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宸未來資管產品違約事件有新進展
昨日,華宸未來基金子公司華宸未來資產就「華宸未來-志高集團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發布第六次臨時公告,通報了此前投資者溝通會議內容,包括前述資管計劃的成立與交易結構、風險事件的最新進展及擬進一步採取的措施等。
華宸未來資產還表示,目前其正就資金用款環節的劃款過錯責任,與國元信託及湖南信託積極交涉。如果協商無果,公司將在9月1日前向法院提起訴訟。
再度「還原事實」
在上述公告中,華宸未來資產將公司與湖南信託及國元信託的合作關係再次闡述了一遍。
公告稱,2013年6月6日,湖南信託與公司籤署了《單一資金信託合同》(簡稱《華宸-湖南信託合同》),約定委託人——華宸未來資產,基於對受託人——湖南信託的信任,利用受託人的專業優勢,由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指令,將信託資金用於向指定借款人淮南志高動漫文化科技發展公司名下的淮南志高動漫文化產業園項目建設發放貸款,受託人以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形成的收入作為信託利益的來源,為委託人謀求信託財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上述《華宸-湖南信託合同》籤署後,湖南信託於2013年6月6日與融資方及相關方籤署了相關信託貸款合同、抵押合同、權利質押合同、保證合同。2013年6月25日,華宸未來資產開始募集第一期資管計劃資金。
華宸未來資產公告稱,2013年7月15日,湖南信託提出將自己從直接委託人角色上進行替換,原因是不希望單一信託在法律關係上直接與資管計劃對接。遂經雙方商討,最終決定將原投資路徑及交易結構調整為:由華宸未來資管計劃委託國元信託設立單一資金信託計劃,再由國元信託作為單一委託人委託湖南信託設立單一資金信託計劃。
2013年7月17日,華宸未來資產與國元信託籤署了單一資金信託合同,國元信託與湖南信託籤署了單一資金信託合同,湖南信託與淮南志高及上海浦發銀行淮南支行籤署了資金監管協議。湖南信託作為信託貸款的貸款人,與信託貸款的相關交易文件繼續沿用了前述於2013年6月6日與融資方及相關方籤署的相關信託貸款合同及其相關附件抵押合同、權利質押合同、保證合同等;同時在華宸未來資產與國元信託籤訂的合同裡明確約定,國元信託與湖南信託的合同「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劃款責任成關注焦點
華宸未來資產稱,自己確實在盡職尋求解決方案。一方面就重組方案,公司與潛在重組方及當地政府部門接洽,但由於種種因素,原一攬子解決方案暫時擱置,等待形成新方案後再次上報地方政府。另一方面,在司法救濟途徑上,公司此前已與相關信託公司交涉,由湖南信託起訴融資人及相關擔保人,國元信託也已將湖南信託提供的由上海協力(長沙)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淮南志高信託貸款項目訴訟法律服務方案》原文轉過來,並要求華宸未來資產墊付相關費用。但就在後者準備支付相關費用時,發現資金用款環節存在劃款錯誤的相關情況,且已就上述事實獲取了相關憑證。
華宸未來資產稱,考慮到抵押物處置變現的困難及實際意義,因此,從尋求投資者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現正與相關信託公司積極交涉,就資金用款環節的劃款過錯責任,協商尋求積極救濟方法。在公告最後,華宸未來資產又「強硬」表態,如果協商無果,公司將於兩周內,即9月1日前提起訴訟,屆時相關金融機構是否盡職盡責及是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由司法機構裁決。
對於華宸未來資產上述公告,湖南信託表示,「針對淮南志高項目,相關三方目前均已做出回應闡述,我們將積極協商溝通,全力以赴地解決項目處置問題,以便在最大限度上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針對華宸未來資產要求相關信託公司追究有關金融機構的資金監管責任,國元信託相關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確認,昨日下午公司已收到來自華宸未來資產方面的函件,公司將按照信託合同約定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