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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立新 | 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量刑建議問題的思考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吸 收了《試點辦法》的規定,明確認罪認罰案件檢察機關應當提 出量刑建議,但未對量刑建議的形式作出硬性要求。《指導意 見》第33條第2款就量刑建議的形式確立了如下原則,即檢察 機關一般應當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對新類型、不常見犯罪 案件,量刑情節複雜的重罪案件等,也可以提出幅度刑量刑建 議。綜觀有關量刑建議形式規定的變化,可以反映出檢察機 關越來越重視確定刑量刑建議的作用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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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量刑建議 落實認罪認罰從寬
「本來以為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是一紙空文,所以不願意認罪認罰。現在我真實感受到了認罪認罰量刑從寬不是一句空話,我真誠認罪悔罪,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沒有異議,自願接受刑事處罰」。近日,被告人李某在法庭最後陳述環節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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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作用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於提高辦案效率,節省司法資源,減輕司法負擔,化解基層司法機關「案多人少」的矛盾具有重大意義。 一、檢察機關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作用 (一)審查核實相關證據,確定案件是否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並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司法實踐中該制度主要適用於危險駕駛、盜竊、故意傷害、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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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人堅持做無罪辯護,還能不能適用認罪認罰?
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穩定在80%以上,量刑建議採納率上升到90.54%,大量案件在檢察院階段就適用了認罪認罰程序。但實踐中針對認罪認罰制度也存在相關爭議,部分地區檢察機關不允許律師為認罪認罰的當事人作無罪辯護,只要律師作無罪辯護,就撤回對被告人的量刑「優惠」。對該問題,近日檢察日報刊文,進行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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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發布4件「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指導性案例
【檢察履職情況】1. 依法聽取意見,開展量刑協商。本案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檢察機關在依法審查證據、認定事實基礎上,圍繞如何確定量刑建議開展了聽取意見、量刑協商等工作。根據犯罪事實和量刑情節,檢察機關初步擬定有期徒刑十五年的量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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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發布4件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指導性案例
【檢察履職情況】1. 依法聽取意見,開展量刑協商。本案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檢察機關在依法審查證據、認定事實基礎上,圍繞如何確定量刑建議開展了聽取意見、量刑協商等工作。根據犯罪事實和量刑情節,檢察機關初步擬定有期徒刑十五年的量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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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96】籤訂認罪認罰具結書,判刑後又上訴,如何處理?
同時,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朱某提出上訴系對其認罪認罰的反悔,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不應對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故在原量刑建議基礎上作出的判決量刑畸輕,提出抗訴。被告人朱某在犯罪事實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應視為其已撤銷了原認罪認罰具結書,一審對被告人朱某適用認罪認罰從寬處理的基礎已不復存在,故應支持檢察機關抗訴意見,依法予以改判,對被告人朱某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以偽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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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陽檢察三措並舉,讓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
自新修改《刑事訴訟法》將認罪認罰從寬作為一項基本制度列入法律以來,舞陽縣檢察院積極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通過召開聯席會議、專題學習會、工作推進會等深入學習兩高三部《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及工作要求,三措並舉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實。延伸宣傳觸角,擴大認罪認罰知曉度和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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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的13個問題(綜合)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的若干問題刑事實務公眾號綜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理解與適用》(胡云騰主編、沈亮 管應時副主編、最高法刑一庭編著)、《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最高法刑一庭課題組,組長:沈 亮、組成員:管應時 楊立新 孟 偉 何東青)一、如何準確把握「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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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底要不要認罪認罰?認了減刑多少?認罪認罰十大問題答案給你
認罪認罰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於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並籤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2、認罪認罰有什麼好處?好處是可以從寬處理。從寬分為實體上從寬和程序上從簡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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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階段及二審程序如何適用認罪認罰制度
被告人審判階段認罪認罰的,仍宜由控辯雙方協商,法官應恪守對協商審查把關者的角色,不宜作為協商主體。當然,控辯協商時,法官可進行必要的參與和引導,適度簡化協商程序。對於刑訴法規定的量刑建議明顯不當的認識,須從罪刑相適應的底線原則出發,全面考慮各種量刑明顯不當的因素,避免量刑畸重畸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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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題系列報導 | 福清檢察:全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檢察官,認罪後我的刑期真會減少嗎?」部分被告人一方面希望得到從輕處罰,一方面又擔心其在認罪認罰之後,檢察機關沒有對其提出從輕的量刑建議。通過依法向被告人送達《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耐心對所涉罪名、情節逐一進行分析,重點針對情緒出現反覆的被告人,著重釋法說理、釋疑答惑,充分闡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法律政策,為其講解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並核實其認罪認罰自願性,切實保障被告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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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人意見能否影響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
李緩 許曉冰在審查起訴階段,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同意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但其辯護人不同意認罪認罰事項,提出罪輕或無罪的辯護意見,檢察機關能否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認罪認罰具結書如何籤署?結合檢察實踐,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方面分析並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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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後又反悔?加刑期|最高檢發布第二十二批指導性案例
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檢察機關要根據案件性質、情節和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後果等具體情況,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區分情況、區別對待,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據介紹,兩年多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量刑建議採納率不斷提升,並保持在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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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從寬,在上海律師中引起何種熱議?
自首、坦白本來就是一個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在認定自首、坦白的基礎上,認罪認罰從寬的幅度應如何體現,現有法律尚未明確。認罪認罰案件的從寬有沒有可能突破從輕的界限?從司法實踐上看,現在犯罪數額都比較大,如果沒有法定減輕處罰的情節,判處的刑罰就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上,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從寬」僅限於從輕處罰,則該制度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感召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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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刑事辯護轉型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行後,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格局並沒有發生改變,不認罪認罰案件同樣適用傳統的訴訟模式與之不同的是,認罪認罰案件控辯雙方量刑協商的主戰場是審查起訴階段,雙方達成合意的量刑建議基本確定了案件的處理結果,由此導致該類案件的訴訟重心前移□ 關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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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認罪認罰但證據不足的依法不訴
最高檢出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二十八條貫徹落實意見嫌疑人認罪認罰但證據不足的依法不訴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提出十個方面28條貫徹落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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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從寬:刑事司法與犯罪治理「中國方案」
檢察機關在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肩負更重責任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推動我國刑事訴訟程序、模式發生重大變化,也賦予檢察機關貫徹落實更重責任。過去,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往往以書面審查案卷材料為主,重定罪輕量刑、重程序推進輕認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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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犯罪者的從寬之路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內容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原則上適用全部刑事案件,貫穿於整個刑事司法活動,從偵查階段開始,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認罪認罰的;在批捕階段,檢察機關會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是否批准逮捕;在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會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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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認罪認罰從寬後又上訴翻供
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後,沒有新的事實和證據,被告人又上訴全盤翻供。該案被移送建德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後,鮑某自願認罪,同意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並在他自行委託的辯護人在場情況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2019年11月,該案開庭審理,建德市法院採納了建德市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當庭判處鮑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等7個罪名,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5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