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時評 ▏讓正當防衛者更有底氣

2020-09-06 錦江檢察

□ 法治時評

□ 凌鋒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外公布,《意見》在把握正當防衛的起因、時間、對象條件等方面提出了十方面規則。

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與不法行為作鬥爭的重要手段。我國現行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但是在現實中,正當防衛的認定並不是一兩句話那麼簡單,涉正當防衛的案件千差萬別,具體案件可能由於一個細節因素就會導致性質認定發生變化。這些變化影響的不僅是當事人的責任劃分,還有人們對「公平正義」的理解。加之,受執法理念和執法環境等因素影響,各地對正當防衛尺度把握不夠統一,立法初衷在司法實踐中並未得到充分實現。稍有差池,「防衛人」就可能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進而形成「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好人沒好報的」的外在觀感,衝擊人們「法不能向非法低頭」的底線。這一點在近些年一些「反殺案」輿情中表現得很明顯。

正當防衛問題並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關係到人們面對違法犯罪行為時如何選擇。特別是對於國家、公共利益、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受到侵害的狀況,是袖手旁觀,當個看客,還是「路見不平一聲吼」,這是判斷人們道德水平高低的「道德題」,也是檢驗法治能為正當防衛者提供多少「底氣」的「法治題」。畢竟,我們不能苛求每個人都成為無視一切風險和後果的英雄,讓絕大多數人能夠在法治的護佑下施以援手、捍衛正義,才是理性的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律法規要樹立鮮明道德導向,弘揚美德義行,立法、執法、司法都要體現社會主義道德要求,都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其中,使社會主義法治成為良法善治。《意見》的出臺對於準確理解和適用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正確處理正當防衛案件,依法維護公民的正當防衛權利,鼓勵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具有重要意義。期待在實踐中,能夠旗幟鮮明地保護正當防衛者和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讓正當防衛者更有底氣,使全社會都充盈浩然之正氣。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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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高一部作出全面系統規定 讓正當防衛行為更有底氣來源:法治日報>讓正當防衛行為更有底氣然而,由於此前對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把握過嚴甚至嚴重失當,關於正當防衛的條款一度被稱為「沉睡條款」。要鼓勵公民同不法侵害作鬥爭,就必須激活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讓長期以來被束縛的正當防衛的「手腳」得以伸展,讓正當防衛行為更有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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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讓正當防衛更有底氣——兩高一部對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出全面系統規定
    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要準確理解和把握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和立法精神,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要切實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2.立足具體案情,依法準確認定。要立足防衛人防衛時的具體情境,綜合考慮案件發生的整體經過,結合一般人在類似情境下的可能反應,依法準確把握防衛的時間、限度等條件。
  • 正當防衛認定新規芻議中
    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與見義勇為一樣,正當防衛也是基於合法權益維護而採取的正當行為,契合社會的公平正義和人民群眾的樸素善良情感,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種社會正能量,為人們所認可乃至推崇,應予鼓勵並受法律支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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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日益成為社會焦點之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日前聯合出臺了《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對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涉及的相關問題作出了系統規定。為了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指導意見首次明確了「準確界分防衛行為與相互鬥毆」的實踐標準,即「準確區分兩者要堅持主客觀相統一原則,通過綜合考量案發起因、對衝突升級是否有過錯、是否使用或者準備使用兇器、是否採用明顯不相當的暴力、是否糾集他人參與打鬥等客觀情節,準確判斷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在此基礎上,指導意見還列舉了因瑣事發生爭執與衝突案件中的正當防衛認定的一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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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當防衛」成熱詞 什麼樣的尺度算「正當防衛」?專家談 法治新聞來源:央視網 2019年04月02日 13:45 A-A+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兩者之間或許只隔著猶如頭髮絲一樣的距離,但對於防衛者而言卻是行使「權利」或構成「犯罪」的天壤之別。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馮軍:「一般的公民他們是很難把握這個界限的,因為情況緊急啊,他很難準確地去判斷當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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