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想法令人生畏,你們的內心軟弱無力。你們的行為充滿 憐憫而又殘酷,讓人感到荒誕不經,行事之時心浮氣躁,仿佛難以抗 拒。最終,你們愈發畏懼鮮血,鮮血與時間。切勿以為,黑暗之物的生命會沉沒在苦痛之中,猶如迷失於悲 傷。悲傷之感並不存在。因為悲傷是完全被吞沒到死亡中的事物,而 死亡和垂死正是黑暗之物的生命。
——麥卡錫
美國人的靈魂
我還要重複一下哈佛大學教授、美國著名文學史家哈羅德·布魯姆的一個說法,他認為,美國當代在世的小說家中,有四個屬於一流的大作家:菲利普·羅斯、唐·德裡羅、託馬斯·品欽和科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1933—)。
對於哈羅德·布魯姆的這個評價,我多少有點保留,比如E·L·多克託羅、保羅·奧斯特、約翰·巴斯、女作家喬伊斯·卡羅爾·歐茨等,也屬於在世的美國一流小說家,足以替換上述四人中的任何一位,只要是你的偏好發揮作用的話。
有一次,在聊起美國當代作家誰可能拿諾貝爾文學獎的時候,我提到了科馬克·麥卡錫,但在場的一位美國文學專家說:「估計他很難,因為他的作品裡太渲染暴力。」確實,在根據麥卡錫的長篇小說《老無所依》改編的電影裡,黑色小說和西部電影完美結合,金錢和暴力裹挾了每一個人,警長、牛仔、殺手緊密地糾纏著,形成了一個人性黑暗的末世圖景。我還記得電影裡那血色的夕陽,是如何成為暴力在人的頭頂垂懸的象徵。
因此,談到麥卡錫,我首先就想到了「血色」這個詞。不管是他的長篇小說「邊境三部曲」中那美國西部荒涼的景象,還是在《血色子午線》和《老無所依》裡的血和淚水,都是深沉、大氣和黑暗無邊的。即使麥卡錫無望獲得諾貝爾文學獎——顯然,艾麗斯·門羅在2013 年的獲獎,將推遲美國作家獲獎的可能——他仍舊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美國作家。這麼一個筆力雄健的、80歲開外的當代小說大家,他帶給我們的已經足夠多了。
1933年,他出生在美國羅德島,父母親篤信天主教,18歲進入美國田納西大學讀書,但學校的沉悶和無聊讓他覺得沒有意思。1953 年他就退學參加了美國空軍,到遙遠的阿拉斯加空軍基地服務,並擔任了基地的電臺主持人,空餘時間就在冰天雪地、天高皇帝遠的阿拉斯加閱讀大量文學作品,這樣一直到1957 年退役。退役後,由於對文學產生了濃厚興趣,他繼續到大學裡讀書,並且開始創作短篇小說。他在學校的校刊上發表了幾個最初寫下的短篇小說,並獲得了學校頒發的創作獎勵。1960年,他畢業之後來到了美國大城市芝加哥,在那裡的一家汽車廠找到了一份工作,還與一個女詩人有一段短暫的婚姻。就是在這個時期,他開始創作長篇小說。他的第一部小說《看果園的人》出版於1965年,這部小說取材於他少年和青年時期在家鄉的見聞,作為一個三十出頭的年輕人,這部處女作長篇小說引起了很多注意,獲得了福克納基金會的「最佳新人獎」。這給了他很大的鼓勵。在這部小說中,他後來作品中不斷強化的風格已經初步顯現,比如,那種冷峻和嚴肅的格調,以及敘述語言的乾淨利落,帶有強烈的美國西部風格,還有一種美國南方小說的冷幽默和黑色幽默混合的荒誕感,這些都是他獨有的作品氣質。
……
