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史上最荒唐的審判:認罪就釋放,不認罪就被絞死,你怎麼選?

2021-02-28 一縷清風隨影

假設你被指控犯下莫須有的罪名,你絕不可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如果你堅稱自己是被冤枉的,就很可能被判有罪並被處決。但如果你認罪、道歉,並轉而指控他人,你就會被釋放。你願意假裝認罪,還是被當眾處以絞刑?

這就是 1692 年 2 月到 1693 年 5 月間,麻薩諸塞灣省塞勒姆村被指控巫術罪的人們所面臨的抉擇。他們是對超自然力量的迫害妄想的受害者,是被誤導的宗教狂熱的受害者,也是當時重視懺悔甚於真相的司法系統的犧牲品。

1626 年,一群來自英格蘭的清教徒(英國新教的一個派別)登陸塞勒姆。塞勒姆人民的生活戒律嚴苛,與世隔絕。他們與印第安原住民和法國殖民者們矛盾不斷。人們恐懼著飢餓與疾病,村民的關係劍拔弩張。雪上加霜的是,1692 年經歷了有史以來最寒冷的嚴冬。

那年冬天,一對表姐妹,9 歲的貝蒂·帕裡斯和 11 歲的艾比蓋兒·威廉姆斯突然開始變得行為怪異。醫生找不出任何生理上的問題——卻將女孩們診斷為受到了「巫術的蠱惑」。清教徒們認為,惡魔通過附身人類代理人,即女巫,在世間作惡,破壞自然,喚出邪惡的幽靈,甚至折磨小孩。

消息迅速在村子裡傳開了,相似病狀也開始在更多的村民身上蔓延。記錄裡描述道, 12 名所謂「被侵擾的」女孩扭曲著身體,被痙攣和刺痛的皮膚所折磨。其中四名女孩很快指控當地三名女性對她們施加傷害。這三名女人都是某種形式上的邊緣人。

2 月 29 日,這三人被當局逮捕,她們分別是:薩娜·古德,一位懷著身孕撫養幼女的貧困母親,薩娜·奧斯本,她長期缺席教會活動,而且正在和指控她的一家人打官司,以及提圖芭,她是貝蒂·帕裡斯家的女奴,姓氏不詳。

一開始,提圖芭否認自己傷害了女孩。但隨後承認自己在惡魔的指令下施行了巫術,並且指控古德和奧斯本逼迫她這麼做。奧斯本和古德堅稱自己是清白的。奧斯本在監獄中死去,而古德的丈夫則在法庭上翻臉,作證說她「即使不是女巫,也快變成女巫了。」古德四歲的女兒被關進監獄,最終也出庭指控了自己的母親。而古德在監獄裡生產,但孩子早夭,她隨後不久就被宣告有罪並處以絞刑。提圖芭被收押至 5 月,之後被釋放。

這三個受害者只不過是故事的開始。隨著指控數量的增加,其他人也不得不像提圖芭一樣昧著良心招供,以求逃過制裁。有報導稱當局甚至告訴一個被指控巫術罪的人,如果她認罪,就能被釋放,否則就會被絞死。

官方對徹底核查事實真相併不感興趣,為了遵守教會的教義,他們更在乎讓被指控者認罪,請求寬恕,並承諾絕不再使用巫術。法庭接受了所有模稜兩可的證據,包括所謂的「幽靈證據」:女孩兒們被看不見的幽靈觸摸時就會胡言亂語。讓案情更為複雜的是,許多陪審團成員都是指控者的親戚,他們無法做到客觀公正。那些膽敢發聲質疑的人,比如法官納撒尼爾·索頓斯託爾,反而遭到了懷疑。

到了 1693 年春天,上百人被關進了監獄,14 名女性和 6 名男性被處死。這時,指控開始向塞勒姆周邊的城鎮蔓延,甚至一些最有權有勢的大人物也遭到了指控。當麻薩諸塞省(當時麻省仍是英屬殖民地)省長的夫人被指控後,省長叫停了這些審判。判決被修正,囚犯被釋放,逮捕行動也停止了。

有的人猜測女孩兒們被真菌感染,從而產生了幻覺;或是得了某種疾病,導致大腦炎症。但我們終究無法得知事情的真相。我們能確定的是:一群成年人把兒童發出的荒謬指控當成了確鑿的證據。

如今,塞勒姆審巫案已經成為一個警世故事,它時刻提醒著我們,團體盲思和利用替罪羊何其危險,而恐懼對人類感知的操縱又是何其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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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和光是想望得救或光是願意不犯罪有些不同。這堅決志願的標準就是:1. 謹慎找出相當的方法去改造生活。2. 小心避免引人犯罪的機會、地方、情境與伴侶。3. 準備寧願容忍各種患難,不要得罪上帝。(二)內心省察:考查我們的生活,哪幾種的罪惡最會汙損我們在天庭的記錄。應該回想許多未悔改的罪惡。
  • 楊立新 | 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量刑建議問題的思考
    具體而言:被告人的 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不採納;被告 人違背意願認罪認罰的不採納;被告人反悔,否認指控犯罪 事實的不採納;起訴指控的罪名與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不採納;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情形的不採納。司法實踐中, 人民法院對量刑建議審查時,發現有上述5種情形的,絕對不 予採納。
  • 認罪認罰實體從寬與程序從簡
    筆者認為,在兩者關係中,實體從寬處於核心地位,程序從簡處於從屬地位,當兩者發生衝突時,應首先考慮實體從寬的要求,如果被告人雖然認罪認罰,但不符合實體從寬的條件時,不能僅僅為了達到程序從簡目的而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 「黑老大」認罪認罰從寬後又上訴翻供
    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後,沒有新的事實和證據,被告人又上訴全盤翻供。該案被移送建德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後,鮑某自願認罪,同意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並在他自行委託的辯護人在場情況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2019年11月,該案開庭審理,建德市法院採納了建德市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當庭判處鮑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等7個罪名,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52萬元。
  • 尚權推薦 | 檢察日報:「認罪認罰」應視為獨立的量刑情節
    一方面,相比坦白,認罪認罰更強調行為人的自我歸罪、自我受罰。坦白是認罪的基礎,但不同於認罪。認罪是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如果行為人只是承認指控的事實、但否認構成犯罪,那就是「認事」,可能構成坦白,但非認罪,不能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