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校受傷,責任誰來承擔?

2021-01-15 澎湃新聞
未成年人在校受傷,責任誰來承擔?

2020-12-22 10:4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馬蕊(化名)系某小學在校學生。2020年5月在校上早自習期間,被同班同學黎明(化名)撞倒,導致三顆前上門牙折斷。馬蕊的家長認為孩子在校受傷,同學黎明存在過錯,同時學校也沒有盡到管理職責,二者均應承擔賠償責任,故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法院審理後認為,黎明上早自習期間在教室跑動撞倒同學,致同學受傷,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某小學雖然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制定了完善的制度,但對未成年人的管理實施存在疏漏是導致學生馬蕊受傷因素之一,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學生馬蕊本人在上早自習期間,擅自離開座位在教室走動對其損害的發生自身也存在過錯,應自負一定的責任。

在司法實踐中,未成年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受傷的情況很多,學校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怎樣承擔責任,要看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是否盡到了教育和管理職責。而現實中,很多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往往重視教育有餘、落實制度不足,導致學生受到損害或者致人損害。學校尤其對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監管更要上心,作為未成年人的家長也要提醒孩子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避免發生受傷或者致人受傷的事件。

忠誠 為民 公正 廉潔

*監製:瓦世英

原標題:《未成年人在校受傷,責任誰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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