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上作為受僱人的我們是處在比較劣勢的一方,因此往往會遇到一些不可思議的不公平待遇。對此大家是如何對待的呢?在職業論壇上這樣一篇帖子吸引著大家的注意。帖子內容是這樣的,這位員工接到同事的電話說自己因為某些事情被通報批評了,而這封通報的來源是這位員工已經離職一年的公司。
當時這位員工很是納悶,沒想到離開一年了公司會通報自己。這讓他感到很是不可思議。在看過通報內容後,這位員工便想到可能是以前的領導想讓自己背鍋。對於這樣不公平的事當然無法忍受,他沒有去找前領導討說法,而是直接去找公司的老闆發郵件說明事情的原委,了解這件事情後老闆愣了。
沒想到第二天,前任領導便打電話讓這位員工接受批評從而息事寧人。這位員工肯定不會同意,沒必要為前任公司的領導背黑鍋。堅決要公司領導給自己一個說法。而這位領導以各種理由推辭就是不給解決這問題,最後在公司老闆的幹涉下才完美解決這件事情,領導不得已發了一個通告說免除這位員工的責任。
這位領導的操作很是過分,自己工作出了問題給別人甩鍋不說,還把黑鍋甩到了一個離職一年的職員頭上。本以為得到完美的解決沒想到被這位員工知道,只能說他找錯了人。有網友留言說,反正已經離職背這種黑鍋也無所謂,沒必要花時間精力去跟這樣的人理會。
也有網友說這種事情不能隨便背黑鍋,雖然在以前的公司無所謂,但這樣的黑歷史可能會給自己以後的工作帶來影響。筆者認為,前領導的做法肯定是不對的,在這位員工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便隨便給他添加罪名是很過分的。
對於這件事情,你們是這麼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