1981年,麥卡錫獲得了美國麥克阿瑟獎獎金。這筆錢金額不小,足夠他埋頭寫作好幾年而不用為生活發愁。於是,他專心地寫作了。1985 年,終於出版了他的早期代表作《血色子午線》,這是麥卡錫躍身為一流作家的最重要的作品。這一年他42歲,對於一個小說家來說,正值盛年,他也該寫出代表作了。《血色子午線》是一部歷史小說,也是一部現實主義作品。但一切歷史小說其實就是當代小說,
我覺得不存在真正的所謂的「歷史小說」,因為即使利用歷史材料寫作,也都是為了當下人理解歷史才去寫的。在這個意義上,哪個年代寫的,就是哪個年代的作品,不管你寫的是哪個年代。在《血色子午線》中,麥卡錫以巨大的勇氣和對真相的努力探尋,對美國當年「西進運動」屠殺和驅趕印第安人的歷史,進行了一次逼真和冷靜的觀照。在他筆力萬鈞而又不動聲色的書寫下,這場轟轟烈烈的美國拓荒運動,以慘不忍睹的印第安人被基本消滅和瓦解的歷史真相,呈現在了我們的面前。有時候,一個作家選擇什麼樣的題材,就決定了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作家。對於麥卡錫這樣有雄心的作家來說,對美國歷史的再發現,是一個很大的題材富礦,也是他寫到了一定程度,由個人轉移到歷史和社會更廣闊的書寫領域的必然之路。在他之前出版的4 部長篇小說中,我們更多地看到的,都是個人和社會、個人和家庭、個人和環境的種種衝突和不適應。而《血色子午線》則以一個全新視野來瓦解成見,展現出一種重構美國歷史的雄心大略。麥卡錫為了寫這部小說,沿著當年美國西進的路徑,前往美國西部,對小說中涉及的很多地方都進行了實地的勘察,使小說的寫作充滿了細節的真實。為了寫這部小說,他還自學了西班牙語。小說大部分的情節都是發生在1849到1850年前後的美國和墨西哥的邊境地帶。小說的主人公是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小說開頭,他離家出走參加了懷特上尉的隊伍,前往墨西哥邊境去徵伐印第安人,結果,懷特上尉的隊伍很快被印第安人擊潰,懷特上尉也死於非命。隊伍瓦解了。美國西南部的那種粗獷和野蠻的大地,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間的仇恨,在小說中表述得十分具體。接著,這個孩子又加入了老兵格蘭頓所率領的由罪犯、老兵和各色邊緣人組成的隊伍,前往美國和墨西哥邊境,不加區別地獵殺印第安人,獵取他們的頭皮,然後到美國地方州政府那裡換取賞金。整部小說的故事都在荒野、山林、村鎮和沙漠中進行,幾乎每個章節都有血腥場面,暴力比比皆是,那個時候,白人、黑人、墨西哥人、印第安人似乎都捲入了暴力的旋渦。在血色的黎明和黃昏裡,在正午的太陽下,生命的死亡和慘烈都是瞬間發生的,甚至都是無聲無息的。而主人公,沒有名字的少年,卻在血色中頑強地成長著。格蘭頓的隊伍在他們屠殺印第安人的過程中也在不斷衰減,而少年卻躲過了幾次劫難,倖存了下來。最後一次是在尤馬渡口,他們遭遇了印第安尤馬人部落的伏擊,結果基本全軍覆沒,只有這個少年得以倖免。之後,少年逃脫了隊伍,前往更為遼闊的世界。在小說的結尾,這個少年已經成長為一個成年人,那是28 年之後了,在一個叫作蜂巢的酒吧裡,他遇到了當年指使他們前往屠殺印第安人的霍頓法官,卻被當年他手下留情沒有打死的霍頓法官所殺。至此,格蘭頓幫所有的人全部覆滅。
