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省級地方文官制度: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學政

2021-02-07 騰訊網

在清朝,省一級的官員大概有七個人∶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學政、將軍、提督,這是最理想的狀況。

今天我們來說說這其中的文官: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學政。

清朝一共設立了八大總督(1906年多了一個東北總督,由於那個時候清朝快滅亡了,就不提了),分別是∶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兩廣總督、陝甘總督、湖廣總督、雲貴總督、閩浙總督、四川總督。其中地位最重要的很顯然就是直隸總督了,因為他管轄的是京畿重地。直隸總督管轄的地區包括今天的河北、北京、天津。其次重要的是兩江總督,管轄江蘇、安徽、江西三個省,當時的南方已經不是秦漢時期的南方了,經濟已經相當發達。當時,上海市是江蘇省松江府上海縣,後來才扶搖直上,跨越了好幾個等級,變成直轄市的。所以,兩江總督其實是管轄三省一市。有三個省沒有總督只有巡撫,分別是山西、河南和山東。直隸、四川、甘肅三個省沒有巡撫只有總督。

有幾個省是總督、巡撫同城,比如武漢既有湖北巡撫,又有湖廣總督;昆明既有雲南巡撫,又有雲貴總督;廣州既有廣東巡撫,又有兩廣總督;福建既有閩浙總督,又有福建巡撫。那麼,督撫同城,到底誰說了算?從理論上來說,總督和巡撫都直接向皇帝負責,都有權管轄地方事務,並不存在誰是上級誰是下級的問題。只不過,總督的級別比巡撫要高。巡撫是正二品,總督是從一品。就一般情況而言,總督要壓過巡撫。除了總督級別要高一些外,總督一般都是元老重臣,資歷、威望各方面都要蓋過巡撫。當然也發生過一些督撫不和,把對方逼死或者擠走的情況。

江蘇省比較特殊。按理,兩江總督和江蘇巡撫都駐紮省會江寧。江蘇巡撫藉口蘇州府非常重要,要加強管理,就移駐蘇州了。因此,江蘇巡撫不駐紮在省會江寧,而在蘇州。辛亥革命的時候,江蘇巡撫陳德全拿了一根竹竿,把屋簷上的瓦片挑落了一塊,宣布起義,搖身一變就成了江蘇都督。但是有一個問題,佔據江寧的兩江總督張人駿不願意起義。這就變成了江蘇宣布起義,但是省會江寧還效忠宣統小皇帝。最後辛亥革命打了一場硬仗,也是唯一的攻堅戰,就是江浙聯軍會攻江寧,根源就在於江蘇省督撫不同城。

清朝的總督也好,巡撫也好,都加兼職。比如,兩江總督一般加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兩江等處地方兼管提督糧餉、監理鹽務、操江閱兵等事。巡撫一般加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某某地方、兼理糧餉、提督軍務之類。這些兼職是為了工作方便,客觀上極大地擴張了總督、巡撫的實權。總督一般是由中央各部的尚書、資深侍郎,或者是地方上資深巡撫來升任;巡撫一般由他省的布政使或者是中央各部的侍郎,或者是中央各寺資深的卿、內閣學士升任。總督上升空間不大,再往上升就只能入閣了。巡撫上升的空間是擔任尚書,或者晉升總督。

次於總督、巡撫的行政長官是布政使。布政使全稱"承宣布政使",它才是嚴格意義上的地方行政首長。宋朝在地方上分設三大行政長官∶轉運使、提點刑獄公使、提舉常平使,分別負責財政、司法、賑災或鹽鐵專賣。三使之上,由經略安撫使統其責。明朝去掉了安撫使之類的負責人,在地方分設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揮使,分別掌管民政財稅、司法刑獄和軍事,以布政使為首。清朝的布政使就延續明制而來,職權有所擴張,主管地方上的民政、財政和人事。可因為總督、巡撫的存在,布政使在實踐中淪為了督撫的下級,職權受到嚴重侵蝕。

