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8月11日電(記者 李鵬)「攆」字經念不動,「罰」字訣不管用。多年來,城管與小販之間「管理與被管理」的零和博弈,是一道無解的難題,在一些城市甚至出現「越治越堵」的怪圈。
誰都管不好,為啥不讓攤販自己管?1年前,鄭州市中原區建設路辦事處開始在轄內推行「攤販自治」試驗。此後,城市街頭風氣為之一變,曾經違法佔道的小攤小販變身「文明商戶」。街道的探索,或可為解開當前城市管理之困提供借鑑。
難題:誰都管不好,為啥不讓商販自己管?
丈夫患有腿疾,家裡還有兩個讀書娃的李國琴,是鄭州市中原區建設路辦事處轄區的一名攤販。回想起過去的「流竄」,她總是心有餘悸。「一大早就出門,上班就收攤,被攆來攆去,一個月只能掙千把塊,連生活也顧不住。」
另一名小販邢小路今年32歲,為了照顧患病母親兼顧生計,年紀輕輕就到街頭擺攤。「沒錢買電三輪,只能買個腳蹬的,城管來了跑得慢,不到半年人和車都被帶走了。」
小販們沒少吃苦頭,城管的工作也不好幹。一年多前,建設路辦事處城管科科長毛全虎每天的主要工作還是帶著7、8名城管員滿大街「攆人」。「以前轄區流動著三四十個攤販,8個城管員攆都攆不過來,執法矛盾衝突是家常便飯」。毛全虎在一次執法中被攤販圍攻,棉衣都被撕出了好幾個窟窿,「這樣執法,我們也困惑。」
如今,建設路辦事處轄區內,城管和攤販之間的「零和博弈」不復存在。李國琴每個月能掙三四千元,提起轄區的城管人員滿是感激,「街道辦的城管沒少下功夫,不能再給他們添麻煩。」
城管和攤販從勢如水火到相安無事,建設路辦事處的街頭治理,源自一項「攤販自治」的改革試驗。試驗的發起者之一、辦事處副書記趙爽說,早在2007年,鄭州市就出臺規定,決定在全市設立臨時便民疏導點,以「疏」治理攤販違法佔道經營的頑疾。
此後,街頭的小商小販按照規定被陸續集中到100多個便民疏導點,建設路辦事處也「跟風」建起了第一個疏導點。儘管違法佔道有改善,但新的問題接踵而至——
「最主要還是疏導點的管理問題」,趙爽說,當初為了將對交通的影響降到最低,辦事處將疏導點設在了一個社區內,但辦事處、小區業主、物業的管理關係總也理不順,「都是無利不起早,誰也管不好」。
最終,管理跟不上,流動攤販又陸續返回街頭。
面對故態復萌的「頑疾」,有了第一個疏導點的經驗教訓,經過慎重的調研後,辦事處拍板,決定試驗「攤販自治」:既然誰都管不好,為啥不讓攤販自己管?
試驗:小販和城管不再「貓捉老鼠」
2013年底,面積不到1平方公裡、常住4萬多人的建設路辦事處,為了徹底根治街頭違法佔道、道路擁堵,將轄內流動攤販全部集中到兩個疏導點,開始推行「攤販自治」。
在毛全虎看來,「攤販自治」,是城市街道管理者和流動攤販面對頑疾,渴望「求變」的結果。
但困難仍然始料未及:因為怕得罪人,攤販隊伍裡連組長、副組長都選不出;管理必然有費用,費用標準怎麼定也矛盾重重。辦事處只好找到攤販做工作,勸說有威望的人主動競選組長,幫助制定商戶公約,召集攤販開會協商繳費標準……
2014年,在辦事處的勸說下,本不情願的邢小路通過投票當上了市場街疏導點攤販自治的副組長。他說,攤販之間有競爭,難免有矛盾,開始以為會得罪人,但一年下來,情況卻是大家都十分珍惜合法經營的機會,「管理協調起來也沒那麼麻煩」。
記者走訪看到,在建設路辦事處的市場街疏導點,統一制式的25輛免費流動攤販車和幾個垃圾桶一字排開,路邊立著攤販商戶自治的「六聯一公約」,流動車的背後就是攤販自治的信息公示欄。過往食客熙熙攘攘,但都在限定區域,攤販與行人車輛互不幹擾,道路乾淨整潔。
今年7月,曾經在街頭推著小車「流竄」的商販李國琴、邢小路等人從毛全虎的手中接過了「文明攤販」「文明商戶」的獎牌。
推廣:街道個例能否普及?
「攤販自治」後,建設路辦事處轄內的攤販「流竄」少了,道路狀況、市容市貌明顯改善;辦事處城管科的工作人員減少一半,騰出的人手也被充實到了更基層的社區內,加強了基層管理的力量。
但問題也不是沒有,比如毛全虎依然得上街「攆人」。「轄內的流動攤販管好了,但其他區的攤販一被攆,還是會跑到我們這兒」,毛全虎說,好不容易搞起的「攤販自治」,會受到「外來威脅」。
儘管「攤販自治」疏導作用明顯,但處境依舊尷尬。據記者了解,截至目前,在鄭州多達數十個的街道辦中,還「僅此一家,別無分店」。
「攤販自治」之路能走多遠,未來是一個巨大的問號。
一個案例是,幾乎在「攤販自治」試驗進行的同時,發生在鄭州另一流動攤販疏導點的嚴重問題引發輿論強烈關注。據媒體曝光,在鄭州某流動攤販疏導點,每個攤位要分別繳納500、1000元的「天價衛生費」,相關部門收錢不管事,造成越治越堵,越治越差。
而在建設路辦事處「攤販自治」下的疏導點,每個攤位每天只需向攤販自治組織繳納10元衛生費,便可滿足日常管理,還略有結餘。這些帳目每個月都會在公示欄予以公開。
對於「攤販自治」能走多遠,一些社會人士、法律專家和群眾認為,在沒有更好的治理模式創新之前,首先要堅定改革的決心,部門有決策推廣的勇氣;其次,具體規定還要從實際出發,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