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犯罪年齡不一定解決問題,但不降低絕對會縱容未成年犯罪的囂張氣焰
有些問題,從來都沒有解決一說,一絕永患是不切實際的謬論。它只有遏制,限制一說,因為「除不盡」,奈何春風吹又生。比如犯罪就不會消失,光和暗是共生的關係,是自然運轉法則的一部分。
近些年,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續飆升,校園暴力事件更是層出不窮。比如最近的新聞報導「割喉門」事件。再次把未成年人犯罪的問題推向了輿論的高潮。不滿16少年「割喉」同學被罰款500元,警方不予行政拘留。犯罪成本何其低。。。
該來的終究會來,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該重視的終究要重視,只是當局者下不下決心的問題。
未成年「割喉門」事件
我們來看看世界各國關於未成年人犯罪年齡的規定:
聯合國:建議各國將其最低刑事責任年齡(MACR)設定為不低於12歲,並鼓勵他們將這一限制年齡繼續推後。
設置16歲的國家8個,設置15歲的國家10個。超過40個國家/地區將分界線定在14歲,在其他地方,最低年齡要小得多,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等國設置為7歲。
在某些國家/地區,兒童可被指控犯罪的年齡因地而異。在美國,有33個州,沒有最低要求。在威斯康星州,到10歲可被起訴。在其他國家,定義可能是模糊的。例如,在敘利亞,只有在兒童進入青春期後,他們才應承擔刑事責任。幾個非洲國家有類似的標準。在伊朗,「九個農曆年」後女孩才有責任,但男孩直到15歲才負有責任。
在未成年兒童犯下特別嚴重的罪行後,通常會要求降低MACR。
據新聞報導,有一個中國人大代表建議將未成年人犯罪年齡從14周歲降到13周歲。而有些網友評論說,直接將犯罪年齡降到10周歲一步到位。當然了,這種言論出發點是好的,但有偏激的嫌疑,有待商榷。
了解歷史的人們都知道,過去的社會相對落後原始,物質匱乏,人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很多人都吃不飽穿不暖。很多老百姓的處境很窮苦,破舊衣服輪流穿,乞丐孤寡無盼頭。祖輩們勒緊褲腰帶,以期度日。人們的營養和社會醫療、衛生、福利等問題跟不上,導致小孩子身心發育相對來說遲緩。
而步入21世紀,現在我們都知道,人們基本實現了溫飽,生活變好了。小孩子營養過剩導致肥胖的健康問題也已經成為了一個普遍的社會問題。哪怕是乞丐都用起了智慧型手機、支付二維碼,甚至乞丐都演變成了一個產業鏈。科技更是日新月異,社會醫療、福利、各方各面都不可同日而語了。再加上食品安全問題,無良商家各種激素的濫用。各種因素中和發力之下,導致現在的小孩子早熟,身心發育很快,國民平均身高也在持續刷歷史記錄。
青少年
環顧周圍,很多十一二歲的小孩子身高就已經很高了,身高一米七、一米八的存在都開始常態化了。面對很多十三四歲的小孩子,不知情的,還以為他是個成年人呢!
所以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尤為重要。16周歲已經無法適應新時代的發展步伐了,下調未成年人犯罪年齡刻不容緩,比如12~14周歲就非常符合時代發展的需求和國際共識。
有些知名人士或專家公開發視頻站出來說,降低犯罪年齡解決不了問題。但是我們要說的是:降低犯罪年齡不一定能解決多少問題,但不降低的話,絕對會縱容未成年犯罪的囂張氣焰!
男生侵犯女生,女生欺負女生等各種各樣的校園欺凌、惡性犯罪事件層出不窮,犯罪成本極其的低,讓人痛心,讓人氣憤。情節更是一個比一個嚴重、惡劣,甚至喪心病狂。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有些未成年做不到的。
有些未成年為什麼會無所顧忌?為什麼會產生變態心理?因為現在網絡信息發達,發育早熟等原因。有些未成年人知道的日常性的事情不比大人少多少。最起碼他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他是未成年,犯錯不負法律責任。那麼有些未成年人心裡就會產生一種思想:「我是未成年,做錯事情,不需要坐牢,什麼都不用承擔,無所畏懼」。這是一個可怕的社會現象,細思極恐,有些未成年人的思想已經不是我們能想像的了。
這就是教育的缺失,家庭教育的失職,社會的悲哀,法律的遲到。我們常說日本人素質高,馬路上都沒有垃圾。不得不承認日本總體素質是高,但是我們不要忽略了一件事情,日本的犯罪成本同樣極其的高,懲處極其嚴厲。所以他們馬路上沒有垃圾,不僅僅是素質的約束,更是犯罪成本這把法律利器的約束!
我們呼籲下調未成年人的犯罪年齡12~14周歲,讓祖國的花朵,得到呵護,盡情的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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