總督和巡撫沒有直屬官,布政使有直屬官。這一點也能表明他們是有本質區別的,督撫是差使,布政使是官職。督撫衙門沒有下設部門,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督撫是派出人員,並沒有在地方設官理政。而布政使開始就是地方實職行政長官,根據政務不同,設置了不同的處理機構。布政使司下設三個部門∶"經歷司"、"照磨所"、"理問所"。經歷司負責公文往來、處理行政事務,相當於現在的辦公室;照磨所負責監督公文的處理,負責行政效率和監察地方官員,相當於監察局、人事局;理問所負責審核司法刑獄案件,相當於司法廳、監獄管理局等。三個衙門分別有經歷、照磨和理問等官。從秦漢到南北朝,官員都有自闢僚屬的慣例,這些人既是官員的幕僚,又是他們的屬官,朝廷承認他們的職務,授予相應的級別。當時不少政治人物的仕途,就是從給他人做僚屬起步的。徵辟僚屬的權力,是朝廷和官員博弈的一大熱點。

布政使的直屬官,經歷、理問、照磨都是六品官,比知縣級別要高。此外,布政使的下屬還有倉大使、稅大使。布政使管理省裡的官庫、儲運錢糧稅收,就需要一個管理倉庫和財務出納的官員,這就是倉大使。稅大使更多的是催科徵稅的。按察使、知府等人,也有類似的這麼一套班子。只不過按察使衙門、知府衙門沒有理問所,而是叫作"司獄所",官員叫司獄。

省級官員中的最後一個文官是學政。古代的學校和科舉事務,由專人負責,叫"學官",也稱"教職"。學官自成一個系統,一省最高的學官就是學政。學政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是官職,而是一份差使。朝廷委派具有科舉功名的京官到省裡擔任學政,學政的級別根據他在京城原有官職的級別而定。學政沒有屬官,他的主要工作有這麼幾項∶第一項是管理讀書人的功名。在傳統社會裡,功名是很重要的。有了功名就有各種政治、經濟、司法等方面的特權;有了功名就可以是"老爺",不然再有錢也只是個土財主。地方官看一個秀才或舉人再不順眼,也不能把他怎麼樣。因為讀書人有功名在身,可以不受刑訊,只有學政才能夠剝奪讀書人的學籍。學政的第二項工作是負責當地的科舉考試。比如說,一個讀書人要考秀才,由學政最終確定;秀才到省會參加舉人考試,之間的程序問題和組織工作,學政也得負責,學政負責地方上低級別的科舉考試。學政的第三項工作是管理地方官學。官學就是官辦的學校,官學由官府建造並出資維持,學生享受國家發放的津貼。

學官在清水衙門,負責事務沒有實實在在的物質收入。一般情況下,新科進士不太願擔任學官。客觀上,學官升遷也比較難,很多人當了一輩子官還是教授。朝廷一般會把科舉考試當中名次末尾的或者是年紀大的進士,分配去當學官。

