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錄傷寒論各家註解與閱讀筆記。先是成無己的《註解傷寒論》【成無己】、柯韻伯的《傷寒論注》【柯韻伯】、尤在涇的《傷寒貫珠集》【尤在涇】此三出自《傷寒論三家注》。再者是張志聰的《傷寒論集注》【張志聰】。
以成無己先註解傷寒論後,各家註解逐漸出現。至明朝出現了關於王叔和整理傷寒論的正誤的爭辯。這種辯論延續到清朝,遂出現更多的注本。現先看支持王叔和整理順序的注本。往後再在此基礎上增補各家注釋。爾後再補全闡釋傷寒思想的著作。以時間為順序排列。
【按】為個人讀書筆記,妄圖展示作者本身之思想,以及時代的特點,不作任何批判評論。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1〕。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趙本無「曰」字)風溫〔2〕。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瘈瘲〔3〕;若火燻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4〕。(6)
〔1〕【成無己】發熱而渴,不惡寒者,陽明也。此太陽受邪,知為溫病,非傷寒也。積溫成熱,所以發熱而渴,不惡寒也。
【按】積溫成熱
【柯韻伯】太陽病而渴,是兼少陰矣。然太少兩感者,必惡寒而且煩滿,今不煩滿,則不涉少陰,反不惡寒,則非傷寒而為溫病矣。溫病內外皆熱,所以別於中風、傷寒之惡寒發熱也。此條不是發明《內經》「冬傷於寒,春必病溫」之義,乃概言太陽溫病之症如此。若以春溫釋之,失仲景之旨矣。夫太陽一經,四時俱能受病,不必於冬。人之溫病,不必因於傷寒。且四時俱能病溫,不必於春。推而廣之,則六經俱有溫病,非獨太陽一經也。
【按】太少兩感:渴、惡寒而煩滿。
太陽溫病:內外皆熱。
《素問·生氣通天論》: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洩,夏傷於暑,秋為痎瘧。秋傷於溼,上逆為咳,發為痿厥。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六經俱有溫病
〔2〕【柯韻伯】此正與《內經》伏寒病溫不同處。太陽中暑,亦有因於傷寒者,雖渴而仍惡寒。太陽溫病,反不惡寒而渴者,是病根不因於寒,而因於風。發熱者,病為在表,法當汗解,然不惡寒,則非麻黃桂枝所宜矣。風與溫相搏,發汗不如法,風去而熱反熾。灼熱者,兩陽相燻灼,轉屬陽明之兆也。
【按】灼熱:轉陽明
〔3〕【柯韻伯】脈浮為風,陰陽俱浮,自汗出者,風溼相搏於內也。溼流骨節,故身重。溼盛則衛氣行陰,不得行陽,故好眠也。睡則氣從鼻出,風出而溼留之,呼吸不利,故鼻息必鼾。溼留會厭,則重而難發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溼矣。
法當汗解而反下之,大便利則小便不利,心肺之氣化不宣,胃家之關門不利,脾土之承制不行。故直視失溲也。
若以火劫之,受火氣之輕者,溼不得越,因熱而發黃;受火氣之重者,必亡陽而如驚癇狀,液脫而見瘈瘲之形矣。
【按】風溫病:風溼。
火劫之:溼不得越,發黃。
【尤在涇】此溫病之的證也。溫病者,冬春之月,溫暖太甚,所謂非節之暖,人感之而即病者也。此正是傷寒對照處,傷寒變乃成熱,故必傳經而後渴;溫邪不待傳變,故在太陽而即渴也。傷寒陽為寒鬱,故身發熱而惡寒;溫病陽為邪引,故發熱而不惡寒也,然其脈浮、身熱頭痛,則與傷寒相似,所以謂之傷寒類病雲。
【按】溫病:冬春之溫,非節氣的暖,感之而發、身熱頭痛、脈浮。
傷寒
溫病
變乃成熱→傳經後渴
不待傳變→即渴
陽為寒鬱→發熱惡寒
陽為邪引→發熱不惡寒
〔4〕【成無己】傷寒發汗已,則身涼;若發汗已,身灼熱者,非傷寒,為風溫也。風傷於上,而陽受風氣,風與溫相合,則傷衛。
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者,衛受邪也。衛者氣也,風則傷衛,溫則傷氣,身重,多眠睡者,衛受風溫而氣昏也。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者,風溫外甚,而氣擁不利也。
若被下者,則傷髒氣,太陽膀胱經也。《內經》曰: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癃者,小便不利也。太陽之脈起目內眥。《內經》曰: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小便不利、直視失溲,為下後竭津液,損髒氣,風溫外勝。《經》曰:欲絕也為難治。
