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親信幹政案一審二審程序被指存在問題 部分判決遭駁回

2021-01-07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29日電 據韓媒報導,當地時間29日下午,韓國最高法院對牽涉前總統樸槿惠、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樸槿惠閨蜜崔順實的「親信幹政」案進行終審判決。在判決中,韓國最高法院駁回對樸槿惠和崔順實的二審判決結果,並裁定應繼續對李在鎔相關的賄賂案件進行更一步審查。

報導稱,韓國最高法院認為,「親信幹政」案在一審二審中,存在程序問題,嫌疑人各項嫌疑等應分別進行審理宣判,故作出發回重審的決定。

2016年10月,韓國前總統樸槿惠陷入「親信幹政」醜聞,並於2017年遭彈劾下臺,不久後被捕。2017年4月,韓國檢方以18項罪名起訴樸槿惠,包括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強迫企業出資等。崔順實、李在鎔也被捲入「親信幹政」醜聞,遭到起訴並被羈押。

2018年4月,樸槿惠「親信幹政」案一審宣判,法院判處其24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8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06億元)。

2018年8月,「親信幹政」案二審宣判,法院判處樸槿惠2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18億元)。崔順實獲刑20年,李在鎔獲刑2年零6個月,緩刑4年,當庭獲釋。

據報導,幹政案庭審於2019年6月結束,大法院原計劃8月做出判決,在擬寫判決書過程中有部分大法官提出新的異議,但大法官們認為分歧沒有達到需要重啟庭審的程度,最終決定如期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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