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超代理律師的鼓勵:去相親但不要著急結婚

2020-11-17 澎湃新聞

張志超代理律師的鼓勵:去相親但不要著急結婚

10月20日,山東臨沂。備受關注的張志超案國家賠償鎖定在332萬,張志超表示先償還債務,然後多學知識,剩下的錢交給母親。代理律師鼓勵他去相親,但不要著急結婚。

澎湃新聞記者 張偉龍 編輯 張兆億 素材來源 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蔣格偉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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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律師:張志超申請國家賠償780餘萬 法院已立案
    」國家賠償階段代理律師袁楓處了解到,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張志超國家賠償一案正式立案。記者從代理律師處看到該《受理案件通知書》顯示,經審查,張志超國家賠償申請符合立案條件,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於6月5日決定予以受理。一周之前的6月1日下午,張志超的代理律師向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共申請國家賠償780餘萬元,其中包括180餘萬元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6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 「張志超案」入選「兩高」報告 代理律師:希望對類似申訴案予以重視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年初獲改判的山東「張志超案」入選「兩高」工作報告之中。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發生在15年前的「臨沭二中姦殺案」再審宣判:原審被告人張志超、王廣超無罪。「『張志超案』入選』兩高』工作報告,體現了司法機關平反冤錯案件的決心」。5月25日,該案代理律師李遜對封面新聞記者表示,希望各級法院和檢察院對類似申訴案件予以重視,建立糾錯機制,可以使冤錯案件能在下級司法機關得到解決。李遜還建議,有關部門應多關注張志超等冤錯案件當事人,由於長期服刑,他們已與社會嚴重脫節。
  • 最高法報告寫入張志超等案,張志超代理律師:體現最高司法機關高度...
    張志超案是又一新的典型,體現了法治進步,也意味著糾正冤假錯案的步伐不會停止。」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談及最高法工作報告時說。徐昕表示,去年以來,法院在糾正冤錯案方面有一定成果,如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774件,但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特別是要提高申訴再審案件的糾正效率,要真正落實審判為中心的司法改革,敢於做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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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在淄博中院對張志超案再審宣判,張志超被羈押15年後,案件或將迎來新進展。2005年2月,在山東省臨沭縣第二中學一間廢棄的廁所裡發現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屍。該校高一24班班長、時年不足16歲的張志超,被警方認定為嫌犯。次年3月,張志超因強姦罪被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 律師談張志超案:12小時鎖定嫌疑人卻無客觀證據
    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在淄博中院對張志超案再審宣判,張志超被羈押15年後,案件或將迎來新進展。2005年2月,在山東省臨沭縣第二中學一間廢棄的廁所裡發現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屍。該校高一24班班長、時年不足16歲的張志超,被警方認定為嫌犯。
  • 山東入獄15年被宣告無罪的張志超律師稱:年後會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這被冤枉的壓力要誰也承受不住,叫誰也難以面對這種精神上的打擊,我們還是最好不要打擾他,給他一個過渡的空間,讓這個「孩子」好好休息休息吧,暫時讓他停留在17歲。【#張志超被曝突然發病住院# 代理律師:壓力太大有些崩潰】1月16日,山東淄博,網友爆料,入獄近15年被宣告無罪的張志超因突發高血壓住院。@時間視頻聯繫到其代理律師李遜,他介紹其住院原因是因連日接受採訪,回憶起以前情緒有些崩潰,出現頭麻、腳麻的現象。律師稱年後會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 四律師談張志超案
    從中可以看出,不僅應在檢察機關、法院設立未成人專門機構,更要讓張志超案走進中小學,未成年人如果遇到張志超案所發生的同樣情況,成年人尚且容易在強大的國家機器面前屈服,更不要說未成年人內心的恐懼,所以,對張志案的普法宣傳,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 張志超780餘萬國家賠償太少?律師回應:合法、合理、合情
    中國網資訊6月8日訊 被羈押15年後,曾因強姦殺人被判無期徒刑的張志超,於今年1月13日被山東高院再審改判無罪。此後,張志超向山東省臨沂中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請求申請國家賠償總計788.9萬元。6月6日,張志超的代理律師袁楓表示,他日前已收到簡訊通知,臨沂中院已立案。
