化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一、土石方工程
二類:挖或填土石方量≥50000m3,且挖或填深度≥10m的機械土石方工程;
三類:挖或填土石方量≥30000m3,且挖或填深度≥6m的機械土石方工程;
四類:(1)二、三類工程以外的機械土石方工程;
(2)人工土石方工程。
二、打樁工程
二類:(1)樁徑>480mm沉管灌注樁或夯擴樁;
(2)鑽(衝)孔樁;
(3)打預製方(管)樁;
(4)地下連續牆。
三類:(1)樁徑≤480mm沉管灌注樁或夯擴樁;
(2)人工挖孔樁;
(3)打鋼板樁。
三、支護、軟基加固及圍堰工程
二類:(1)採用樁徑>480mm沉管灌注樁或夯擴樁的支護工程;
(2)採用鑽(衝)孔樁的支護工程;
(3)採用地下連續牆的支護工程;
(4)採用打預製方(管)樁的支護工程。
三類:(1)採用樁徑≤480mm沉管灌注樁或夯擴樁的支護工程;
(2)採用人工挖孔樁的支護工程;
(3)採用打鋼板樁施工的支護工程;
(4)錨杆及護坡;
(5)軟基加固或深井降水;
(6)旋噴樁或深層攪拌樁等其它支護工程。
四類:圍堰工程。
四、園林建築工程
一類:(1)佔地面積25000m2及以上的綜合性園林建設;
(2)單項建築面積600m2及以上的園林建築工程;
(3)高度21m及以上的仿古塔;
(4)高度9m及以上的牌樓、牌坊;
(5)縮景模仿工程;
(6)堆砌英石山50噸及以上、景石(黃臘石、太湖石、花崗石)150噸及以上的假石山;塑9m高及以上假樹等。
二類:(1)佔地面積20000m2及以上的綜合性園林建設;
(2)單項建築面積300m2及以上的園林建築工程;
(3)高度15m及以上的仿古塔;
(4)高度9m以下的重簷牌樓、牌坊;
(5)景區園橋和園林小品;
(6)園林藝術性圍牆(帶琉璃瓦頂、琉璃花窗或景窗);
(7)堆砌英石山20噸及以上、景石(黃臘石、太湖石、花崗石)80噸及以上的假石山;塑6m高及以上的假樹等。
三類:(1)佔地面積10000m2及以上的綜合性園林建設;
(2)單項建築面積300m2以下的園林建築工程;
(3)高度15m以下的仿古塔;
(4)高度9m以下的單簷牌樓、牌坊;
(5)堆砌英石山20噸以下、景石(黃臘石、太湖石、花崗石)80噸以下的假石山;塑6m高以下的假樹等;
(6)庭院園橋和園林小品;
(7)園路工程。
四類:(1)佔地面積10000m2以下綜合性園林建設;
(2)園林一般圍牆、圍欄;
(3)砌築花槽、花池。
五、綠化種植工程
三類:(1)道路綠化面積18000m2及以上的綠化工程;
(2)公園綠化面積20000m2及以上的綠化工程;
(3)賓館、酒店庭院綠化面積800m2及以上的綠化工程;
(4)天台花園綠化面積300m2及以上的綠化工程;
(5)其他綠化累計面積15000m2及以上的綠化工程。
四類:三類工程以外的綠化工程。
六、綠化養護工程
按四類工程。
說明:
1.土石方、軟基加固、打樁、支護及圍堰工程無論是否與其他主體工程一同發包,均單獨劃分工程類別。一個工程中同時出現人工土石方與機械土石方的,按機械土石方工程劃分類別。一個支護工程中同時出現不同類別情況時按各自類別標準單獨劃分。
2.園林建築工程
(1)園林建築工程是指亭、廊、舫、榭、廳堂、樓、閣、殿、齋、館、軒、塔等建築工程;
(2)園林小品是指門樓、景牆、景壁、景門、景窗、人工塑造假山、樹(5m以下)、竹、凳、椅、臺、墓、花架等小型工藝建築;
(3)綜合性園林建設是指景觀、公園、遊樂場、公園式墓園等地域內的園林建設(包含園林建築、園林小品、縮境模仿、園路等),不包括綠化、室內外安裝工程等,它按園林建設規模劃分類別,其佔地面積以工程立項批文為準;
(4)縮景模仿工程是指特定建築物、景區和石景、自然樹、動植物等景觀的縮小、模仿、塑造工程;
(5)景區園林小品是指風景、名勝、公園、墓園、賓館、別墅區等地域的園林小品;
(6)庭院園林小品是指廠礦、機關、學校、住宅小區等地域的園林小品;
(7)園路工程是指園林、綠化區域內寬度小於2m的步行路;
(8)綜合性園林建設中單項工程(如園林建築、仿古塔、牌樓、假山等)的類別若高於其所屬綜合性園林建設的工程類別,則該綜合性園林建設按高一類別工程標準執行;
(9)基礎相連的兩座或多座建築,按一個單位工程劃分工程類別。
3.綠化種植工程
(1)綠化工程是指市政綠化種植和遷移樹木工程,以及住宅區、工廠、賓館、酒店、別墅等庭院綠化布置工程,綠化工程工作內容包括道路兩旁喬灌木、綠化帶地被、花壇、草皮、綠籬、喬灌木等;
(2)綠化工程類別劃分中的面積指標,指的是一次性承發包的工程數量。
4.綠化養護工程
綠化養護工程不分成活期養護、日常養護及養護級別,均視為四類工程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