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適逢旅法畫家常玉(1901-1966)逝世五十周年,臺北歷史博物館修復了館藏的49件常玉畫作,並在2017年春天舉辦「相思巴黎——常玉的藝術」大展,紀念這位華人藝術家的藝術成就。
眾所周知,臺北歷史博物館有很多常玉的收藏。1964年,身在法國的常玉受邀在臺灣地區舉辦展覽,他先行寄出42幅畫作,但本人卻因為種種原因未能成行。直至1966年,常玉因為瓦斯中毒客死巴黎,這批畫作也因此遺留臺灣地區。這批畫後來被當地教育部門以一紙語焉不詳的公文,撥交給臺北歷史博物館,成為鎮館珍藏,隨著常玉畫作水漲船高,目前市值過百億。
在展覽後不久,一位自稱已故畫家常玉的侄子常錦茂跨海訴訟,指控臺灣「教育部」和臺北歷史博物館霸佔他伯父42幅畫作長達54年,要求返回這批畫作。4月17日,臺北地方法院對於此事的判決為:判決常錦茂敗訴,但仍可上訴。
據臺灣地區媒體報導,常錦茂於去年8月正式向臺北地方院提出返還常玉畫作的民事訴訟,但考量常玉的天價畫作可能造成過高訴訟成本,律師建議常錦茂先挑選臺北歷史博物館館藏的其中一幅畫作《花》訴訟,若勝訴,再繼續追討其餘41幅畫作。
常玉瓶花系列作品訴訟過程中。臺灣地區教育部門呈上了當時和常玉往返的信件,證實常玉出自於自由意志將畫作交由臺灣地區當局。「臺灣教育部及兩岸教育司司長」畢祖安說,常玉在1964年受邀來臺講學,當時把他的3箱畫作寄回臺灣地區,有文件、信件證實他的自由意志;期間常玉不幸過世,『教育部』在1968年把常玉的作品交由臺北歷史博物館接收保藏,而2012年臺北歷史博物館改隸屬於『文化部』」。
但令常錦茂等人氣憤的是,臺灣地區「教育部」和臺北歷史博物館在跟法官的答辯狀中,只是宣稱常玉是「自願」將畫作捐給臺灣當局,卻拿不出任何能夠證明常玉有上述意思表示的文件或資料,連唯一一份呈給法官的臺北歷史博物館內部文件裡面僅記載
「該批作品如未寄回法國,『似可移交』由臺北歷史博物館保管運用」。
法庭上,常家在臺友人反問:「從常玉返臺前還想走一趟埃及不留遺憾,就可以看出他下定決心返臺教畫、定居。這樣的一位名畫家,會在這種情況下拋棄自己辛苦多年創作出來的心血?你覺得合理嗎?」
但當地法院認為,根據中國臺灣地區的一些規定,被繼承人在臺遺產,若由中國大陸人民繼承,最多限額200萬元,超過部分歸中國臺灣繼承人。法官也表示,考量『教育部』陳報的畫作價值達3億300萬元,超過中國大陸人民繼承限額200萬元,且這批畫作無法分割,顯然無法交付。且常玉在當年無法赴臺後,在過世前有二年時間都未索討畫作,顯然已「默示拋棄」其所有權,因此臺灣地區當局已善意且合法佔有該批畫作。
因此駁回常錦茂請求判臺灣地區「教育部」與臺北歷史博物館無須返還畫作,可上訴。
臺北歷史博物館舉辦的「相思巴黎——常玉的藝術」展覽現場延伸閱讀:常玉(1901-1966),字幼書,生於中國四川順慶(今南充)一富裕家庭。幼時即跟隨書法名家趙熙學習書法,也學習傳統中國山水畫,而真正開啟常玉的日後藝術之路,則是蔡元培先生所提倡的「勤工儉學」計劃。1921年,常玉因參與這項計劃而前往巴黎,與同時代的徐悲鴻、林風眠和潘玉良等人,成為中國最早期的留法學生之一。
