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沙龍:父母在孩子成長過程中對他們的心理髮育、人格塑造、行為模式的養成能夠起多大作用?起何種作用?以何種方式起作用?這些發展心理學的中心問題長期紛爭不休,難有共識,《教養的迷思》作者Judith Harris在最近的訪談中介紹了她的觀點,以及她的學術經歷。
作者:Judith Rich Harris @ 2016-09
譯者:明珠(@老茄愛天一愛亨亨更愛楚楚)
校對:輝格(@whigzhou)
來源:The Psychologist
網址:http://t.cn/RIEx67Y
Judith Rich Harris對話Lance Workman,對已被深深認同的兒童發展心理學觀點作出了非同尋常的回擊。
Judith Rich Harris是一位心理學家和作家。
【譯註:粗體字是Workman的提問,常字體是Harris的回答】
我第一次認識你是讀到你1998年出版的《教養的迷思》。在書中你提到,同齡人群體對孩子成長的影響大於父母。我們從簡要概括這個理論開始,好嗎?
群體社會化理論是我在撰寫兒童發展心理學的大學教材時試圖解決的難題。我的教材贊同兒童發展心理學的傳統觀點——是『先天本性』(基因)和『後天培養』(父母養育他們的方式)共同使孩子們形成他們的做事方式。但一段時間後我明白了,並沒有足夠確鑿的證據支持這個觀點,同時,反對證據卻越來越多。
問題不在於『天性』部分——基因有其預期效果。不過『培養』並未如大家所認為的方式發生作用。在一些以某種方式控制或消除了遺傳作用的研究中,父母提供的環境對孩子如何變成後來的樣子很少或者沒有影響。
然而,基因改變個性和社會行為的作用大約只佔50%。環境肯定發揮著一定的作用。但這不是家庭環境。因此我認為,持久影響孩子個性和社交行為的環境是其面對的家庭之外的環境。
如果想想童年的目標,你會發現這是有道理的。隨著孩子長大他們不得不做什麼呢?他們不得不學習他們的社交圈裡其他成員可以接受的行為方式。他們如何做到這一點?不是通過模仿父母!父母是成年人,社會給孩子和成人規定了不同的行為。
在除遊戲之外的任何情境下,孩子若像父母那樣行事,會被視為不得體、任性或怪異。因此,社會化的第一步是弄清楚你屬於哪類人。是孩子還是成人?男人還是女人?複雜社會分類更多,但年齡和性別對於我們祖先的狩獵採集小團體可能足夠了。
一旦一個孩子明確了自己屬於某個特定社會類別——比方說,女童——她接下來的工作將是學會如何像她這個類別的其他人一樣行事。一個社會類別是一個抽象概念,並非兒童的實際群體。我後來發現使用『同齡人群體』這個術語是個誤導。我應該說『社會類別』或者『參照群體』。
為什麼?
『同齡人群體』這個詞的問題在於,它讓人想到『朋友』。群體社會化理論無關朋友的影響。友誼是關係。社會化不是關係的產物。
我在第二本書《沒有兩個人是一樣》中提出的擴展理論解釋了其中緣由。這個理論基於如進化心理學家Leda Cosmides和John Tooby所提出的思想,即人類大腦是模塊化的,是一套隨著解決某個特定問題或需要而進化出的專門化元件的集合。
我提出三種元件參與社會發展——關係系統、社會化系統和身份系統。這些系統或多或少獨立工作;有時他們甚至發出相互矛盾的命令。它們從環境中收集不同種類信息並以不同方式進行處理。友誼——如親子關係——屬於關係系統範疇,它收集特定個體的數據,並在它們之間做出精準區別。相反,社會化系統與個體無關,它計算的是平均情況。它構成了每種社會類別的原型範式。孩子是被其身份認同的社會類別的規範所影響,即便她從未親自與群體其他成員發生互動。
《教養的迷思》徹底分裂了這個研究領域。要麼有人說這是我們理解兒童發展心理向前邁進的重要一步,要麼就說它什麼也不是。我是前者,它改變了我關於兒童發展心理學的看法。但是,為什麼對它有這麼多敵意呢?
部分問題出在媒體報導,它們常用『父母重要嗎?』這樣的標題。可以理解家長們被這樣的問題搞得苦惱不已。(順便說一句,我的回答是:當然,父母重要!)
但是對我工作的真正反對來自學術世界——發展心理學的教授們。他們中的一些人畢其全部職業生涯做研究,旨在支持兒童發展心理學的傳統觀點。然後一些搗亂者冒了出來——不知何方人士,沒有博士學位,沒有學術任職——就膽敢聲稱教授們是錯誤的,他們的研究毫無價值。你不會指望他們張開雙臂歡迎我,對嗎?
你對於發展心理學相關研究表現的特別有批判性。
我總是仍然看到那些毫無價值的研究——他們獲得大量宣傳。我認為這是時間和研究經費的可恥浪費。我將這些視為對我改革發展心理學之方法論的雄心所受挫折的提醒。
這些研究毫無價值,因為其結果模稜兩可,研究者以他們樂意的任何方式解釋之。比方說,他們找到了一家人多久一起共進晚餐和青少年多大程度上努力不出亂子之間的相關性。這個結果作為與父母共進晚餐對青少年有『保護』作用的證據呈現出來。
但是研究方法卻沒有提供任何控制或者估計遺傳基因影響青少年行為的方法(有責任心的父母的孩子往往有責任心)。沒有控制我所說的『從孩子到父母的影響』(父母更樂意與舉止禮貌的孩子共進晚餐)。沒有控制青少年自己樂意露面的晩餐時間(如果青少年正在做父母不認可的事情,他們不大可能喜歡與父母共進晚餐)。研究者認為,儘管其他因素可能有一定作用,但一些相關肯定是由於家庭晚餐的正面作用。這是一個邏輯上站不住腳的假設,並且沒有得到那些確實控制了其他因素的研究的支持。
我不覺得《教養的迷思》幾乎讓你一夜之間出名是誇張的措詞。這本書不僅對傳統觀點來說是激進的,也是真正的『新篇章開啟者』。用這種風格寫作是你的目的嗎?
