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向大會作工作報告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
至此,我國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以法律為主幹,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規範性文件在內的,由七個法律部門、三個層次法律規範構成的法律體系。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我們走出了一條不同尋常的中國特色之路。
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之路
1978年12月22日,歷史銘記。
十一屆三中全會通過公報,將民主法治建設提到嶄新的高度: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迎來了春天。我國的民主法治建設,迎來了春天。
1982年,現行憲法通過。憲法是法治建設的基礎,是法律體系的核心和統帥,國家根本大法的通過,使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進入一個新階段。
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了宏偉的目標: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2010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2002年11月14日,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指出,我國已初步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截至今年兩會期間,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已達229件,涵蓋憲法等七大法律部門;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近600件,地方性法規7000多件。
而此時,我們已經將目光投向更遠的2010年和2020年。2010年將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法律門類齊全;法律部門內部的法律規範齊備;法律體系內部不同的法律門類之間、不同法律規範之間、不同層次法律規範之間,邏輯嚴謹、結構合理、和諧統一。2020年較之2010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將「更加完善」。
中國特色的民主科學立法
2008年4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向社會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徵求各方意見。至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就16部法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同一部法律,不同的社會群體有不同的訴求,向社會公布法律草案徵求意見,是立法民主化科學化的重要方式。
公民參與立法,是現代民主社會實現法治的基本原則。令人欣喜的是,徵集公眾意見、公民提出立法建議、立法聽證會等已成為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常用方式。
2006年8月,安徽省合肥市農婦姜廣元建議加強職業技術教育立法,這一建議被列入該省2007年度地方性法規立法計劃。無獨有偶,2005年5月27日,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修正案》,此次修正緣於66歲農婦王淑榮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上書」。
對於提高立法質量,普及公民法律意識、培植法律信仰,民主立法、科學立法有著積極而深遠的意義。
2008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決定,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今後一般都要公開徵求意見。
以法律形式固定改革成果
改革的成果需要法律鞏固,改革的深入需要法治保障。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成功地走出了一條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這一過程中,黨和人民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成功經驗被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而法律的制定又進一步推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全面進步。
1992年,黨的十四大確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是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迫切要求。此後,我國加快經濟立法,進一步完善民商法律,一批重要的立法項目相繼完成。
憲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法律根據,也是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和基礎。1999年3月14日,「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進憲法。2004年憲法修正案把「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和「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等內容寫入憲法。以制度的力量尊重與保障人權、保護私產等先進的價值觀,更加全面準確地表達了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推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發展。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為改革開放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規範和保障,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必將促進國家的興旺發達、長治久安。
責編:彭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