相關焦點

  • 總督和巡撫,標準的地方土皇帝,為何都沒有能力推翻朝廷?
    從漢朝到唐朝,地方上的那些軍政長官,經常發動各式各樣的叛亂。例如唐朝著名的安史之亂等等,對朝廷的打擊非常大。但是到了明清時期,雖然農民起義接連不斷,但是地方上的那些總督、巡撫們,卻都沒有造反。按照道理來說,這些人都是土皇帝,那麼,為何都沒有推翻皇帝的能力呢?今天,我們聊聊明清時期各方面的制度。
  • 一個省的四把手,實權不大的學政,為何敢對抗二品巡撫?
    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提督、總督、布政使、巡撫、按察使等一系列的地方高級官員。今天,我們聊一下每個省的四把手,那就是學政大人。 布政使屬於從二品文官,負責全省的人事任免、賦稅徵收、經濟建設、政策發布等工作,屬於常務副省級,僅僅比巡撫低半級。由於地位很高,通常稱布政使為蕃臺大人。
  • 權力很小的學政大人,在地方上,為何能夠對抗正二品巡撫?
    在明清時期的地方高級官員中,有一個官員非常奇怪,那就是學政大人。學政大人的品級,從二品到四品都有可能。從品級來說,明顯不如地方上的總督和巡撫,甚至不如布政使和按察使。
  • 一個正三品的按察使,全省三把手,到底能管理多少治安軍?
    因此,明朝前後設立了巡撫和總督。明朝的總督和巡撫都是臨時性的,任務完成以後,官職就會被撤銷,並沒有形成固定化的官職。進入明朝統治的後期,巡撫逐步固定下來,成為了一個省的一把手。但總督仍是臨時性的官職,可以撤銷和重新設立。清朝入關以後,繼承了明朝的一系列制度,不過對地方行政制度進行了調整。三駕馬車之一的都指揮使司被撤銷,出現了總督、提督等高官。
  • 正三品的按察使,直接對抗全省一把手,到底有多大的權力?
    明朝建立以後,繼承了元朝各方面的制度,其中就包括行省制度。鑑於元朝省級管理機構權力過大的問題,明朝廢除了各個省的丞相和平章政事,建立了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三駕馬車並立的模式。三位高級官員相互牽制,從而防止出現地方武裝割據。在明朝統治的前期,這一制度並沒有多少問題。但進入明朝中期之後,出現了倭寇入侵、蒙古騎兵南下、內部農民起義等各種問題。
  • 清朝時期的布政使,相當於今天的什麼職務?
    說起清朝的地方官職,相信大家應該對總督和巡撫這兩個官職最為熟悉,這兩個官職都是在地方管理上職位最高的,總督在清朝是統管一省或兩三省的軍政職務,也就是在他所管轄的一個省或者兩三個省的範圍內,所有的事務都是總督說了算;巡撫則是一省最高行政長官,執掌一省軍民政務。巡撫,雖然受總督管轄,但兩者相互監督、互相制約,以便於削弱督撫權力,便於中央集權。
  • 從二品副將,與每個省的布政使平級,到底誰的權力更大?
    我們再看一下文官體系,在明朝統治時期,每個省形成了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揮使三駕馬車。但是由於相互起不到制約作用,因為,在明朝統治的後期,出現了總督和巡撫這樣的封疆大吏,但都是臨時性的官職。清朝入關以後,總督和巡撫的編制固定下來,成為了地方上的封疆大吏。其中,總督負責兩三個省的軍務、河務、鹽務等工作,屬於從一品或者正二品的文官。
  • 清朝的撫臺、藩臺、臬臺、道臺都是什麼官?哪個臺的官最大?
    有資格被稱為「臺」的大人中,級別最高的要算總督,之後依次為巡撫、學政、布政使、按察使、道員。總督在清朝為地方最高級別長官,總管一省或二三省軍政大事。「制臺」是對總督(正二品)的尊稱。但是,清朝的總督一般都會被授予兵部尚書兼督察院右都御史(從一品),因此總督會被尊稱為「部堂」。如果總督加太子少保銜,則會被尊稱為「宮保」。
  • 清朝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學政、提督相當於現如今的什麼級別?
    第五,各省衙門 清代地方行政機構依次為省、道、府、州、縣,長官依次為督撫、道員、知府、知州和知縣。總督按例是最高長官,往往管轄一省或數省,因此總督在現在的機構中沒有對應的職務,巡撫是一省行政長官,和省委書記對應,其下的布政使按察使、學政分別是省長、政法委書記和教育局局長。
  • 布政使、按察使都是省級大員,但相比督撫,少了一個重要的權力
    那麼在清代巡撫是否有這樣的權力,可以隨意處置省級大員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們可以從清代的官制中去探尋這個問題。督撫、布政使、按察使是清代省一級大員,如果以現在的標準來進行對比的話,督撫就是書記,布政使就是省長,而按察使就是主管政法系統的政法委書記。應該說,他們有上下級關係,但又有各自的獨立性。
  • 正三品的按察使,實際有多大權力,為何屬於封疆大吏?