實際上,我一開始是要寫篇傳統文章發表在傳統期刊《心理學評論》上。沒有人把它稱為新篇章開啟者。事實上,儘管它確實得到了其他心理學領域的積極反響,但卻被我希望能看到它的觀眾——發展心理學領域的教授們——完全忽略了。
因此我決定,這麼說吧,越過他們,直接把我的研究呈現在廣大公眾面前。假如你正在寫一本複雜話題的書,還希望有人讀它,那你就要讓它有趣起來。如果讀者時而笑出聲來,那也有所幫助。我所借鑑的如何為廣大公眾寫書的模本,是Steven Pinker的《語言本能》一書。
當然,Pinker為大眾寫了不少書——全都是新篇章開啟者,許多情況下還是遊戲改變者。我注意到他把《白板論》一書獻給『Don, Judy, Leda and John』。我猜其中三個是Don Symons, Leda Cosmides和John Tooby。你是Judy,對嗎?
是的。在我給他寄送了我寫的《心理學評論》論文拷貝和對《語言本能》一書的個人見解後,Steve和我成了電郵筆友。後來,我們互通了一些電子郵件,他問我:「你有沒有想過寫一本書?」這對我實在不是新想法,但它是很好的鼓勵。
我感覺Steve特別能接受我的觀點,因為他是心理語言學家。我經常使用心理語言學例子解釋我的理論,有兩個原因。首先,結果通常顯而易見。不需要花哨的統計學計算來確定某人是否有外國口音。其次,語言和口音是極少數遺傳基因差異不起作用的社會行為之一。無論你說日語或者斯瓦希裡語,無論你操牛津劍橋口音或者利物浦口音,均與遺傳無關。而它確實與社會背景有很大關係。即便在家說父母親的母語,移民孩子的口音與其他鄰居孩子也一樣。在世界各地,常常可見孩子在家使用一種語言而出門使用另外一種,或者和媽咪說一種語言而和爹地說另一種。
我的理論的核心要義是,社會性行為與從中習得它的社會情境緊密相連。假設孩子自動將所學內容一般化,從一種情境或一個人推及另外一種或另一個人:就像媽咪善待他們,因此期待人人善待他們——這個假定被植入了兒童發展學的所有重要理論中,但它是錯誤的。相反,區別對待而非一般化處理,是嬰兒心理的默認設置。
孩子在家習得的許多行為在別處則是有害無益的。在家對弟妹指手劃腳的孩子,如果試圖以同樣方式對待同學,就犯錯了,尤其如果他們碰巧在同齡人中個頭偏小。幸運的是,孩子不會犯類似錯誤。排行高的孩子不比排行低的孩子有更多可能性對同齡人指手劃腳。
當然,也有孩子在家學習的一些事情在別處是有用的。掌握了言說和閱讀本地語言或演奏樂器的人,走出家門不必重新學習這些技能。但是,他們不必機械地小跑離家出來。他們先試探,直到確信那些在家裡學到的行為或技能在新的環境設定中也管用。
對於小孩子,區別對待比一般化處理更安全。孩子的意識不缺存儲空間。可以為不同環境設定存儲不同行為規範,以及為他所與之交往的每個人分別存儲各自對對方的期望。
您寫《沒有兩個人一樣》一書是解釋為什麼每個人如此不同,即使他們在同一家庭長大,對嗎?
對。《教養的迷思》出版後過了幾年,我發現自己只做了一半工作:我只解釋了孩子是如何社會化的。社會化是導致孩子行為處事更像同性同齡人的過程。儘管被社會化,孩子們的個性和社會行為仍然彼此不同。
很可能,個體差異在孩童期和青春期擴大了。在《教養的迷思》中我做了些無效努力面對這個問題,但沒有理論可以解釋它,直到我寫第二本書。《沒有兩個人一樣》提出的改進版理論解釋了為什麼孩子在一些方面與同伴更相似,與此同時在另一些方面卻變得更為不同。
之前你針對《教養的迷思》批評者所提出的觀點給出了不少直接回應。那是你的寫作目的之一嗎?
是的。我厭煩了記者告訴我,我的理論肯定錯誤,因為某些著名大學的某些專家已經告訴他們,有大量研究反駁我的理論。我努力分析他們引用的研究。有些研究什麼也沒發現;不管怎麼說,它們從未在同行評議的學術期刊上發表。另一些研究,發表的一項實驗沒獲得專家聲稱的實驗結果——並沒有反駁我的理論。一個研究援引的一項實驗結果實際上恰好相反——它支持我的理論!
你提到的1995年那篇《心理學評論》文章榮獲了George A. Miller心理學傑出論文獎。這是某種嘲諷嗎?
1960年,我是哈佛大學心理學系研究生。有一天,我收到一封信,說系裡已經決定把我排除在博士項目之外。信中說,由於我缺乏『原創性和獨立性』,他們對我做出有價值的心理學貢獻表示懷疑。這封信正是由代理系主席George A. Miller籤署的!
有時,當生活遞給你一個檸檬時,你就應該咬它。當時被踢出哈佛是一個毀滅性打擊,但現在回想起來,這是哈佛為我所做過的最好的事情。這讓我從『專家』的影響解脫出來。讓我不被灌輸。許多年以後,讓我寫出《教養的迷思》。
(編輯:輝格@whig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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