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顧名思義就是一種罔顧被拆遷人意志的強制拆除行為。須知,針對合法建築進行徵收拆遷,其中唯一合法的強拆只有司法強拆,那麼遭遇其他任何直接或間接性的違法強拆行為,被拆遷人都有權通過法律途徑來實現救濟維權。而面對有可能造成自身利益、權益損害的拆遷行為,被拆遷人應做好以下七件事。
一、確認徵收方拆遷程序是否規範、是否合法
有的徵收拆遷,可能從一開始就存在程序違法的問題。拆遷方是否公布了房屋徵收決定?是否下發了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如果說沒有看到這些文件,拆遷方就要來談補償,甚至是要強拆,基本可以確定拆遷方的是違法的。
二、判斷補償標準是否和市場價值存在明顯差距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房屋價值的補償要參照周邊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大家要學會通過分析房屋產權證件是否完整、房屋面積多大、周邊房價多少、補償標準多少等方面問題來明確現有補償標準與法律規定是否存在明顯差距。
客觀理性的做出判斷,對於補償問題做到心中有數,這樣在和徵收方談判時才能夠有理有據,而不至於被牽著鼻子走。
三、和徵收方談補償時保持頭腦清醒,並錄音
徵收方在決定啟動強拆之前,往往會和被徵收人開展三次左右的談判,隨著談判的深入補償標準也會有所變化。在每次談判進行時,大家都要保持理智,保持頭腦清醒,特別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要有證據意識。談判中可能徵收方或許會說出一些強拆的言語,提前釋放強拆的信號,這時候大家進行了錄音,做了證據保留,是有利於後期的維權的。
四、保留好房屋證件並守護好房屋
如果說強拆是不可避免的,或者徵收方有著比較強烈的強拆行動傾向,那麼大家一定要提早準備。可以從這三方面著手,一是轉移並保留好房產證件及其他合法手續,這些是房屋權屬的直接證明,不能輕易遺失;二是提前轉移貴重財產物品,比如古董字畫等,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三是要對房屋周邊及內部環境進行相對完整的拍照和視頻錄製,以保留其存在的證據,其次家裡最好是時時留人,以免遭遇偷拆強拆。
五、及時報警,敦促警察對非法強拆立案調查
很多人遭遇強拆情緒比較激動,提醒大家切勿以暴制暴。科學的做法應是第一時間報警,接到報警警察有出警的義務,如果到達現場未對違法強拆行為進行阻止,屬於不作為;如因故未能到達現場,可在事後到縣公安局書面報警,警方有義務對破壞公民財產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如果不立案,屬於不作為,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來促使警察立案調查。
報警後會形成記錄備案,這是後期法律維權可以調用的證據之一。大家要對報警電話進行錄音,對出警情況進行拍照錄音。
六、做好第一手證據收集,錄音拍照或視頻
強拆發生時,外界環境的衝突性會比較強。此時我們要冷靜對待,不要魯莽,不要硬來。最好的方式是理智地記錄強拆事實,「強拆現場」強拆現場是當事人事後維權的強有力的重要證據,因此,一定要及時對強拆實施現場進行攝影攝像。攝錄的畫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強拆實施過程,參與強拆的人員情況都要攝入畫面。
七、強拆後,立即提起訴訟,用法律手段維權
實踐中很多被徵收人遭遇強拆後會選擇信訪,這種做法極有可能會致使錯過法律維權的時效。必須要整理收集好證據,及時的啟動法律程序,通過行政訴訟來確認徵收方的強拆行為違法,並爭取公平合理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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