常玉1921年,常玉抵達巴黎時,巴黎畫壇仍是世界一流藝術家聚居之地。當時,除了畢卡索、馬蒂斯等少數藝術家過著富裕的生活,多數畫家都很艱辛,可是他們天生的樂天主義和波西米亞式的生活方式,也給巴黎畫壇注入了一股清新之風。
和其他藝術家不同的是,常玉並未進入正規的美術學院受教育,而是在充滿了自由氛圍的大茅屋藝術學院(Académie de la Grande Chaumière)隨性地習畫,個性瀟灑不羈的常玉總在蒙帕拿斯的咖啡廳流連。
與刻苦學習的徐悲鴻相比,常玉在巴黎的生活可謂豐富多彩,拉小提琴、胡琴,打網球、撞球,登山……白天除在大茅屋畫院學畫,也在咖啡館讀書和畫速寫,他將自己完全融入到巴黎市民的日常生活中,在體驗中鍛鍊技藝,在更具國際性的社交層面開拓視野。
常玉,牡丹,1921。這也是藝術家現存最早的畫作。而今,我們可以在徐志摩的《巴黎的鱗爪》中,一覷常玉在巴黎生活的豔麗往事。
「我在巴黎時常去看一個朋友,他是一個畫家,住在一條老聞著魚腥的小街底頭一所房子的頂上一個A字形式的尖閣裡,光線暗慘的怕人……他照例不過正午不起身,不近天亮不上床的一位先生,下午也不居家,起碼總是在上燈的時候他才脫下外褂,露出兩條破爛的臂膀,埋身在他那豔麗的垃圾窩裡開始他的工作……晚上喝不完的咖啡、詳夢的小書……你到巴黎快半個月了……誰說巴黎不是理想的地獄……屋子破算什麼?波西民的生活就是這樣……你倒是有點羨慕,對不對?……不瞞你說,我學畫畫原來的動機也就是這點子對人體秘密的好奇……我寧可少吃儉穿,省下幾個法郎來多僱幾個模特兒……當初羅丹我猜也是與我一樣的狼狽,據說他那房子裡老是有剝光了的女人,也不為坐樣兒,但看她們日常生活『實際的』多變化的姿態……魯班師整天不斷的畫他太太竟許連穿褲子的空兒都沒有!……上帝拿著一把顏色往地面上撒,玫瑰、羅蘭、石榴、玉簪、剪秋羅,各樣都沾到了一種或幾種的彩澤,但絕沒有一種花包含所有可能的色調……人體美也是這樣……回頭我給你看我那破床底下有一本寶貝,我這十年血汗辛苦的成績——千把張的人體臨摹,而且十分之九是我在這件破雞棚裡鉤下的……我在巴黎苦過這十年,就為前途有一個宏願:我要張大了我這經過訓練的『淫眼』到東方去發現人體美……」
常玉,雙裸女,19291929年起,波西米亞風格不僅體現在常玉的生活作風上,也深深烙印在他的畫作裡,並為其引來了藝術創作的第一個高峰——粉色時期。畫面淡雅的色調減弱了強烈的對比色彩,卻不失野獸派的抒情和表現派的張力。
裸女畫作是常玉早期成名主題之一,在中國歷史上,20世紀之前,人體繪畫從未成為一種繪畫主題。上海美專著名的「裸體模特」事件,也體現了保守者對於這一題材的強烈反對。常玉在巴黎的創作卻已經發展出了自己的風格,多以中國傳統書法運筆勾勒,再以鉛筆暈染,頗具裝飾藝術風格,線條充滿韻律感,這種獨創性也引起了收藏家關注,在巴黎颳起強勁的「東方風範」。
其時,兄長常俊明去世,常玉在巴黎無憂無慮的享樂生活遭遇轉折。幸虧他結識了一些藝術贊助人,與此同時,其創作也逐漸為巴黎藝術界所接受。然而,常玉不羈的個性,加之清高的品格,讓他與畫商之間始終保持著若即若離的關係。
