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廊坊的自媒體曝出2016年1月1日起,廊坊可以領取生育津貼了。隨後廊坊傳媒網(http://www.lfcmw.com/content/2016-05/30/content_524567.htm)闢謠,稱該消息不屬實。
文中稱:我市根據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結餘的實際,本著不增加財政支出和企業負擔的原則,目前暫不徵繳生育保險基金。女職工生育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其起付線、報銷比例、報銷範圍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並根據基金的運行情況,動態適時調整。
本人由於工作調動,去年調入廊坊,開始在廊坊繳納五險一金,但在工資條中並沒有看到「生育險」的繳納明細,詢問相關人員得知廊坊的生育險是包含在醫療保險範圍內的。同樣生孩子,其他地區的女同胞在享受住院生產費用報銷的同時,還能領取一萬多元的國家生育津貼,為什麼廊坊就沒有?而且廊坊地區的產前檢查也不能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