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就是養老金「雙軌制」向「並軌制」的改革,改革的過程中,養老金的計算方式也會隨著發生變化,主要表現在改革前,改革中,改革後三個階段,所以退休教師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還是比較複雜的,今天我們就來跟大家細緻地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第一,2014年10月之前退休的教師,依然按照原規定發放養老金,並且參加之後的待遇調整。
這部分人稱為退休「老人」,他們的養老金計算方式非常簡單,因為那個時候養老金待遇計算方式只跟退休教師的工齡和在職工資有關,教齡在30年以下,可以拿到在職工資的80%,教齡30年到35年是85%,教齡35年及以上是90%,沒有100% 一說,但是教師在職的時候,是要繳納五險和一金的,實際工資水平再扣除這些費用後,到手的工資會縮水很多,所以會出現很多人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比在職時到手的工資還高的情況。
第二,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要按照退休中人的辦法來計算養老金。
這部分人的累計繳費年限包含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視同費繳年限就是他們在改革前沒有實行個人繳費的工作年限。
這部分群體的養老金是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也就是個人繳費年限越長,拿到的養老金越多。第二部分是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方式為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和退休年齡有關,大家可以參考這張圖片。
第三部分是過渡性養老金,過渡的期限是10年,不過關於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各個省份都是不一致的,具體大家可以諮詢當地的社保機構。之所以設置過渡期,就是為了新舊制度平穩過渡,因為在2014年之前,「中人」是沒有個人帳戶的,要想保證這類人的待遇水平不會大幅降低,就需要給這類人額外多發一筆錢,也就是我們說的過渡性養老金,不過後期隨著「中人」退休,「新人」增多,新制度逐漸成為主體。
第三,改革之後,也就是2014年10月之後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和企業退休人員是一致的。
這部分人稱為退休「新人」,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養老保險,實際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之後,退休後就能拿到養老金,他們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
相比退休老人,不管是退休中人,還是退休新人,他們實際到手的養老金肯定不會超過在職工資的80%。所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後,退休教師實際到手的工資肯定是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