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馬克思主義研究中國文明起源問題始於20世紀20年代後期,郭沫若開其端。他在《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一書中徑直稱該書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的續篇。
就是說,是接著恩格斯的書寫的。所謂「接著寫」,就是以恩格斯的研究方法為指導寫出恩格斯「未曾提及一字的中國的古代」。隨後,呂振羽、翦伯贊、范文瀾和侯外廬等,也在中國古代社會史和中國通史的研究中繼續探討這個問題。
侯外廬的《中國古代社會史論》一書更以此為論題,自稱他的研究是「馬克思關於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理論延長工作」所謂「理論延長工作」。
就是遵循馬克思主義理論與中國古代歷史實際相結合的原則,把對於「亞細亞生產方式」理論的研究「延長」到對於中國文明起源路徑的研究。侯外廬對問題所做的新解,將這方面的研究引向了深入。
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關於中國文明起源的研究又有新的重大進展。這主要表現在轉換研究視角方面,即根據馬克思的社會形態學說。
運用人類學與考古學相結合的方法,從原始聚落形態的新視角研究中國文明起源的路徑,並取得了積極的研究成果。這是對20世紀60年代以來盛行於西方人類學界的「早期國家」理論,特別是其中的「酋邦說」所做的回應。
我們認為,從中國原始聚落形態的角度研究中國文明起源的路徑切合馬克思關於生存方式決定文明起源路徑的思想,印證了「亞細亞生產方式原始社會說」。
根據考古發現:中國原始聚落形態是以原始農耕經濟為基礎的。在距今七八千年前的黃河流域、遼河流域以及長江中下遊和華南地區的文化遺址中已經分別發現了農作物的遺存和與此相應的聚落遺址。農耕只有在定居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聚落只有在定居的情況下才能存續。
上述情況表明:我們的先民很早就過著定居的生活,從事農耕生產活動。當時,農業生產在整個社會經濟生活中已居於主導地位,形成了以農耕為主的綜合經濟。因此,我們可以把建立在農耕經濟基礎上的原始聚落形態的出現看作是中國原始共同體開始過著定居的生活方式或生存方式的主要證據,並以此作為研究中國文明起源路徑的切入點。
馬克思說:「一旦人類終於定居下來,這種原始共同體就將隨種種外界的,即氣候的、地理的、物理的等等條件以及他們的特殊的自然性質——他們的部落性質—等等,而或多或少地發生變化。」那麼,定居的生存方式對於中國原始聚落共同體究竟帶來何種變化呢?
(一)平等的內聚式的聚落形態的誕生
如眾所知,隨著定居而來的是人口的增加和聚落規模的擴大。從已發現的聚落遺址來看,小規模的聚落面積從400平方米到1萬平方米不等,大規模的聚落面積高達8萬平方米,而聚落的人口則由幾十人到三四百人不等。更重要的是,通過聚落的布局,我們可以了解到其內部結構和社會組織關係,以及由此而構成的較為完整的聚落形態。
早期聚落形態可以內蒙古興隆窪聚落為代表。從房屋類型和布局所呈現的社會結構來看,它是由若干個核心家庭組成一個家族,再由若干家族組成一個氏族,最後由幾個氏族構成聚落共同體。不僅如此,聚落內部有居於聚落中心部位的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房子,可能是用於集會、議事、舉行某些儀式的公共場所。
這樣,整個聚落布局呈現為內聚式聚落結構。這種內聚式聚落結構,是按家庭一家族一氏族一聚落共同體,這樣的結構層次,由小到大、分層組合而成,但各層級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各層級之間只有血緣遠近,而無地位的高下、財產多寡的區別。
毋寧說,這是以血緣為紐帶聯結在一起的原始聚落共同體,是原始社會最基本的組織結構。從內聚式聚落結構來看,家庭是聚落形態的基本單位不過,這與文明社會的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有本質的區別:後者是建立在私有制基上的父家長制的家庭形式。
而前者則是類似於恩格斯所說的「對偶制家庭」,即在一定的家庭範圍內,一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一個「主妻一個女子,在許多丈夫中有一個「主夫」,他們共同組成以「共產制家經濟」為基礎的家庭。
它「意味著婦女在家內的統治」。中國原始聚落共同體與上述情況頗為相似。從距今四五千年前的陝西西安半坡和臨潼姜寨遺址的隨葬工具來看,這一時期,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由男女共同承擔生活隨葬品男女大體相等或女性居多。
土地資源呈現出原始聚落共同體所有,家庭佔有使用。從聚落區劃與設施的功能來看,這一時期,人們習慣於聚族而居,死後聚族而葬;儲藏設施相對獨立,物品集中存放,說明這一時期的原始聚落共同體實行共產共享的消費原則。
總之,從上述平等的內聚式聚落形態的內部結構、婚姻家庭關係、男女分工狀況,乃至土地所有制和消費原則等方面來看,這一時期應屬於原始社會母系氏族公社階段或介於母系和父系氏族公社之間的過渡階段。
事實表明:農耕經濟的穩定性要求與之相適應的定居的生存方式,而定居的生存方式保證了原始聚落共同體內部社會結構的穩固性和個人與家庭、家族相互關係的穩定性。
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原始聚落共同體的共產制經濟和共享制消費,而不存在個人和家庭所有制經濟。如果說,「亞細亞生產方式」的原始社會性質最終決定於它的「亞細亞的所有制」即「原始的公社所有制」的原始性質;那麼,我們可以把中國原始聚落共同體所有制看作是「亞細亞的所有制」的最古老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