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 濤
對公共物品的傳統看法,可疑之處甚多。公共物品收費很困難嗎?與私人物品相比,無疑是這樣。但在現有條件下,排除不付費的使用者(即排他)成本偏高,是個相對的概念。隨著環境變化、技術手段進步,都能降低排他的成本,使收費變得合算起來。
在經濟學中,物品可分為兩類,一為私人物品(private goods),一為公共物品(public goods)。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區別,是基於需求或使用者的角度作出的,而並非指它們在所有權上存有差異。不少人以為私人物品私有、公共物品公有,顯然是顧名思義,受到兩類物品名稱的誤導。
公共物品可以私有。羅納德·科斯教授的考證表明,十七至十八世紀英國的燈塔,多數由私人建造和經營。反過來,私人物品也可以公有。這裡的關鍵,是要看物品的使用是否排他和競爭。
排他性是說一件物品在有人使用時,其他人就無法使用。比如你吃蘋果,非經允許別人不能同時也吃這個蘋果。競爭性則是說一些人使用某物品,會影響其他人對該物品的使用。仍以吃蘋果為例:兩人分吃一個蘋果,一個人吃得多,另一人就不得不少吃。同時滿足排他性和競爭性的物品,就是私人物品。
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與上述情形正好相反。你享用國防服務,我也能同樣享用,你的享用對我的享用不會產生任何影響。這是非競爭性。只要我是一國國民,就能享用該國提供的國防服務,不能將我排除在外,即是非排他性。
非競爭性的出現,源於物品的如下特性:這些物品一旦提供了,就能以極低的邊際成本甚至零邊際成本滿足更多使用者的需求。好比國防體系建成後,多保護一個國民無需額外的成本。同樣,燈塔建造後,多指引一條航船的航行,也不需另行花費成本。至於非排他性,是因為排他的成本太高,而不一定緣於在技術上不可行。
同時滿足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物品,被稱為純公共物品,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多見。較為常見的,是僅滿足非排他性而不滿足非競爭性的準公共物品。譬如道路變得擁擠不堪時,每多駛入一輛車,都會加劇街道的擁擠程度,引起其他車輛行駛速度放緩和車主時間成本上升。在這種情況下,道路的使用就是競爭性的。
但無論怎樣擁擠和競爭,只要供給量不變,公共物品就不會因為擁擠和競爭而變為私人物品(相較而言,對私人物品的需求競爭加劇,會鼓勵生產者多產出,帶來供給的增加)。由此可見,在界定公共物品時,非競爭性不及非排他性來得根本。
這些都是老生常談。然而,有關公共物品的傳統看法,可疑之處卻甚多。
其一是公共物品的提供。傳統觀點認為,由於公共物品有排他的困難,使用者總是傾向「搭便車,因而公共物品存在收費的困難。這樣,私人提供公共物品將無利可圖,需要政府協助強行收費。接下去的推論是,與其這樣,不如直接由政府部門來提供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收費很困難嗎?與私人物品相比,無疑是這樣。但在現有的條件下,排除不付費的使用者(即排他)的成本偏高,是個相對的概念。隨著環境變化、技術手段進步,都可能降低排他的成本,使收費變得合算起來。事實上,市場早已發展出多種有效的公共物品收費方法。
高速公路在入口處設立收費站,不交費不準進入。鋼琴演奏直接收費不便,以出售入場券的方式收費。這種形式的收費,稱為「隔離」。另一種常用的收費方式是「捆綁」,也即將公共物品與容易在市場成交的私人物品捆綁在一起收費。好比學者的思想或通過與勞動力捆綁收取出場費、勞務費,或通過與文章、著作、專利等捆綁收取稿費、版稅。
當然,不排除一些公共物品,排他的成本過高,收費的困難不易克服,不得不由公共部門提供。不管怎樣,見到公共物品收費困難,就主張一律由政府來提供公共物品,是看對了「病」,卻不懂辨證施治而開錯了「藥」。
其二是公共物品的收費。公共物品收費,該遵循什麼原則?傳統觀點給出了兩個相互矛盾的結論。一者是實行完全的價格歧視,能收盡收。原因在於,公共物品是不可分的,不同人享用公共物品獲得的邊際效用不同,願意支付的價格也不同。不實行完全的價格歧視,公共物品的提供要打折扣,達不到有效率的結果。
另一者是不應該收費,免費向大眾提供。這是因為,公共物品多服務一個人的邊際成本為零,而收費的話要排除一部分人的使用,對社會有害無益,因而不應收費。究竟何者較可取呢?不得而知。可以確知的是,從後者出發,必定再次得出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並免費向公眾提供,或由政府資助同時管制價格的結論。
不妨以火車提供的出行服務為例。火車一旦開行,多容納一位乘客的邊際成本近於零(至少低於平均成本)。若依上述之見,火車票價也應近於零(或低於平均成本)。但近於零或低於平均成本的票價,鐵路公司必然虧損。因此,傳統上認為,政府如不對鐵路公司補貼同時管制票價,就該直接經營這個行業。火車提供的出行服務是公共物品,但火車上的座位卻是私人物品(需求夠多,會以站票等方式增加供應)。以公共物品的分析(姑且不論對錯)號脈私人物品(座位票價),是連「病」也看錯了。
再進一步,差不多所有在市場成交的物品,都兼具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屬性,諸如鑽石可賞可戴、蘋果可看可吃,皆是這樣的例子。有收費困難嗎?這些公共物品屬性,無一例外都算進了市價中。要政府負責供給嗎?市場已在承擔著這一任務,並且效率更高。
任何時候都不能低估市場的作用,在公共物品上也不例外。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兼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