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區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層次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隨著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經濟發展的日漸多元化,農村經濟發展面臨種種困境,遭遇發展瓶頸。如何突破瓶頸?需要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特色農業的開發合作、發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政府要以政策引導農業的產業化發展。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近40年間,山區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層次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隨著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經濟發展的日漸多元化,農村經濟發展面臨種種困境,遭遇發展瓶頸。我的家鄉是一個革命老區,對這個問題體驗更深刻,如何突破這個瓶頸,找到發展的新路徑?這個問題是政府決策的問題,也是每一個山區出來的大學生應該關注的問題。 從現實情況看,我所在的縣農村經濟發展面臨的困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數據看,農民的實際收入增長緩慢。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5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我縣2013年統計局數據,城鎮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229元,農村居戶人均可支配收入10930.22元。但農村的純收入統計往往會忽略人力成本,再忽略農村在數據統計中的取樣、地方政府的政績需要等,農民的實際純收入還會低一些,脫貧致富還行走在路上。 二、基礎設施薄弱,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差。近年來,山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雖有一定的發展,但仍顯落後,突出表現在水利設施建設的嚴重落後。地方政府重視了大中型水利建設,但農村實用型的水利設施大多都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產權不明、管理混亂,導致了水利灌溉難以為繼。私人新建的一些水利灌溉設備都是單純的商業運作,規模小、效益低、成本高。凡此種種,導致了農村的抗禦洪澇災害的能力差,農民增產增效的期望值很低。 三、農業資金投入難度大。隨著生產成本的加大,農民的生產投入需要資金支持,尤其是要在進行生產經營時的資金缺口很大。農村信用社貸款手續繁瑣、數量不足。投入的不足,影響了農業的經營性發展和生產領域的拓展,綠色農業、生態農業大發展舉步維艱。
四、農村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存在。如今國家採取了一系列惠農政策,但依然存在一些制度性的障礙,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資產資源盤活利用不夠,農村產權抵押擔保、流轉交易等仍在探索試點;政府在農產品的銷售環節工作力度不大、方法不多,不能為農民提供更多的政策性支持;農村金融體制難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求,即使最基本的支農資金也難以足額到位;農村尚缺少真正意義上的農民合作組織,農村沒有基本的社會保障機制,沒有農業新技術推廣機制;農產品流通渠道不暢,個體販運規模小且不穩定,區域市場發育不全,大宗農副產品難以及時有效地銷售出去,遠遠不能適應農產品的流通要求。 五、勞動力相對貧乏。隨著農村與城鎮生活質量差距的加大,尤其是教育與醫療資源的嚴重不均衡,進城務工的農民越來越多,尤其是青壯年長年脫離農村,這就造成農村勞動力多為留守婦女和兒童,留在農村的男性農民的老齡化嚴重,加之勞動力成本不斷增加,開始出現拋荒現象。
六、農業生產投入大,產出小。近幾年,農業生產成本持續增加,化肥農藥和人力成本的增幅遠遠大於農民的產出增幅。經濟類林木如蘋果、櫻桃、葡萄、桃子等項目收益稍好一些。單純種植農作物,豐年尚能維持成本,若遇乾旱,即使加上國家糧食補貼,也是入不敷出。以蘋果生產為例,從化肥農藥、蘋果套袋、人力成本、灌溉澆水、儲存銷售各個環節的投入看,要佔到毛收入的35%。一些勞動力不足的農戶,不得不忍痛割愛,減少經濟林木數量。 七、農民的生產收益相對偏低,農業的回報率低。相對其他行業,農業投入產出比例差距大,與工業、服務業相比,從事農業的收入相對較低,生產周期長、見效慢、收效低;受資源環境約束,農業規模擴張難度大,依靠轉型升級提高效益效果不好;種糧的比較收益比其它經濟作物低,出現寧願外出打工也不願務農,從而出現農民大量逃離農村和農業,間接引發耕地面積減少、棄耕撂荒等問題。 我國是農業大國,山區農村不能完全依賴「工業強縣」的政府決策來改變現狀,更迫切、更現實的是立足農村實際,創新發展農業,拓展生產和經濟領域,只有這樣,才能突破農村經濟發展的困境,找到實現農民增效增收的新路徑。 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仍然是工作首位。投入大、收效低的現實和城鄉差距的加大,影響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新農村發展要尊重農民的利益和意願,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提高農民的生活水準;要靠政策調動、經濟引導和生態依賴,為農民搭建一個適應新形勢下能實現自我價值、能發家致富的舞臺。
促進特色農業的開發合作。以土地產權制度改革盤活農村資產資源,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成果應用,逐步建立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市場,以土地經營權抵押實現融資;依託區域蘋果展覽會、有機蔬菜展覽會、文化搭臺經濟唱戲、農業招商引資等多種形式,引進一些農業深加工企業,展銷具有地域特色的農產品,延伸農業產業鏈條,擴大區域內農產品知名度,提升農業效益。 發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是有效表達農民利益訴求的非政府組織,能夠通過規範的渠道與政府平等「議價」,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是實現和保護農民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徑。農村是一個熟人社會,存在鄰裡效應,當前農民合作組織的發起人往往是農村能人,有相對較高的文化水平和較大的號召力、說服力,對村莊有較大的影響。這些「懂理論、會操作、留得住、用得上、養得起」的農村能人,是農民合作組織發展的重要人力資本。這類組織可以加強農民與各界的經濟聯繫,可以緩解了農副產品銷售難的問題,可以減少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收入和積累,可以擴大產業鏈條,成為農民增收的一個長效機制。
政府要以政策引導農業的產業化發展。應當規範政府部門的行為,降低農民在與政府部門交往中所面臨的門檻與困難。要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努力構建起果業經濟、畜業經濟、勞務經濟、生態經濟、藥業經濟等五大綠色農業產業群。做大做強一些農業龍頭企業,培植農產品加工、營銷企業,走農業深加工的道路;要積極創造、認證知名蘋果品牌,進一步擴大品牌效應,提高區域產品的知名度,為區域農產品的銷售做好輿論鋪墊;要依託山區農業縣綠色資源豐富、生態環境良好、人文景觀眾多的優勢,突出抓好生態農業、生態旅遊和生態家園富民,大力發展「果葉養畜、畜便入池、沼氣家用、沼肥還田」的資源循環式生產和生活模式,促進農業的生態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