這不過是小說主幹情節的簡單複述。這部作品使麥卡錫成為美國文學發展一個重要的環節,他這部作品也和麥爾維爾的《白鯨》遙相呼應。正如哈羅德·布魯姆所分析的那樣,在這部小說中,那個似乎不死的、嗜血的霍頓法官,就是《白鯨》裡面的莫比迪克——那頭兇狠的大鯨。而少年,就是《白鯨》中唯一活下來講述故事的人。不同的是,麥卡錫讓自己筆下的孩子成長為少年,然後變為成年人,但依舊不能逃脫某種終極審判,最終被象徵性非常強的霍頓法官所殺死。麥卡錫在這部小說中,以上述文學傳統的各種影響,展現出美國歷史的另一面。黑暗、血腥,結合了印第安人的頭皮,在歷史中給我們呈現了「血色子午線」,那個中午時分太陽光直射之下的血的顏色。有人說,《血色子午線》是
「文學史上所能發現的所有野蠻行徑的集大成者,對暴力、屠殺、折磨、掠奪、謀殺的描寫,都很精彩」。這是很準確的。正是因為這部小說,麥卡錫成為美國文學的新傳統——是對麥爾維爾、霍桑、福克納和海明威傳統經典的繼承和發展,並獲得了新成就。因為寫作《血色子午線》和它出版之後獲得的成功,麥卡錫發現了自己巨大的寫作優勢,是西部題材。1992年1994年和1998 年,
他接連出版了他的西部題材小說「邊境三部曲」:《駿馬》《穿越》和《平原上的城市》。這是三部彼此聯繫的小說,也是美國當代最重要的西部小說,是對西部小說的新發展,甚至更有論者誇張地說,是某種「終結」。這個三部曲長篇小說,真有那麼好嗎?在閱讀之前,我是有點懷疑的。在我印象裡,美國的西部拓荒小說,大都粗俗不堪,人物扁平,故事粗陋,語言也很貧乏。西部小說就如同西部的蠻荒一樣經常是不長毛的那種荒蕪。《駿馬》講述的是美國西部牛仔的成長史。小說的故事背景在20世紀中期,一個叫約翰·格雷迪的16歲少年,在父親去世之後,因為母親不願意將農莊租給他,憤然離開了家鄉德克薩斯州,與夥伴羅林斯一起前往墨西哥謀生,在他鄉歷經了各種磨難,也經歷了美好的愛情,然後重返家鄉,成長為英俊成熟的青年。這部小說可以說是一部美國西南部家族故事的新發展,前面簡單講述了格雷迪的曾祖父、祖父到父親的經歷,再到他,四代人的經歷共同構成了一幅壯闊的家族史。這是一部別開生面的成長小說,一部與馬有關的大自然的獨特畫卷。在小說的結尾,有一幅大自然瑰麗的奇特畫面,襯託著主人公的前行:傍晚時分,殘陽如血,微風徐來,紅霞滿天,映得沙漠裡紅彤彤一片。他騎馬飛奔揚起了紅色的煙塵……約翰·格雷迪用腳後跟猛夾一下馬的肋部,催馬向前。西天的紅霞給他的面頰塗上一層古銅色。從西面刮過來的風掠過暮色籠罩的大地,棲息在荒漠中的小鳥嘰嘰喳喳地在乾枯的蕨枝之間飛來飛去。約翰·格雷迪騎在馬上繼續前行,他和馬在身後投下了長長的影子前後相連,穿行在這片荒漠中,仿佛是一具有生命的幽靈,與遠方朦朧的大地融匯在一起。他和馬奔馳而過,徑直朝著那不可知的未來世界奔去。(《駿馬》第303頁,尚玉明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01年12月版)在這部小說中,他沒有將筆墨放在描繪人性的黑暗面和殺戮的血腥場面上,而是將成長的歡欣和大自然的魅力、生命向上向遠方的那種進取狀態表現了出來。小說既有冷硬的敘述,也有著萬般柔情和純潔的心靈渴望。雖然,小說中還塑造了一個和約翰·格雷迪幾乎相對的角色——流浪兒阿萊文斯,阿萊文斯是個棄兒,他不像約翰·格雷迪那樣頑強尋找生活的意義和價值,而是變成了盜賊和流浪漢,最後死於槍殺。大自然與人性的壯美,人生的豐富與頑強的掘進,樂觀向上與天地開闊,人性曠達與悲天憫人,是《駿馬》帶給我的閱讀感受。《駿馬》出版半年,就銷售了20萬冊的精裝版,獲得了1992年的美國國家圖書獎、美國評論界圖書獎、並被改編成電影,2000年作為美國聖誕節大片上映,獲得了巨大的成功。這些都給麥卡錫帶來了金錢和榮譽。「邊境三部曲」的第二部《穿越》的篇幅比《駿馬》多了10多萬字,也是三部曲中最重要的部分。