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熟人買手機優惠幾百元,大學生小李的手機原本還在保修期,送去維修卻自費花了上千元維修。
手機後蓋打開 在保修期內維修花了上千元
2016年9月,消費者小張購買蘋果手機,找到了在西安賽格從事電腦銷售的李先生,小張曾在李先生所經營的電腦店買過電腦,對李先生比較信任,說明來意後,李先生很熱情的幫小張從別處調了一部蘋果7手機,李先生建議,如果不開發票可以優惠幾百元,小張同意了不開發票的建議,最後以6188元購買。
2017年6月,還在北京上學的小張發現手機突然黑屏無法使用,找到北京蘋果售後進行維修,售後要求小張出示正規發票才可以免費維修,於是小張與西安的李先生聯繫希望補開發票,李先生表示目前無法開票,可以將手機寄回西安由朋友初步檢測,小張又同意了。李先生的朋友檢測後說需要更換主板晶片,小張沒同意要求開具發票,這時李先生稱開發票需補300多元,而維修可能只花200元,後又說手機前期檢測後蓋已經打開,蘋果售後不予免費保修。小張無奈只好同意讓李先生朋友維修,且費用自己承擔,但是修了五天仍然沒有修好。沒辦法小張只好將手機送蘋果售後,花了1996元才修好。手機還在保修期內,卻自費花了上千元維修,小張提出由李先生承擔一半修理費,遭到拒絕。
丟失發票在三包期內也可免費修理
《消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因此,商家應當為小張補開發票。此外,根據《行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九條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依照本規定享受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修理、換貨、退貨應當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
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但能夠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複印件等有效證據,證明該行動電話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依照本規定承擔免費修理、更換責任。
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複印件等有效證據,但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後的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本規定負責免費修理。
小張隨後向西安市消協投訴,經消協協調,商家李先生同意賠償小張500元。
為什麼有的消費者購買大件商品喜歡找熟人?主要在於買東西找熟人多數為了便宜、放心。西安市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找熟人,無論多熟,購買大件商品應索要正式發票或購貨憑證;保修期內產品出現問題應第一時間由官方授權售後進行維修,不要私拆,否則可能導致廠家不予保修,引起扯皮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購買高端商品不要輕信熟人的推薦,在電子行業,貓膩太多,防不勝防,所以,購物時最好自己前往,貨比三家,砍砍價,一定不會吃虧。
華商報記者 雷婧
編輯:華商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