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強拆而且補償很低?了解行政強拆法,為自己維權

2020-11-09 律政有訴

在徵地拆遷過程中,部分拆遷公司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強拆房屋,且只給予一點點補償,對於被拆遷人來說,嚴重影響了原有的生活水平,直接違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那麼國家對於《土地管理法》以及強拆都制定了哪些規則?房屋被強拆後如何合理維權?律師結合被拆遷人的需求,列舉出以下幾步關於強拆的法律條文,希望被拆遷在面臨強拆時能依法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

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徵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行政機關在對土地和房屋徵收的過程中,應當遵循「先補償、後拆遷」原則,依法對被徵收人進行安置補償。在被徵收人已經依法得到安置補償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安置補償的情況下,行政機關若要實現強制搬遷和拆除,也必須按照法定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獲得人民法院準許強制執行裁定前,行政機關沒有直接強制拆除被徵收房屋的權利。

普法行動從我做起,以上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也希望您能轉發給需要的人,點擊「了解更多」更能免費獲得律師諮詢

相關焦點

  • 遭遇違法強拆,該怎麼補償?違法強拆後進行法律維權,能獲賠多少
    團隊律師接到不少被拆遷人類似這樣的諮詢:遭遇違法強拆,該怎麼補償?違法強拆後進行法律維權,能獲賠多少?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被拆遷人既然會有這樣的發問,說明現實的拆遷環境還是不容樂觀。今天就圍繞大家關心的這一話題做一做法律解答,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定幫助。
  • 違法強拆房屋,補償原則上不能低於合法徵收補償
    ,甚至明顯偏低,而多次談判均無果,雙方僵持不下,有著維權意識或法律意識的部分被徵收人會選擇拒不籤字。針對這樣的一種情況,有的徵收方可能會跳過法定程序,行政機關直接對被徵收人的房屋實施違法強拆。而對被徵收人來說,違法強拆之下繼續維權,那麼房屋補償本應當通過徵收補償程序很可能轉變為通過行政賠償程序予以解決。二、非法強拆情形下,哪些法律規定可以保障被徵收人合法權益呢?
  • 中央規定夜間強拆,周末、法定節假日強拆屬違法強拆,可依法維權
    徵地拆遷領域是存在允許實施的合法的強拆行為的,這就是司法強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拒籤補償協議,房子會被強拆嗎?
    北京徵地拆遷維權團隊有很多當事人來電諮詢一個問題,我們家房子評估太低了,到現在一直未籤訂補償協議,他們會不會強拆我們的房子呢?他們給的補償也太低 了,我們到底該怎麼辦?不籤的話,我們擔心房子會被強拆了,如果籤字的話,我們又不甘心。請問律師,我們該如何是好呢?關於這個問題,今天就給大家講一下,希望幫助到廣大被拆遷人。
  • 房屋被強拆卻不知道誰幹的或沒有證據證明強拆主體,該如何維權?
    房屋被強拆卻不知道誰幹的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強拆主體,該如何維權?導讀:在拆遷過程中,由於徵收方與被徵收方就補償沒有達成一致,會出現被徵收方房屋被「偷拆」這一情形,還有就是被下發了限期拆除決定後,一些機關為了加快進程,也會在沒有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形下強拆當事人的房屋,那遇到上述情況該如何維權呢?
  • 強拆不是低補償或不補償的理由,賠償判決明確「強拆按市場價賠」
    日前,北京市京鵬律師事務所楊勇律師、合伙人趙遠池律師代理的湖南李先生(化名)集體土地房屋強拆案件迎來國家賠償案件一審判決,判決賠償當地某街道辦賠償金額超100萬,該案從補償19萬多到賠償超百萬,增加補償超過80萬,結合當地的房屋市場價。可以說,該案取得重大勝利,即基本按照同類房屋市場價進行賠償,通過辦理該案,楊勇律師和趙遠池律師分享如下辦案心得。
  • 面臨強拆,究竟什麼樣的建築會被強拆?違建就一定要被強拆嗎?
    部分地方的行政機關為了在徵收土地中提高拆遷效率、降低拆遷成本,將當事人的房屋認定為「違章建築」。隨之「以拆違代拆遷」的模式就成了徵收拆遷中最常見的方式,用較低的補償費用甚至是零補償迫使當事人妥協,被拆遷人房屋「被違建」,面臨強拆,究竟什麼樣的建築屬於違建?違建就一定要被強拆嗎?
  • 拆遷部門:不搬走,就行政強拆!法律:徵地拆遷中行政強拆違法
    在徵地拆遷期間,對於拆遷補償問題,拆遷部門一般會先與拆遷戶進行談判,而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拆遷戶又不願意妥協讓步,那麼拆遷部門就很可能會採取違法拆遷行為,那麼在諸多違法拆遷行為之中,強拆可以說是最常見的一種,今天來帶大家了解下,為什麼徵地拆遷中禁止行政強拆。
  • 補償低拒籤拒搬,如何避免被強拆?建議被拆遷人把握這2個時機
    拆遷實踐中,雙方間產生的矛盾往往是由「補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引起的。當被徵收人覺得補償方案不合理時,會選擇拒絕籤字、拒絕搬遷,但徵收方也不會輕易妥協,這時候強拆的問題就來了。那麼被徵收人不滿意低補償,因而不願意籤字與搬遷,這種情況下如何才能避免被強拆呢?其實從法律角度來看有維權的方法,然而實踐中很多被徵收人都沒有把握住。