  • 張志超突發病住院怎麼回事 張志超案件梳理真兇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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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判無罪後的張志超和他失去的15年
    他用了哀求的語氣,「太痛苦了,回憶太痛苦了,我們不要提了,好嗎?」但那15年,仍然在糾纏著他。重審辯護律師李遜來蘇州看他。一行人去了一家蘇州菜館,張志超舉著菜單,看見一道菜標著七八十元的價格,驚訝地說:「現在的菜好貴,這個價格我想都不敢想。」律師們打趣讓他喝酒,他怯怯望向馬玉萍,「看媽媽的,媽媽不太喜歡我喝酒……」得到允許後,喝下一小罐啤酒,他的臉瞬間紅了。
  • 張志超:冤獄15年 - 中國新聞周刊
    張志超無罪釋放後走出法院,被媒體記者包圍。 圖/代理律師李遜提供2005年2月11日,大年初三,山東臨沭縣一個失蹤一個月的女孩高妍(化名),在她所在學校一個被遺棄的廁所裡被發現,已經死去多日。高妍是班裡的文娛委員,時隔多年後,班級同學回憶起她,仍記得這是個漂亮姑娘。
  • 15年後改判無罪張志超案律師:希望案件進中小學普法教育課堂
    1月13日上午,山東省高級法院在淄博中院第一審判法庭對張志超強姦、王廣超包庇一案進行再審宣判,宣告張志超、王廣超無罪。遭羈押近15年的被告人張志超被當庭釋放。1月14日,張志超的辯護人、北京大禹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遜接受南都記者表示,該案的普法宣傳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 張志超案,緣何來來回回走了15年?
    2014年後,北京律師李遜、王殿學等人為張志超代理申訴。他們經調查認為,該案是一起典型的冤錯案。理由包括——   判決書認定的作案情節根本無法自圓其說,在案證據表明張志超顯然沒有作案時間。偵查機關未曾就屍檢和警方認定的作案現場中的表皮細胞、毛髮、指紋等進行提取和鑑定,沒有張志超作案的客觀物證。
  • 張志超無罪釋放,只是冤案善終第一步
    作者:熊志  1月13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志超案進行再審宣判。遭羈押近15年的被告人張志超被宣告無罪,當庭釋放。此外,張志超提到的刑訊逼供是否屬實?  弄清冤假錯案是如何發生的,既是給受害者張志超一個交代,也是防微杜漸,避免類似冤屈再次上演。事實上,程序上的種種疏漏,受制於年代偵查條件、司法機制不完善等綜合因素,在聶樹斌、呼格案等諸多冤假錯案中,都不同程度存在。  張志超的代理律師說,「程序正義才能保證實體正義。」
  • 張志超案同案者痛心回憶:律師曾一句話讓我棄訴
    圖片來源於網絡 王廣超是山東"張志超案"的同案人,自張志超入獄13年後被改判無罪後,王廣超的罪名被一併撤除 據王廣超代理律師表示,該案宣判後對王廣超一家造成了巨大的影響,他在村中被人嘲笑,父母在村內難抬頭,王廣超也因該案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機會,求職幾經碰壁,錯誤的處罰將王廣超和其家庭以後的生活無情改寫。
  • 「洗冤者」張志超申請788萬賠償新進展,細扒案件經過,兇手是誰
    2014年,張志超的母親馬玉萍找到北京大禹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遜,當時馬玉梅沒有預約,直接衝到律師李遜的辦公室,求李遜救救他的兒子。畢竟是被市級法院,檢察院不再受理的案件,當時李遜看完資料之後,其實內心也沒有多大把握。  馬玉萍回憶說:「如果當天律師不接我這個案子,我就從北京的高樓一躍而下。我就連兒子都不要了,不能過了。」
  • 「洗冤」15年的張志超無罪釋放:心情很激動,外面的天真大!
    該校高一24班班長、時年不足16歲的張志超,被警方認定為嫌犯。2006年3月,張志超因強姦罪被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1年沉默6年的張志超突然開口喊冤稱自己曾遭到刑訊逼供希望母親馬玉萍能為其找律師申訴張志超無罪釋放後
  • 張志超未與臨沂中院達成國家賠償協議 原定賠償金額332萬元
    10月20日,張志超(左)與母親馬玉萍(中)、律師李遜(右)在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大門外 封面新聞記者代睿 攝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10月20日中午12時許,封面新聞記者從「山東臨沭二中姦殺案」當事人張志超處了解到,當日上午,張志超方面未能與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籤署國家賠償協議。
  • 改判無罪後的張志超和他失去的15年|先生特稿
    那兩個月其他案子忙起來,加上想把張志超的案卷吃透,李遜一直沒得空聯繫馬玉萍。馬玉萍等得心焦,打電話發火,「你們律師,是不是不給錢就不去?」「您不要這麼想我,我接您這個案子不是為了錢。」那年臘月二十八,李遜和馬玉萍約好去監獄會見張志超。馬玉萍遲到了,因為淄博監獄要求必須兩個律師同時會見,她去找當地律師陪同。
  • 案件被寫入「兩高」報告 當事人張志超申請國家賠償
    今年被寫入「兩高」報告的「張志超案」當事人張志超,正式申請國家賠償,金額為788.9萬元。他的國家賠償申請書已於今天(6月1日)下午遞交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他的代理律師袁楓對記者說,張志超還請求原辦案機關通過《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等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年向人大代表所作的工作報告中都提到了「張志超案」。2005年,臨沂市臨沭縣第二中學分校一名女生失蹤後死亡。當地公安機關偵查認定,時年不滿16歲的高一學生張志超涉嫌強姦並致人死亡。