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的電商的發展,我們作為見證者與消費者可以說是見了不少。從一開始的網絡電商,再到後來的微商代購。要說電商,大家的接受度還是比較廣的。不過代購和微商,除非是自己的親戚朋友,不然有不少人都不敢相信陌生的代購。
代購和微商的假貨,並不比電商平臺上的好到哪去。而且對比起來,不少的電商你還能找到他讓他負責,但是很多微商,卻連投訴都無門。不過之前針對這種個人的代購微商,國家並沒有出臺過相關明確的法律或規定來限制他們,這也導致他們的瘋狂發展。
行業的發展,導致遇到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國家也開始逐漸重視起來。而相關的法律也終於在經歷了5年的耗時、4次審議以及最後3次公開徵求意見後,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五次會議上,《電商法》終於塵埃落地了。明年的1月1日開始實行,照現在的日子來看,也就是已經開始了倒計時。
而這次頒布的法規中最值得大家關注的,應該就是今後電商平臺的經營者必須要取得營業執照。這也意味著淘寶以及其他國內的電商平臺,不再是隨便就可以入駐的了。而我們朋友圈裡的微商代購,也都有了同一個名字:電子商務經營者。他們都將受到電商法的管理。
從電商平臺的經營者來看,之前基本沒有太多的入駐要求,個體企業都可繳納保證金開店。最開始國內的電商發展時,他們無疑是獲利最大的一批人。但是隨著科技網絡的快速發展,網店的競爭力開始越來越大。這也讓不少的店鋪開始出現刷單等鑽漏洞的行為來提升店鋪曝光量。不說這些違規行為了,光是網上開店不用提供營業證,就已經讓這些店鋪省了不少的錢了。
但是根據即將執行的電商法來看,明年的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這條規定一出,以後就算是在淘寶的個人店鋪購買商品,也可以要求對方提供發票了。同時也證明這些商家,今後入駐必須要經歷一系列的認證,尤其是營業執照的認證。
除了對電商平臺的影響,對於微商以及代購也同樣有影響。就在本月的25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副局長馬正其還表示,微商只要生產經營,就應該受到電商法的規範以及管理。所有在網上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主題,都應該按照電商法來逐步的規範和完善。
電商法中還說到,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以及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需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還有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這也就是說除了這些被列舉出的,其他的包括微商都應該必須辦理登記以及營業許可。如果微商辦理了營業執照,那麼也就和其他電商平臺經營者一樣,必須納稅以及遵守監管。至於代購,國家海關的監管也都加強了不少。代購所要面臨的法律以及稅務風險也同樣都是真實存在的。
這麼看來,咱們消費者的利益得到了極大的保障。畢竟過去微商賣假貨沒有任何的法律可以制約他,但是現在電商法將微商包含在內,那麼在監管和消費者維權的壓力之下,許多曾經毫無顧忌渾水摸魚的微商將會逐漸被淘汰。
電商法的積極意義毋庸置疑,因為他能夠將今後的電商行業變得更加的規範。雖然會影響到許多從業者的收入,但是稅收以及營業執照本就是經營不可避免的一環。現在電商法的出臺,也是重新將線上線下拉回到了同一起跑線,對於實體店經營者來說,這恐怕是一個好消息了。
從最開始的淘寶,到後來的微商代購,再到今年上市的拼多多。國內的假貨和維權消費者之間的戰爭,一直都是硝煙瀰漫。雖然之前就出臺過類似的相關法律,但是現在的情況來看,效果和力度肯定是不足的。而新出臺的電商法,對消費者來說增加了不少的權利。希望在政策與消費者的雙重壓力下,那些曾經大肆發展卻讓消費者正常權益受到損害的事情,不會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