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受償
經綜合研判執行階段調查成果、企業資產負債運營等情況,閩侯法院決定適用破產清算簡化審程序審理該案,對企業資產清理、債權清理、資產變現、合理分配等諸多環節進行高效處置,不到6個月就宣告A公司破產。
最後,C銀行也得到了更公平的受償,債權清償從原執行分配方案5000元提高到341萬元。
該案通過「執轉破」程序
消除了執行衍生的大量社會矛盾和糾紛
確保債權人利益最大化
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這也是閩侯法院
創新構建
「執轉破」工作機制的一個縮影
閩侯法院「執轉破」專門合議庭成立
並在執行局揭牌
今年,閩侯法院充分集合司法資源,組建跨執行、立案、民二3個部門的「執轉破」專門合議庭,創新完善「保立審執破」一體化運行機制,執行階段提前介入,加強對案件整體處置的專業指導,能夠執行的依法執行,整體執行不能符合破產法定條件的,引導企業分批分類進入破產程序,留退並重、以破促興,有效發揮了破產保護職能作用,切實增強司法服務保障「六穩」「六保」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截至目前,共移送審查「執轉破」案件13件,已受理7件,其中破產清算案件5件、重整案件1件;宣告破產2件、重整成功1件,可化解執行案件46件,涉及債權總額2.2億元。
閩侯法院「執轉破」工作怎麼做的?
以專業化為抓手
夯實專家團隊建設
1、堅持黨委領導、政府支持
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推動成立政府主導下各職能部門與司法機關相互配合的專業化、常態化破產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執轉破」案件業務協調、信息共享、維護穩定等工作。
2、加強上下聯動、協同推進
按照「黨建引領、條塊結合、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與中院民二庭、清算與破產庭等深化黨建聯盟、結對共建,打造先鋒論壇教育實踐新陣地,組建兩級法院工作專案微信群,強化上下溝通、業務諮詢。院長帶頭髮揮全省審判業務專家先鋒引領作用,依託省院、中院破產專業審判團隊「智庫」,舉辦破產審判講座、業務培訓等5期,以老帶新、以審促學。
3、建設優化團隊、司法服務
打破審判條線壁壘,按法官的專業特長領域,抽調各條線業務骨幹10人,組建跨立案、民二和執行3個部門的「執轉破」專門合議庭,實現優勢互補、強強聯合。對內探索推進分段遞進、銜接配套、繁簡結合的工作機制,對外統一做好「執轉破」業務受理和當事人引導、徵詢、釋明等訴訟服務,不斷提高團隊辦案效能。
以準化為導向
強化案件分類施策
1、堅持審查前置,留退並重
案件審理前提前接入,綜合研判。對產能落後、不具備市場競爭力和運營價值的「殭屍企業」,加速推動破產清算,引導依法有序退出市場,減少無效供給。對暫時經營困難、仍具有挽救價值和發展前景的企業,綜合運用預重整、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等手段盤活存量資產。
2、堅持市場導向,促進共贏
破產重整中,創新探索企業重整方案,重視營業整合和資產重組,依法審慎適用重整計劃強制批准權,充分發揮破產重整的挽救功能,爭取最大限度實現保護債權人、勞動者合法權益與拯救企業的多方共贏。
3、堅持宣傳引導,破興掛鈎
針對「破產保護」觀念普及不夠、「談破色變」等問題,主動延伸司法職能,加大典型案例發布、破產保護法治宣傳,引導形成「破與興」掛鈎的觀念,引導瀕臨破產企業主動尋求重整救助。
以一體化為主線
推動內外聯動協同保障
1、流程重構「一體轉」
優化「一體化」機制平臺,總結審判流程標準化建設經驗,制定「執轉破」案件的識別、移送、審查、審理等業務規範,全流程、全要素、全周期重構提速,打造「保立審執破」一體化機制。細化破產案件法官平臺操作規範,就系統對接、數據共享、業務協同等進行需求調研,完善訴訟服務、執行服務、執行指揮、保全中心、送達中心等運行規範,促進服務集約優化。
完善「一體化」運行機能,執行階段,加強摸排研判,綜合考量被執行企業經營資產狀況、債權債務數額、執行案件進展、信訪維穩壓力等情況,引導企業分批分類進入破產程序,協助做好資產核對處理工作;立案階段,加強甄別分流,明確審查移送、程序流轉、材料交接等事項,牽頭做好信訪維穩工作;審理階段,加強分類施策,依法依規做好強制清算和破產審判工作。
2、繁簡分流「加速轉」
明確簡化審理範圍,制定出臺《關於簡化程序全力推進破產案件快速審理的若干意見(試行)》,明確可適用簡化審和排除適用簡化審的情形。充分利用執行階段調查成果,在立案審查時即啟動案件繁簡識別和分流機制,推進破產清算和公司強制清算案件簡易審,促進審判資源向疑難複雜、有重整價值的案件集中。
推進簡化審再提速,從縮短程序期限、簡化債權人會議流程、慎用公告送達、建立財產多元處置機制等方面入手,建立破產案件簡化審理規程。對確為「無財產、無人員、無帳冊」和資產清楚、債權債務關係明確的案件,最大限度地壓縮立案、聽證、破產告知、管理人指定、債權人會議、財產查控等流程時間,合併相關程序、簡化表決方式,力爭審理周期從目前的6個月提速至3個月。
3、府院聯動「合力轉」
深化府院聯動聚合力,推動政府行政管理行為與法院司法行為緊密結合,縣政府撥款100萬元設立破產專項基金,用於墊付破產費用支出並在後續清算、重整中優先結算或返還,有效破解「無產可破」企業無力支付破產費用等瓶頸。
聚焦信用修復疏堵點,聚焦重整企業信用修復等優化營商工作難點,率先出臺《加強企業信用修復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強分析研判、司法建議和聯動協作,與稅務、工商、人行、銀行等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合力推動解決重整企業信用修復難題,幫助企業整體脫困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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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閩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