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隊的夏天》第二季保持了第一季的高水準,33支樂隊的演出一個比一個精彩。作為一檔綜藝節目,它有一套規範的比賽機制,如果規則遭到破壞,就會像野孩子一樣,在網絡上引發熱議。
野孩子沒有從節目組規定的10首「國風」歌曲中選擇,因為他們覺得這10首歌都不夠「國風」,他們真的不喜歡。
懷疑節目組的審美是可以有的,本輪改編賽中多數樂隊都覺得節目組提供的候選歌曲「不靠譜」,但唯有野孩子選擇了「放棄」,他們特立獨行地選了一首他們心目中的「國風」歌曲《竹枝詞》。
雖然他們的演繹是完美的,但他們破壞了規則。
當對手超級斬「乖乖地」從節目組提供的歌單中選擇《芒種》,並竭盡全力把這首歌改成超級斬自己獨有的風格時,野孩子卻選擇了「另闢蹊徑」。
在主持人馬東看來,野孩子的選擇是藝術家的選擇。
野孩子沒有辦法做出「違心」的改編,所以寧可被淘汰,也堅決不選節目組指定的歌曲。試想,如果做出這種決定的樂隊是超級斬,是水木年華,或者是別的樂隊,馬東還會把這種行為稱之為「藝術」嗎?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
知名影評人「錢德勒-摩羯」說:野孩子讓人尊重,玩不動,玩不了,不玩了,就退出,何必自取其辱。
知名樂評人丁太升,在節目中泣不成聲地說「我尊重他們的決定」,在節目外寫道:
野孩子最終選擇用自己的方式來面對這場娛樂的賽制,不卑不亢,輕輕鬆鬆離開。在我看來,這是他們應有的選擇,這也是這個時代無比稀缺的古典英雄主義。
他們大可以向娛樂去妥協,向更大的名氣以及巨大的收益去妥協,但是他們沒有,而是選擇慷慨赴離開。這是野孩子在那一刻無比打動我的原因,也是我難過的原因。我不是在為野孩子難過,是在為這種早已稀缺的英雄氣而難過,但更多依然是感動。
然而,被丁太升奉為「英雄」的野孩子,在網絡上也遭到了許多負面的評價。
有人覺得他們既然選擇來了,就不應該「一旦有環節做不了就撤」。
有人認為「明知錯了,事後再道歉,這是有風骨的成年人應該幹的事嗎?」
還有人更為直接:不知道野孩子的行為,為什麼還有人要說他們是藝術家?規則都無法遵守,自己慫了還找什麼藉口。
一百個人心中有一百個《哈姆雷特》,那麼,對待野孩子破壞《樂隊的夏天》規則這件事,不同的人絕對有不同的見解。
可以確定的是,野孩子的這首《竹枝詞》是真的好聽,他們自願退賽也算承擔了破壞規則的後果,且他們在臺上道歉了。
不管他們是不是丁太升口中說的「英雄」,是不是馬東心中的「藝術家」,也不管他們是不是「慫」了,《樂隊的夏天》第二季的比賽還將繼續,並且自野孩子之後,必然不會再有第二個破壞規則的樂隊。
因為,野孩子只有一個,而《樂隊的夏天》也不過只是檔綜藝娛樂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