不過,《穿越》沒有再講述牛仔約翰·格雷迪和羅林斯的故事了,而是另起爐灶,講述了牛仔比利·帕勒姆的故事。小說的時間背景放在了二戰爆發之前,主要講述比利·帕勒姆三次穿越美國和墨西哥的故事。小說中,比利·帕勒姆是一個16歲的少年,居住在新墨西哥州的邊境地區。有一次,他逮住了一頭咬死了他家牲口的母狼,在返回家裡的路上,他害怕父親打死母狼,就改變了主意,將母狼帶到了美墨邊境,將母狼放生了。而那頭母狼,被墨西哥治安官抓起來當作娛樂的工具,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比利·帕勒姆為了讓母狼不再痛苦,越境到墨西哥,開槍打死了母狼,然後返回美國。等到他回到家裡,比利·帕勒姆發現父母親都已經死於南部流竄越境的印第安人匪徒的槍下,房屋被燒毀,財物都被搶走了。幸運的是,他找到了弟弟博伊德,於是,他帶著弟弟再度出發,前往墨西哥,尋找那幫印第安匪徒的蹤跡,謀求復仇。後來,他找到了那夥人,在戰鬥中,弟弟受了重傷,殺害他父母的匪徒首領也落馬而死,他復仇成功了。於是,他們兄弟倆在當地成了一個傳奇。他弟弟後來邂逅了一個過去他們曾經營救過的女孩子,有一天,博伊德瞞著哥哥,帶著那個女孩走了。比利·帕勒姆只好一個人返回了美國家鄉。此時,美國已經向德國法西斯宣戰,他想參軍,因身體原因而未成,就在新墨西哥州、德克薩斯州一代流浪。最終他找到了弟弟,但是弟弟已經變成了屍骸。他把弟弟的遺骨帶回了家鄉,安葬在美國新墨西哥州。到此,這部小說才結束了。在《穿越》中,我們看到一個少年不畏艱險和磨難,頑強地和生存做鬥爭的景象。他反覆穿越美國和墨西哥,猶如穿越人生的一個個的隧洞和一道道溝坎。比利·帕勒姆在穿越生死考驗的關口和成長的艱難旅途中,既見識了壯麗的、廣闊的、永恆的大自然,也見到了各色人等的生死故事。人生像一個巨大的戲臺,在他面前展開,而所有的人都在演著生生死死的戲劇。人與人、人與動物、人與大自然、人與社會、人與歷史、人與時間的種種關係種種可能,都在這部小說中得到了最佳闡釋。
「邊境三部曲」的第三部《平原上的城市》於1998年出版,是這個三部曲的匯合與終結。在這部小說中,《駿馬》中的約翰·格雷迪和《穿越》中的比利·帕勒姆兩個人相識了,他們生活在新墨西哥州的一個邊境牧場裡。牧場邊上,有一條流經了美國和墨西哥邊境的河流——格蘭德河。在河的那一邊,就是墨西哥著名的犯罪城市華雷斯,每天,華雷斯都在上演暴力和死亡故事。河的這一邊是美國小城艾爾帕索。這部小說題目中的「平原上的城市」,說的就是這兩個城市。而小說中的故事,也在這兩個城市之間展開:牛仔約翰·格雷迪此時已經長大,他到華雷斯後,認識了一個窮苦的墨西哥妓女瑪格達琳娜。後來,即使回到美國他也無法忘卻瑪格達琳娜,最終,不顧其他人的反對,他決定到華雷斯去尋找她,要娶她為妻。約翰·格雷迪在一家妓院裡找到了她,打算替她贖身,但卻遭到了妓院老闆愛德華多的羞辱和阻撓。於是約翰·格雷迪策劃了一次越境,打算把瑪格達琳娜偷渡到美國。但計劃被愛德華多知悉,他暗中通風報信,瑪格達琳娜在邊境被邊防軍打死。約翰·格雷迪再度返回華雷斯,他和妓院老闆愛德華多展開了決鬥,殺死了對方,自己也傷重而死,一場人生的悲劇由此落幕。在小說中,另外一個牛仔比利·帕勒姆則是配角兼見證人,他見證了約翰·格雷迪生命的隕落。約翰·格雷迪死後,比利一個人離開了邊境牧場,繼續浪遊。在小說的結尾,比利甚至一直活到了2002年,成了一個78歲的老人。