常玉,椅子上的貓(左),椅子上的北京狗(右),1930年代1950年代初期,中國文化藝術團訪問巴黎,既訪問了畢卡索,也訪問了常玉。黃永玉回憶道:「常玉很老了,一個人住在一間很高的樓房的頂樓。一年賣三兩張小畫,勉強維持著生活。他不認為這叫做苦和艱難,自然也並非快樂,他只是需要這種多年形成的無牽無掛的時光。他自由自在,僅此而已。」
藝術生涯晚期,常玉的作品從明亮色調轉變到以黑白為主,吳冠中曾這樣評價:「進入五六十年代的常玉更鍾情於漆黑了,他立足於深黑的底色上勾勒出花卉、虎豹、女裸,如在淺底色上用線勾勒,那線也是用烏黑的鐵一般的線,肯定、明確,入木三分,不再是迷夢,是一鞭一條痕的沉痛了。油畫顏料色階豐富,從純白到漆黑,具備各種細微的音階,常玉掌握了油彩的性能、西方的造型特徵及平面分割的構成規律,但他只選取有限的幾種中間色階來與黑、白唱和,他在色彩中似乎很少譜交響樂而更愛奏悠悠長笛。」
常玉,粉蓮盆景(花中君子),1940年代常玉畫作的風格受到他幼年學習書法和中國傳統水墨的影響,從他畫作的線條中,可追索出屬於書法運筆的流暢性,帶著以「書法入畫」的獨特意趣,重複利用中國最傳統的書寫工具——毛筆,一筆一筆畫出他眼中的現代裸女。常玉畫作中的東方元素並非中國文人畫的出世與傲氣,而是充滿傳統中國工藝繽紛的裝飾元素。他在畫作中大量使用代表招財進寶的金錢紋、壽字紋及盤長紋樣,並以黃色配金色烘託出熱鬧的節慶意象。靜物畫的題材選擇上,常玉也常以「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象徵「高風亮節」、「節節高升」的竹子,或脫俗的「採菊東籬下」的菊,無論在用色、構圖及題材方面,皆可看到畫家深受中國傳統藝術的影響。其他如動物等主題,也以充滿現代性的繪畫技法表現滿溢著濃濃鄉愁的「北京馬戲」。這種兼融東西美學的表現手法,形成了常玉個人特有的藝術魅力。
在常玉去世之前的1964年,他曾應邀前往臺灣舉辦個展,卻因護照問題未能成行。因為此次展覽而寄達的42幅畫作卻留在了臺灣,成為了本次展覽的主軸。
當時,邀請常玉的四川老鄉黃季陸還特意寄了400美元給他作為機票錢,並勸說其定居臺灣任教。想必,當時常玉的心情也頗為複雜,他回應道:「從前一個人過的愜意,不需要成家。一個人愛畫就畫、愛玩就玩,很自在,不覺得孤單。去年冬天因為屋頂玻璃窗破了,漏風雨,我把梯子放在桌子上去糊窗子,不小心摔下來,不省人事,幸好門房聽見人梯摔下的聲音很大,將我救起送醫,那時起我就感到一個人生活的孤單了。」
1966年,常玉因瓦斯中毒意外在巴黎過世。就在這一年早些時候,常玉曾寫信給侄孫常澤清,求寄家鄉的「紅豆腐」(豆腐乳)到巴黎。
據悉,常玉在繪製最後一張油畫時,仍與好友達昂隨時保持著電話聯繫。
常:我開始畫了一張畫……
達:是什麼樣的畫?
常:你將會看到!
達:我現在就過來……
常:還不到時候。
達:那要等到幾時?
常:再過幾天以後……我先畫,然後再簡化它……再簡化它……
幾天之後,他說:我完成了。那是只極小的象……在一望無垠的沙漠中奔馳……這就是我……
常玉,孤獨的象,1960年代(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