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重視嫡長子是基於以嫡長子繼承制為核心的宗法制,也就是說嫡長子在家族中具有繼承權,繼承的主要是權力。那麼為何非得規定是嫡長子繼承呢?因為古代貴族階層實行的是一夫多妻制,更確切的說法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妾眾多帶來的結果就是子嗣眾多,那麼,在這些兒子中有誰來做繼承人就會個大問題。
畢竟,權力這個東西,沒有誰會不喜歡,如果沒有統一的規定,誰也想成為家族的繼承人,而且誰也不肯服誰,這樣的結果就是出現內亂,一旦出現內亂,這個家族的發展就會受到阻礙甚至倒退,如果是帝王家的話,鬥爭更厲害,皇帝的諸多兒子甚至皇帝的弟弟們都來搶這個皇位,這不是亂套了嗎?
這這樣的背景下,以嫡長子繼承制為核心的宗法制應運而生,嫡庶有別,貴賤不同,將家主正妻的第一個兒子立為繼承人就成為一種比較成熟的制度,這最大程度的保證了權力的平穩過渡,並且提高了家族的凝聚力,這無疑對一個家族來說是非常正確的做法。
那麼為什麼非得是嫡長子呢?嫡子是家主和正妻所生的兒子,是家族中身份最尊貴的存在,因為正妻是明媒正娶的,而妾只是抬進家中的,實際上還是妾,正妻和妾的關係實際上就是主僕的關係,子以母貴,正妻所生的兒子自然比妾所生的庶子要尊貴。而在嫡子中選擇嫡長子則是為了避免爭權。
這種宗法制是在西周建國之後正式確立的,正是西周人在總結殷人繼承法的基礎上建立的制度,商朝時期實行的繼承制是比較混亂的,有父死子繼,也有兄終弟及,王族爭權奪勢的現象非常多,所以在商朝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值得注意,那就是頻繁遷都,這固然和自然環境有關,但和王族的爭權奪勢也脫不了干係,一個新的王登基後,會非常受掣肘,為了加強王權選擇遷都來穩定自己的勢力就是一個必要的手段。
商朝的滅亡,其實也和繼承制的混亂有關係,王位待定的繼承人太多,因此很容易形成多股勢力。因此商朝末期實際上已經開始考慮嫡長子繼承制,而到了西周建國後,周武王就將嫡長子繼承製做了明確的規定。
當時的天子、諸侯、卿大夫和士的妻妾數都是有規定的,周天子有妻妾大約百人以上,而諸侯是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為一妻一妾,之所有妻妾眾多,為的就是保證有子嗣來做繼承人,而且有妻有妾也算是貴族的標配。當然妻妾一多,子嗣就可能會多,所以嫡長子繼承制就成了最好的繼承辦法。
以周室為例來說明,嫡長子是未來的周天子,是為大宗,而庶子和其他的嫡子就被封為諸侯,是為小宗,小宗緊緊的團結在大宗周圍。而諸侯的嫡長子是下一任諸侯,其他兒子就是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長子是下一任卿大夫,而其他兒子是士。就這樣一層層分封下來,建立起來一個由血緣關係為基礎的尊卑有序的制度。
這種制度在古代延續了三千年多年,雖然清朝皇室實行秘密立儲制,但在皇室之外,還是實行嫡長子繼承制,一旦這種制度崩潰,動亂必然來臨,因此歷朝歷代對嫡長子繼承制都是萬分維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