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地區需要拆遷,到時候拆遷辦會派專人進行拆遷面積的測量,這個拆遷面積如果測量出來和房產證上面的面積有差別,到時候就需要到評估部門進一步報告,差距較多的可以補償,那麼拆遷測量面積不符,該如何要補償呢?
下面由劉勇進律師進行詳細解答:
一、拆遷測量面積不符,該如何補償
當我們房屋在拆遷辦測量下的面積小於房產證上的面積,我們可以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十九條: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報告有疑問的,出具評估報告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向其作出解釋和說明。
第二十條: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覆核評估。
申請覆核評估的,應當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覆核評估申請,並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一條: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覆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覆核。覆核後,改變原評估結果的,應當重新出具評估報告;評估結果沒有改變的,應當書面告知覆核評估申請人。
第二十二條: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覆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覆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被徵收人對補償仍有異議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所以,當我們遇到測量面積與房產證上的面積不符合時,我們要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異議。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徵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二、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是多少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並公布。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如果在測量拆遷房屋的時候,測量的面積和房產證上面的面積不一樣,這種情況下對於誤差較小的時候,雙方協商處理就可以了,如果相差較大,而且對於賠償金額達不到一致的建議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