這一年,他在路邊認識了一個流浪漢,那個流浪漢給比利講述了自己的夢,和其他人的夢。這個結尾由此成為麥卡錫總結「邊境三部曲」的點睛之處。不過,一開始讀這一段,跟我在讀《血色子午線》的結尾的那一段晦澀的描述一樣,完全摸不著頭腦。麥卡錫喜歡在很具體的故事和人物命運結束之後,以一些玄奧和深邃的象徵性解釋來收尾。這個結尾就有這樣的特點:總結了三部曲的意義,也點明了他對人世的看法。「邊境三部曲」給麥卡錫帶來了很多榮譽。人們從他的筆下看到了壯闊的大自然是如何形成了美國人那進取和拓展荒野的力量的。美國西部小說也在麥卡錫這裡得以復活。生活中的麥卡錫被稱為是
「塞林格以來美國文學界最著名的隱者」。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時間都比較貧困,或者住在破房子裡,或者住在汽車旅館。據說,麥卡錫身高不足六英尺,藍眼睛,從不參加投票選舉。他拒絕參加書商組織的任何籤售和巡迴書展活動,也不做演講。他最鍾情的是野外生活,喜歡到處遊歷。自然,美國的西部和南部是他鍾情的地方,比如德克薩斯州、新墨西哥州、亞利桑那州等,他更是如數家珍。加上他後來移居的田納西州,以及墨西哥邊境華雷斯城,這些地方構成了他的故事的主要發生地,他曾多次前往,仔細地研究當地人說的英語和西班牙語。在那些人煙稀少的荒漠上,牛仔和匪徒們說話的風格,在他的筆下得到了最佳展現。就像我曾經懷疑的那樣,也有人批評他,認為他是
「美國最拙劣的小說家之一」,說麥卡錫
「出色地使用了《聖經》、莎士比亞悲劇的語言,成功地模仿了麥爾維爾、康拉德和福克納」。而讚許他的評論也有很多,他們認為,麥卡錫是福克納以來美國最偉大的小說家。因為從主題上說,他的小說有歐洲存在主義和《聖經》啟示文學的那種冷峻和莊重。他筆下的小說角色不是孤獨落魄的失敗者就是罪犯和流浪者,他們在茫茫人世中尋找著出路。他總是以寓言的方式帶給我們更深的思考,希望我們找到答案。他簡潔有力的語言,並不複雜的結構架設,那種寓言和象徵,升華了他的小說的意境,擴大了他作品的內涵。比如在小說《血色子午線》《駿馬》《穿越》《老無所依》和《路》的結尾,都有。讓我們來看看《路》的結尾:當斑點鮭出現在山間小溪的時候,你能看見它們在琥珀色的水流中用白色的鰭悠閒地遊動。把它們放在手上,你能聞到一股苔蘚的味道,光滑,強健,有力。它們背上有一些迂迴的圖案,那裡記錄了世界即將變成的樣子——地圖和迷宮。關於一件不能挽回的事情,一件不能重新做好的事情。在它們生活的有神的峽谷裡,一切東西都比人類更古老。它們神秘的呢喃。(《路》第264 頁,楊博譯,重慶出版社2009年版)這一段是什麼意思?鮭魚的背上那些迂迴的圖案是什麼,為什麼說那是地圖和迷宮?我想,沒有人能確切地告訴我答案。這些象徵和寓言,似乎來自《聖經》裡面對原罪和人性的拷問,他的作品的人物關係,往往不很多,也不複雜,但是彼此之間糾結得非常緊密,有一種戲劇化的張力。這樣的人物關係,似乎來源於莎士比亞那些偉大戲劇的影響。而在文字的冷硬方面,則吸收了俚語、西班牙語、黑話、口語和鄉村語言的元素,他從海明威那裡學到了很多東西。而場景的鋪陳和對人性黑暗面的展現,對美國歷史的批判態度,則取自福克納那些美國南方小說。最終,麥卡錫不僅描繪了在暴力的血色旋渦裡掙扎的人,也成功地使自己成為美國文學發展中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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