若被火者,則火助風溫成熱,微者熱瘀而發黃;劇者熱甚生風,如驚癇而時瘈瘲也。先曾被火為一逆,若更以火燻之,是再逆也。一逆尚猶延引時日而不愈,其再逆者,必致危殆,故云促命期。
【按】《素問·宣明五氣篇》: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
《素問·三部九候論》: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
風溫:風傷於上,風溫傷衛。風傷衛、溫傷氣。
身重、多睡眠:氣昏
鼻息必鼾,語言難出:氣擁不利。
被下:竭津液,損髒氣。
被火:風溫成熱,熱淤發黃。熱甚生風。
【尤在涇】此風溫之的脈的證也,亦是傷寒反照處。傷寒寒邪傷在表,汗之則邪去而熱已;風溫溫與風得,汗之則風去而溫勝,故身灼熱也。
且夫風溫之病,風傷陽氣而溫損陰氣,故脈陰陽俱浮,不似傷寒之陰陽俱緊也。風洩津液,而溫傷肺氣,故自汗出身重,不同傷寒之無汗而體痛也。多眠睡者,熱勝而神昏也。鼻息鼾,語言難出者,風溫上壅,湊於肺也。
是當以辛散風而涼勝溫,乃不知而遽下之,則適以傷髒陰而陷邪氣。髒陰傷,則小便難目直視;邪氣陷,則時復失溲也。
被火,如溫針、灼艾之屬。風溫為陽邪,火為陽氣,以陽遇陽,所謂兩陽相燻灼,其身必發黃也。然火微則燻於皮膚,而身發黃色;火劇則逼入心臟,而如發驚癇,且風從火出,而時時瘛瘲,乃所以為逆也。若已被火而復以火燻之,是謂逆而再逆,一逆尚延時日,再逆則促命期,此醫家之大罪也。
仲景示人風溫溫病之大戒加此。按:《傷寒序例》云: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凡有觸冒霜露,體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至冬有非節之暖者,名曰冬溫。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從立春節後,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外,冬時伏寒,變為溫病。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又曰:若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壞證病而治之。
若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者,變為溫瘧;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遇於風,變為風溫;陽脈洪數,陰脈實大者,更遇溫熱,變為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陽脈濡弱,陰脈弦緊者,更遇溫氣,變為溫疫。夫所謂冬溫寒疫者,皆非其時而有其氣,即所謂天行時氣也;所謂變為溫病者,乃是冬時伏寒,發於春時陽氣,即春溫也;所謂變為溫瘧者,本是溫熱之病,重感新寒,熱為寒鬱,故為瘧也;所謂變為風溫者,前風未絕,而後風繼之,以陽遇陽,相得益熾也;所謂變為溫毒者,前熱未已,而又感溫熱,表裡皆熱,蘊隆為患,故謂毒也;所謂變為溫疫者,本有溫病,而又感厲氣,故為溫疫也。夫治病者,必先識病,欲識病者,必先正名,名正而後證可辨,法可施矣。惜乎!方法並未專詳,然以意求之,無不可得,在人之致力何如耳。
【按】身灼熱:風去溫存。
脈陰陽俱浮:風傷陽、溫傷陰。
自汗出身重:風洩津液、溫傷肺氣
多眠睡:熱盛神昏。
息鼾,語言難出:風溫壅肺。
下之:傷髒陰,陷邪氣。
被火:火燻皮膚發黃,火入心發驚癇,火生風,時時瘛瘲。
【張志聰】冬傷於寒即病者,名為傷寒;不即病者,至春隨陽氣而發,變為溫病。
溫病者,熱病也。邪病太陽之標陽,故但發熱而渴,不惡寒。所謂冬傷於寒,春變為溫者是也。此言寒邪伏匿而變為溫病也。夫寒邪伏匿,寒出必解,若發汗已而身反灼熱者。此非寒邪伏匿,乃風邪伏匿而名為風溫也。
風邪從內以出表,故脈陰陽俱浮;腠理開,故自汗出。身重者,風傷通體之肌肉也;多眠者,風邪壅滯而神機不出也。邪薄於陰,致頏顙不通,故睡息必鼾;邪薄於陰,致生氣不達,故語言難出,此風溫危險之證。
若被下則水津內竭、始則小便不利,繼則津液不濡於上,而目直視矣,水道不約於下而小便失溲矣。
若被火攻,風火交熾,微則身必發黃,劇則火熱傷神,故如驚癇病之手足時瘛瘲也。此被火為一逆,火燻為再逆。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由是而知風熱之證,當滋養其血液,不宜汗下火攻也。
【按】冬傷於寒,春變為溫。
邪薄於陰。
水津內竭。
風火交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