  •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維權——徵收遇到司法強拆,如何打開維權困境
    ,近一千平方米的臨街房屋竟然拿不到500萬補償,特別是家中又有懂法律知識的人,張先生一家決定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自主維權申請複議石沉大海,司法強拆迫在眉睫。2011年4月12日張先生針對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的房屋拆遷行政裁決提起了行政複議,邁出了自主維權道路上的第一步,但是幾個月下來該行政複議如同石沉大海,一直沒有下文,常規計算早已超過行政複議期間,按捺不住的張先生冒著80歲高齡開始了遙遙無期的進京上訪之路。
  • 「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不準強拆
    實踐中,面對不合理的拆遷補償,有這樣的一類被拆遷戶:既不籤協議,也不採取任何措施,直到被強拆過後,才去諮詢律師。但是此時才進行維權往往非常被動,其實最高法早已明確:拆遷補償不公平不準強拆。被拆遷人完全可以在強拆前,抓住這項利好規定保護自己岌岌可危的房屋!
  • 拆遷律師說案:深夜房屋被強拆,當事人該如何啟動法律程序維權?
    今天分享的案例是由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燕薪律師代理的房屋徵收維權案,未達成協議,在無任何法律依據強拆房屋,被拆遷人該如何維權?下面通過這個案例進行了解,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張先生是河南省鄭州市某區居民,擁有合法房屋。2016年10月,因項目改造,張先生的住宅均被納入了徵收範圍。但是補償價格卻是十分的低,甚至可謂是「一下回到解放前」。
  • 公租房被強拆如何維權?
    公租房被強拆如何維權?「律師,您好,我居住了20多年的公租房,現在被納入了舊城區改造範圍,政府在沒有和我商量一致的情況下,就把房子拆了,我想起訴,可是被告知我沒有權利。」公房承租人通過向相關行政機構申請公房租賃權,並長期繳納房租使用和佔有該房屋,合法享有房屋的使用權,行政機關的強拆行為導致公房承租人的房屋使用權受到了侵害,因而公房承租人與該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所以,公房承租人享有提起行政訴訟的資格。
  • 徵收中房屋成「違建」冠領代理廣州強拆案勝訴維權
    因城軌項目建設,廣州的陳女士在村裡宅基地上的房屋被劃入徵收範圍。但陳女士認為補償不合理,沒有籤訂安置補償協議。不料沒過多久,房屋就被相關部門當成違建拆除。陳女士不服,委託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向法院提起強拆違法之訴。今年9月,該案迎來勝訴判決。
  • 房屋被強拆後如何申請行政賠償
    房屋被強拆後如何申請行政賠償!「律師您好,前段時間我家房屋被納入徵地拆遷範圍了,但是我們和徵收方一直就補償問題沒有談攏,雙方處於僵持狀態,當時我們覺得徵收方肯定要再來談這個問題的。的確,他們是來了,但是卻是帶著挖掘機來得,沒多久就把我家房屋拆的一乾二淨,攔都沒攔住,於是我立馬給你們打了電話,希望委託你們進行維權……」小編在了解具體情況後,發現當事人很有先見之明,在房屋被納入徵收範圍時,就和鄰居協商各家門口安裝一個攝像頭,角度對著對方家,防止房屋出現強拆現象,沒想到真的派上用場了。
  • 補償協議不滿意,法院判定後可以強拆?司法強拆要滿足哪些條件?
    大部分的人會覺得,在面臨拆遷時,當補償協議不合理或者對協議不滿意時,自己可以拒絕在協議上簽字,但是,你覺得你不讓步拆遷方他會拿你沒辦法嗎?拆遷方當然會有辦法使拆遷的進程繼續進行下去。下面跟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拆遷方有什麼辦法能夠在被拆遷沒籤字的情況下,照常進行拆遷的進程。
  • 凱諾律師:房子被強拆後,行政賠償的標準應如何確定?
    何先生是貴州省人,在當地有合法房屋和土地。2011年相關部門欲徵收何先生的房屋,但是面對極低的拆遷補償,何先生等村民並沒有籤訂補償協議。然而,沒過幾天,相關部門便向其下發了《限期改正通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
  • 房屋遭違法強拆,行政賠償只能按補償方案計算嗎?
    但如果房屋徵收部門在徵收過程中未按照法定程序實施徵收,其與被徵收人之間的法律關係不再是行政補償,而是因違法的行政強制行為引發的行政賠償。那麼,當其強拆房屋的行為被確認違法後,行政賠償金額是否仍完全依據原有的補償方案計算呢?
  • 誰強拆了我的房屋?房屋被強拆了沒人承認實施的強拆應該找誰負責
    在房屋拆遷中,有不少被徵拆人在沒有籤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時候,房屋就直接被強拆了。就近幾年來說,沒有任何手續,強制拆除案件屢禁不止,近段時間以來,不少地方又掀起了狠抓『強拆』的浪潮,違法強拆給房屋所有權人和利害關係人確認強制拆除主體帶來很大的困難,同時也給司法審判帶來了不少壓力。
  • 啟動維權程序是否會「打草驚蛇」,導致房屋被強拆?
    很多被徵收人在面臨徵收補償時,因為不清楚相關的法律規定,想要委託律師通過法律程序進行維權時,卻又擔心自己委託律師的維權行為會「失敗」告終,遭到打擊報復,甚至連自己的房子都沒辦法保住。情況真的會像大家預想的這樣糟糕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