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以來,全區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共1128人次。其中,第一、二種形態佔總人次的89.7%。
2、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64起,處理99人。
3、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180起240人。
4、深入開展違規吃喝、煙(卡)問題、扶貧領域等專項治理10餘項。
5、通報曝光典型案例38批66起。
1、監察對象增加至1.14萬名,較改革前增長60%。
2、監察員辦公室監督檢查發現問題226個,處置問題線索147條。
3、發出監察建議書12份,提出監察建議29條。
4、以監委名義立案103件,給予政務處分63人次。
5、留置15人,移送檢察機關11人,其中3人已被判處有期徒刑。
1、先後召開18次區委常委會、12次書記專題會、19次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一體謀劃、部署、推進巡察工作。
2、累計巡察鎮街(部門、國企)28個、村(社區)134個。
3、發出《巡察立行立改通知書》15份、《巡察建議書》10份。開展巡察整改書記約談會4場,約談「一把手」33人次。
4、移交的問題線索中立案20件,給予黨紀處分14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
5、先後向區委區政府提交專題報告15份,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先後批示10次。
1、7個派駐紀檢監察組(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共覆蓋監督區級單位和部門29家,黨員總數1785人,監察對象2853人。
2、報請或會同駐在部門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121次,發放工作聯繫單、監督工作提醒單、督辦單、紀律檢查建議書、監察建議書72件次。
3、參加或列席駐在部門「三重一大」會議893次,民主生活會、專題組織生活會、述職述廉會議316次,進行廉政談心談話1130人次。
4、核查信訪件167件,查處問題線索34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4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
5、推動駐在部門查找廉政風險點2867個,建立健全制度規定1233項。
1、形成了機關、派駐、巡察、基層「四支隊伍」,120餘名紀檢監察幹部規模。
2、連續3年開展「打鐵必須自身硬」專項行動,嚴格貫徹執行「一套規程、五項機制」。
3、區紀委監委機關黨支部升格為機關黨委,下設4個黨支部。
4、開展全員培訓40場,培訓紀檢監察幹部2210餘名。
5、加強自我監督,制定完善內控機制制度23項,聘請特約監察員1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