    在很多人的傳統印象中,每個省只有1位封疆大吏,那就是高高在上的巡撫大人。但是在清朝統治時期,每個省並不是只有1位封疆大吏,都是有4位,分別是巡撫、提督、按察使和布政使。其中,按察使的品級最低,但也是一般人得罪不起的任務。
  • 清朝的「布政使」,究竟是個什麼職務,相當於現在什麼官職
    清順治年間,順治皇帝廢黜「巡按制」,施行「督撫制」,總督和巡撫的權力才開始逐漸確立和穩固,成為朝廷管理地方政府的主要官職。總督,執掌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軍事,基本相當於建國初期的地區書記;巡撫,乃係一省最高行政長官,執掌一省軍民政務。巡撫,雖然受總督管轄,但兩者相互監督、互相制約,以便於削弱督撫權力,便於中央集權。
  • 一個正二品的巡撫,能夠調動多少軍隊,管理全省4000萬人?
    首先,我們聊聊清朝統治時期的省級高官,分別是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提督和學政。 例如在清朝後期的歷史上,江西巡撫沈葆楨與兩江總督曾國藩上演了龍爭虎鬥。不過,在軍務方面,如果總督和巡撫發生了矛盾,仍需要以總督的意見為主。
  • 從二品的布政使,與巡撫大人幾乎平級,為何權力相差非常大?
    朱元璋的大明朝,做了幾件前無古人的事情:廢宰相,君主將一切權力集於一身;在地方上,則將省級長官權限一分為三,設立都指揮使、布政使和按察使這三個職務,用來管理一個省。其中,都指揮使負責地方軍隊指揮;布政使負責地方的民政、財政;按察使則負責地方的刑訴、司法。朱元璋這麼做,其目的是防止地方出現集權情況。
  • 清朝的大學士、軍機大臣、尚書、總督、巡撫都是什麼官?
    清朝地方的行政區劃大致是省、府、縣三級,府相當於今天的市一級。省的下面設三司。承宣布政使司:也叫布政使衙門或藩臺衙門,主管一省的財政、民政。提刑按察使司:也叫按察使衙門或臬臺衙門,主管一省司法、治安。都指揮使司:主管一省軍事。
  • 布政使和按察使並稱「二司」,為何一個是從二品,一個是正三品
    清朝的官制體系分為「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其中地方施行「督撫制」,以「總督」領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和軍事大權;以「巡撫」領一省行政。就具體官職而言,總督基本相當於建國初期統管某一地區經濟、軍事、行政的地區書記,而巡撫則基本相當於省委書記。
  • 兩江總督的權力非常大,管理三個省,為何還不如江蘇巡撫?
    在很多人的觀念中,明清時期的地方官排名應該是這樣的: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道臺等等。例如直隸總督、兩江總督等封疆大吏,肯定比各省的巡撫高一個檔次。但真實的情況並不是這樣,巡撫雖然沒有總督的管轄區大,但不一定怕總督。
  • 歷史鉤沉:清朝官職知多少
    翰林院編修,外縣知縣,是正七品,所以有七品芝麻官的說法。進士及第,通常都從正七品開始授職,做翰林院編修之類。國子監博士等,是從七品。外縣副職,縣教諭等是正八品。再下從八品,正從九品,就不入流了。 滿清制度,各地縣官並不是由上級地方官府任命的。所有縣官都必須是考中了進士,然後由中央朝廷任命而後外放的。新科進士,正七品授職,縣官跟翰林院編修一級。
  • 同為總督、巡撫,為什麼明朝與清朝卻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清王朝的很多政體制度都繼承與效仿明王朝,其中官僚系統亦是如此。尤其是這地方官僚系統,幾乎與明王朝配置相同。但是就在這看似類似的官僚結構,對於同為地方高級行政長官的總督與巡撫,明清兩朝卻有著一個本質上的區別。 這個區別就是: 在明王朝總督與巡撫隸屬於京官,也就是中央官員,而在清王朝,這兩個官職可是名正言順的地方大員。
  • 清代的總督、巡撫是地方官,為何要加兵部和都察院頭銜?
    總督、巡撫是地方最高行政長官,這兩個官職始設於明代。清入主中原後,沿襲明代官制,在地方也設立了總督、巡撫,但相比於明代,其性質已有了本質上的區別。明代建國後,將元代在全國所設的行中書省改為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使司(一般叫法仍稱行省),其意為代表中央宣布執行政令。布政使司的長官為布政使,主管轄區民政,又有提刑按察使,主管轄區監察和刑獄,再加上轄區的駐軍長官都指揮使,成為一省的三巨頭,統稱為「三司」。三權分立,共治全省,大事須三司會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