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記錄的內容的選擇:觀察記錄的內容要有依據,能夠反映幼兒的年齡特點。它是做好觀察記錄的先決條件。
(二)
記錄的方法:運用連續記錄法,軟事記錄法,日記描述法的手法進行記錄,
教師要記錄的是某一個孩子在某一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的表現,讓別人看了有身臨其境的感覺,而不是老師的轉述,不要添加任何感情色彩。
對事件的描述要儘可能客觀、準確,這就意味著要用具體的、非評判性的語言來敘述。教師要避免使用帶有強烈感情色彩和主觀推測的語言:如傷心,憤怒、害羞、敵對、固執、自私和懶惰等,教師在原始真實的記錄中才能發現更多的問題。
(三)
分析的方法:在記錄的基礎上,教師要以專業的知識為依託進行分析,找出幼兒出現這種表現的原因,然後對症下藥。
在分析中,教師不要輕易的給孩子下結論,更忌諱在開始就給孩子插上一種標籤,然後再進行記錄。老師對孩子的認識不能有先入為主的做法,如果老師在開始就對孩子有了評價,那麼後來的觀察記錄就很難做到客觀,這樣的記錄不能達到應有的效果。
教師要說明一個問題,要對孩子這方面的發展做追蹤記錄,多次相同的表現才能讓教師有一個正確的判斷。
(四)
教育措施:教師應該利用幼兒的興趣,挖掘相應的教育價值,實施有效的教育,寫記錄的目的是發現其中的教育價值,讓教育效果達到最佳,單純的記錄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總結一下記錄的要求:
觀察記錄要的是第一手的資料,看到觀察記錄的老師會有和記錄人相似的評價,不用在觀察中過多闡述,教師對幼兒的評論不能放到記錄裡3教師的分析要有依託:教師的觀察記錄中分析到的孩子的性格、行為、此年齡段的幼兒的年齡特點、孩子的發展水平、發展到這個水平的原因、相關的理論知識。這些要素是互相制約、互為條件
對幼兒的重要的行為和心理變化、生理變化、情感變化等做精確的分析
最好選在活動區活動時進行記錄,這樣便於老師對孩子的語言、動作、神態等做細緻的觀察,做翔實的紀錄,能夠專注於一個孩子充足的時間。
唯有通過觀察與分析,才能真正了解孩子內心的需要和個別差別,以如果協調環境,並採取應有的態度來配合幼兒成長的需要!
—— 蒙臺梭利
編輯:張小瑛/吳琦琦/俞夢丹/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